债券回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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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债券市场支持境外回购业务
长江商报· 2025-09-28 22:59
此外,境外金融基础设施、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可为境外机构在债券市场回购业务中提供服务,并需按 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备案主协议标准版本。这一安排将使境外投资者群体更加多元化,进一步拓展中国 债券市场的国际参与面。 目前,我国质押式债券回购与国际市场债券回购在操作上存在差异,未将质押式回购标的债券从正回购 方过户至逆回购方,而是冻结在正回购方。国际市场主流回购模式均采取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的做 法,类似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买断式回购。 《公告》发布后,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间市场开展回购业务,将正式采取国际通行做法,实现标 的债券过户与可使用。这不仅使交易权责关系更加清晰,也有助于提升市场整体流动性。为保证平稳过 渡,已有业务的境外机构可在12个月的过渡期内继续沿用原模式。 在风险防范方面,监管部门坚持统筹开放与安全。通过对交易、托管、结算、汇兑等环节进行闭环管 理,结合数据报告制度实施穿透式监管,从机制上防范跨境业务潜在风险。 为促进在岸和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 业务 ...
境外机构投资者回购债券迎利好
北京商报· 2025-09-28 15:23
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 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三部门表示,进一步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 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不仅有利于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也有利于优化 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助力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协同发展。 推动债市高水平对外开放 债券回购是金融机构之间以债券为标的的短期资金融通行为,是国际上应用最广泛的流动性管理工具之 一。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的吸引力和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8月末,来自 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在中国债券市场持债约4万亿元人民币;2025年1—8月,境外机 构投资者的债券现券成交规模约11.8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债券通北向通规模约7.2万亿元人民币,南北双 向交易投资持续活跃。 互换通方面,截至2025年8月末,互换通累计成交1.5万多笔,累计成交名义本金约8.2万亿元人民币,当 前成交规模较上线初期增长了9倍多。 2015年起,境外主权类机构、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参加行三类机构可以在银 ...
三部门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
中国新闻网· 2025-09-28 02:35
中新网9月26日电据"中国人民银行"微信公众号消息,2025年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 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可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 务。 延伸阅读: 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取得积极成效,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数量和持债规模扩 大,通过债券回购业务开展流动性管理的需求不断增加。截至2025年8月末,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 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有序推动银行间债券 市场债券回购业务对外开放,自2015年起,支持境外主权类机构、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参加行 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2025年,与香港金管局共同推出以"债券通"北向通债券为标的的离岸 回购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进一步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不仅有利 于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也有利于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巩固提升香 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助力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协同发展。业务模式上,中国人民银行深入总结境内外 回购市场实践,加强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机制和国 ...
事关中国债券市场!三部门发文力挺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7 03:35
(原标题:事关中国债券市场!三部门发文力挺) 分析人士表示,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不仅有利于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强人 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也有利于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助力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协同发展。 为进一步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债券回购开展流动性管理的需求,促进在岸和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 通,推动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本次《公告》宣布,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参 与债券回购业务,包括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 2025年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可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 债券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债券回购是金融机构之间以债券为标的的短期资金融通行为,是国际上应用最广泛的流动性管理工具之 一。 ...
三部门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债市“磁吸力”持续释放
贝壳财经· 2025-09-27 02:27
徐飞指出,回购交易是国际市场上广泛应用的流动性管理工具。此次市场开放采用了境外投资者熟悉的 交易模式,无缝衔接了境内外市场,为投资者参与回购交易创造了更多便利。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的吸引力和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开放程度也进一步加深。 9月26日,央行、证监会和外汇局联手放大招,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 务,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 一直以来,央行有序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对外开放,2015年起,境外主权类机构、境外人 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参加行开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2025年与香港金管局推出 以"债券通"渠道下托管的债券为标的的离岸债券回购业务。 此次,支持可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不仅增加了人民 币资产的国际吸引力,还稳固了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通过在岸、离岸市场的协同,中国债市的开 放度与透明度正在快速提升,让全球资本"既敢来,也愿留"。 开放型制度升级,中国债市"磁吸力"持续释放 央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公告发布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均可参与债券回购业务 ...
三部门就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有关事宜发布公告
搜狐财经· 2025-09-27 01:42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就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有关事宜 公告,境内相关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应当制定或修订业务规则、操作细则,并按规定报中国人民银行、中 国证监会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做好相关交易、托管、结算和清算服务与监测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和异 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报告。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按照相 关规定要求签署债券回购主协议,相关自律组织、行业协会应将主协议标准版本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 证监会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备案。 ...
事关中国债券市场,三部门发文力挺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7 00:29
记者丨唐婧 编辑丨曾芳 2025年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可在中国债券 市场开展债券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债券回购是金融机构之间以债券为标的的短期资金融通行为,是国际上应用最广泛的流动性 管理工具之一。近年来,随着境外机构投资者持债规模不断扩大,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的需求持续增加。 截至2025年8月末,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总量 约4万亿元人民币。中国债券已先后被纳入彭博巴克莱、摩根大通、富时罗素三大国际债券指 数。自2015年起,境外主权类机构、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参加行三类机构可以在银 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深化,其他境外机构投资者对于通过债券回购开展流动性管 理的需求也在与日俱增。为进一步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债券回购开展流动性管理的需 求,促进在岸和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 本次《公告》 宣布,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债券回购业务,包括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 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 。 ...
满足市场需求 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 三部门: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中国证券报· 2025-09-26 22:49
政策开放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 - 公告允许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业务 [3] - 境外机构投资者类型包括境外央行 国际金融组织 商业银行 保险公司 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及养老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3] 市场影响分析 - 2025年1至8月中国债券回购交易规模达1488万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5.2% [2] - 新政策将大幅拓展境外机构投资者获取人民币流动性的渠道 满足其流动性管理需求 [2] - 有助于提升人民币资产在全球资本市场吸引力 推动中国债券市场发展和国际化进程 [2] 操作机制安排 - 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采用国际市场通行做法 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 [4] - 设置12个月过渡期 允许已开展业务的机构按原模式平稳过渡 [4] - 境外金融基础设施 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可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服务 但需符合中国法律法规 [3] 监管风控措施 - 通过交易托管数据报告等方式强化穿透式监管和监测 [4] - 在交易 托管 结算 汇兑等环节加强设计 实现资金闭环管理 [4] - 境外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需将主协议标准版本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3]
官方发文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市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中国新闻网· 2025-09-26 16:19
中新社北京9月26日电 (记者夏宾)中国央行、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26日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可在中 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有关负责人还提到,公告发布后,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将采取国际市 场通行做法,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同时,为便利已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的境外机 构投资者平稳过渡,此类机构在过渡期内仍可按照原模式开展交易,过渡期为自公告实施之日起12个 月。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资本市场及证券服务部联席总监徐飞对中新社记者表示,此次将回购 业务扩展至已开展银行间现券交易的"债券通"以及合格境外投资者等所有类型的境外投资者,进一步丰 富了他们流动性管理的"工具箱",不仅有助于减少投资组合波动,还可拓宽融资渠道、控制资金成本。 (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国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上述公告发布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 者均可参与债券回购业务,包括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 具体看,投资者类型包括: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境外商业银行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证券日报· 2025-09-26 15:41
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 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不仅 有利于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也有利于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巩固提 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助力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协同发展。业务模式上,中国人民银行深入总结境 内外回购市场实践,加强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机制和国际市场通行做法衔接,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 用,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供更大便利,也有利于促进优化境内债券回购业务机制。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会同有关各方持续完善各项机制安排,稳步推 进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实现标的债券 过户和可使用 目前,我国质押式债券回购与国际市场债券回购在操作上存在差异,未将质押式回购标的债券从正回购 方过户至逆回购方,而是冻结在正回购方。 "国际市场主流回购模式均采取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的做法,类似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买断式回 购。"前述负责人表示,《公告》起草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