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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迎来新业务!
券商中国· 2025-12-22 04:52
近日,沪深交易所以及中国结算发布了关于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开展沪深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委托具有沪深交易所会 员资格的境内证券公司(下称"交易参与人")参与债券回购交易。 沪深交易所发布业务细则 据悉,通知所称的债券回购业务,包括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和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以及在债券通用质押式回 购业务中作为逆回购方融出资金。交易所和中国结算可以根据市场发展需要,调整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开展的 债券回购业务范围。 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定,在参与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前,与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签署债券通用 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在参与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前,应当签署相应的回购交易主协议 等文件。在参与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前,还应当进行投资者适当性备案。 接受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的交易参与人,应当遵守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勤勉尽责,加强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申 报、交易等行为的管理。发现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债券回购交易存在或者可能存在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据委托代 理协议采取措施,并及时向 交易所 报告。 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债券回购业务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