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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零关税”货物货值3.6亿元
新浪财经· 2025-12-19 18:23
经统计,进口方面,海关监管"一线"进口"零关税"货物货值3.6亿元,主要为原油、航空器材等;监管 进口放宽贸易管理措施货物货值34.7万元,主要为"两头在外"保税维修医疗设备。出岛方面,海关监 管"二线"内销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货值1468.9万元,免征关税80.8万元,主要为医疗器械、药品、食品 等,涉及海口新海港、海口港(马村港区)、海口美兰机场、洋浦港等9个"二线口岸"。据新华社(记 者 吴茂辉) 进口"零关税"货物货值3.6亿元 12月18日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首日,海口海关19日发布了封关首日全岛"一线""二线"货物通 关数据。 转自:成都日报锦观 海南自贸港封关首日 ...
海南自贸港封关首日 “一线”进口“零关税”享惠货物3.6亿元
央视新闻· 2025-12-19 07:24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 据海口海关统计,封关首日,海关监管"一线"进口"零关税"享惠货物3.6亿元,主要为原油、航空器 材、医疗设备等;监管进口放宽贸易管理措施货物34.7万元,主要为"两头在外"保税维修医疗设备。 12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运作。 海关监管"二线"内销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1468.9万元,免征关税80.8万元,主要为医疗器械、药品、食 品等,涉及海口新海港、海口港(马村港区)、海口美兰机场、洋浦港等9个"二线口岸"。 ...
从救命药到水电暖,多领域精准治理见实效—— 反垄断执法促公平护民生
经济日报· 2025-12-18 22:33
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三年成果 - 专项行动3年来查处垄断协议案件35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5起、罚没款总计29.3亿元、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950起 [1] 医药领域执法成效 - 3年共查处药品领域垄断案件12件,罚没款合计超过24亿元,形成强大执法震慑 [1] - 上药生化案、津药药业案、上海信谊联合案分别罚没12.19亿元、3.62亿元和2.23亿元,涉案药品降价均超过40%,降幅最高达95% [1] - 2024年制定出台《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明确药品联合涨价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的认定规则 [2] 公共事业领域执法成效 - 3年共查处水电气暖领域垄断案件16起,罚没金额1.83亿元,纠治限定交易、搭售等行为 [2] - 查处10余起公用事业经营者协同涨价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降低人民群众生活成本 [3] - 南京10家瓶装液化气经营者垄断协议案中,企业约定互不低价竞争并协商提价,被处罚827万元 [3] - 威海市水务集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中,当事人强制承接工程并收费,被处罚6520万元,保护了中小企业权益 [3] 平台经济领域监管 - 密切关注平台竞争行为,核查全网最低价、“二选一”等问题,对损害利益的平台经营者进行公开约谈 [4] - 平台经济领域垄断风险较为突出,企业反垄断合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 [4] - 研究制定《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引导平台企业加强风险管理与合规保障 [4] 其他民生领域执法 - 依法查处涉及77家机动车检测企业、22家驾驶培训机构、12家保险公司的垄断协议案件,打击串通涨价、分割市场等行为 [4] 非处罚性监管举措 - 运用“梯次性、全链条”的综合性监管工具,推动企业自律与行业规范 [4] - 对半导体、网络支付、云服务、快递等20个行业进行了竞争状况评估,为监管和经营提供参考 [5] - 持续推行“三书一函”制度,通过提醒敦促、行政约谈等方式分类施策、精准监管 [5] - 下一步将完善以“风险预警+合规引导+精准监管”为核心的全过程监管机制 [5]
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再加力 平台经济成重点
中国金融信息网· 2025-12-17 23:21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三年成效总结 - 三年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处垄断协议案件35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5起,罚没款总计29.3亿元 [1] - 审结民生领域经营者集中案件950起,支持企业通过并购提升经营效率 [1] - 保持医药领域高压严惩态势,三年共查处12起重大典型案件,其中上药生化案、津药药业案、上海信谊联合案分别罚没12.19亿元、3.62亿元和2.23亿元 [1] - 医药领域涉案药品降价均超过40%,降幅最高达95% [1] - 加大公用事业领域整治力度,查处水电气暖领域垄断案件16起,罚没金额1.83亿元 [1] - 聚焦交通、教育等民生领域,依法查处涉及77家机动车检测企业、22家驾驶培训机构、12家保险公司的垄断协议案件 [2] 未来监管重点与方向 - 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成为重要着力点,市场监管总局就《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 - 《指引》采取具体规则和8个风险示例相结合的方式,为平台企业提供合规指导,提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企业要避免实施“二选一”行为 [2] - 将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加强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执法,为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创造优质市场环境 [3] - 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是接下来的监管重点,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深化政策协同和合规指导 [3] - 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完善以“风险预警+合规引导+精准监管”为核心的全过程监管机制 [4]
严处重罚药品领域垄断案,查处平台企业“二选一”……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助力构建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央广网· 2025-12-17 15:43
文章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为期三年的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 聚焦药品、公用事业、平台经济、交通及教育等关键领域 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 通过“硬手段”行政处罚与“软举措”创新监管相结合 旨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降低民生成本、保护消费者与中小企业权益 [1][2][3][4] 药品领域反垄断执法 - 三年来共查处药品领域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2件 罚没款合计超过24亿元 平均处罚幅度为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的5% 平均罚没金额超过2亿元 [1] - 执法采取从重处罚 例如在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垄断案中对相关企业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0%的顶格处罚 并对组织者顶格处罚500万元 对5名责任人分别处以50万元、60万元罚款 实现“企业+组织者+责任人”三重惩戒 [2] - 通过查办垄断案件推动相关药品价格显著下降 其中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B降价95.8% 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降价58.6% [2] - 加强跨部门联动 与卫健、公安、医保、药监等部门协同 加大对药品垄断的执法打击力度 [2] 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执法 - 公用事业是专项行动三年来查处案件最多的领域 共查处水电气暖领域垄断案件16起 罚没金额1.83亿元 以纠治限定交易、搭售等行为 [2] - 查处典型案件如威海水务案、南京中燃案 其中威海市水务集团作为市区唯一供水企业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承接工程并收费 被处罚6520万元 [2][3] - 查处协同涨价行为 例如南京10家瓶装液化气经营者通过协议协商共同提价 被依法处罚827万元 [2] - 执法有效恢复市场秩序 降低人民群众生活成本 并为中小企业经营减负、拓展发展空间 [3] 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 - 依法查处多起平台企业“二选一”垄断案件 [3] - 针对平台经济垄断风险突出问题 出台《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 首次提出八个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 包括“平台间算法共谋”“低于成本销售”“全网最低价”等 [3] - 指引将实现算法向善作为重要合规目标 列举“算法共谋”等风险示例 鼓励平台企业开展算法筛查 构建算法垄断识别防控体系 以防范“算法黑箱”损害商家与消费者利益 [3][4] 交通、教育等其他民生领域执法 - 依法查处涉及77家机动车检测企业、22家驾驶培训机构、12家保险公司的垄断协议案件 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分割市场等行为 推动涉案主体提质降费 [4] 反垄断执法“软举措”创新 - 积极探索并实施创新性“软举措” 例如推行“三书一函”制度 “三书”指《约谈通知书》《立案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函”指《提醒敦促函》 [4] - 根据企业行为具体情况分类施策、精准监管 对存在潜在风险的企业及时通过提醒敦促、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4] - 例如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约谈货拉拉 要求其遵守反垄断法、落实合规主体责任 维护平台内经营者与新就业群体利益 [4]
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成果宣介专题新闻发布会实录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5-12-17 08:44
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三年整体成果 - 市场监管总局三年来共查处垄断协议案件35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5起,罚没款总计29.3亿元 [4] - 审结民生领域经营者集中案件950起,其中附条件批准3件,禁止1件 [4][25] - 办结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148起 [4] 重点领域执法成效 医药领域 - 三年来共查处12起重大典型案件,罚没款合计超过24亿元,平均罚没金额超过2亿元 [5][9] - 上药生化案、津药药业案、上海信谊联合案分别罚没12.19亿元、3.62亿元和2.23亿元 [5] - 涉案药品降价均超过40%,降幅最高达95%,例如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B降价95.8%,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降价58.6% [5][10] - 对组织者顶格处罚500万元,对负有责任的个人分别处以罚款50万元、60万元 [9] 公用事业领域 - 查处水电气暖领域垄断案件16起,罚没金额1.83亿元 [5] - 南京10家瓶装液化气经营者垄断协议案被处罚827万元 [18] - 威海市水务集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被处罚6520万元 [19] 平台经济领域 - 密切关注平台竞争行为,深入核查全网最低价、“二选一”等问题 [5] - 制定《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明确提示算法共谋、差别待遇等8个场景的新型垄断风险 [5][21] 交通、教育等其他民生领域 - 依法查处涉及77家机动车检测企业、22家驾驶培训机构、12家保险公司的垄断协议案件 [5] 制度规则完善与长效治理 - 落实新《反垄断法》,发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5部部门规章,起草10部反垄断指南指引 [6] - 制定出台《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10] - 面向医药、公用事业、平台经济等领域举办21期合规讲堂,培训8万人次 [6] - 加强社会监督,发布48个典型案例 [6] 非处罚性规范手段(“软举措”) - 开展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已对半导体、网络支付、云服务、快递等20个行业进行评估 [29] - 推行“三书一函”制度(《约谈通知书》《立案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提醒敦促函》) [30] - 创办反垄断合规讲堂,2025年第一期围绕《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为药品行业进行风险分析 [30] 经营者集中审查 - 2023年至2025年,审结民生领域经营者集中950件 [25] - 附条件批准先声药业收购托毕西股权等案件,禁止武汉用通收购山东华泰制药股权案 [25] - 开展轨道交通、药品零售、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等民生重点领域市场竞争状况评估 [27]
市场监管总局推出柔性监管“工具箱”,引导企业主动合规
新京报· 2025-12-17 08:44
市场监管创新举措 - 市场监管部门正采用创新的“软举措”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构建“良法善治、竞争有序”的市场生态 [1] - 举措注重预防、引导和规范 属于非处罚性监管工具 [1] 市场竞争状况评估 - 市场监管总局已完成对20个重点行业和新兴领域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 即“竞争画像” [1] - 评估覆盖的行业包括半导体、网络支付、云服务、快递等 [1] - 评估既为监管执法提供线索 也为企业调整经营策略提供参考 [1] “三书一函”监管制度 - 总局探索推行“三书一函”制度 根据企业行为风险等级进行分类施策 [1] - “三书”指《约谈通知书》《立案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函”指《提醒敦促函》 [1] - 对存在潜在风险的企业 通过提醒敦促、行政约谈等方式指出问题并督促整改 [1] - 此前总局公开约谈了货拉拉等平台企业 要求其履行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 保护平台经营者和新就业群体利益 [1] - 这种“预警式”监管取得了积极社会反响 [1] 反垄断合规讲堂 - 更具服务意识的举措是创办反垄断合规讲堂 自2024年启动 [2] - 讲堂以“送法上门、以案释法”为宗旨 采取总局统筹、局地联动、专家主讲、企业互动的模式 [2] - 讲堂先后走进央企、民企、外资企业与行业协会 [2] - 例如 今年第一期围绕《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为行业经营者定制风险分析课 [2] - 9月和12月又分别为外资企业和中央企业进行了专场宣讲 [2] 未来监管方向 - 下一步 总局将持续完善以“风险预警+合规引导+精准监管”为核心的全过程监管机制 [2] - 目标是推动企业在“红线”前止步 在“合规”中发展 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护航高质量发展 [2]
市场监管总局: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三年来罚没款29.3亿元
新华网· 2025-12-17 08:22
市场监管总局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三年成果 - 专项行动三年来共查处垄断协议案件35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5起,罚没款总计29.3亿元 [1] - 行动旨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1] 药品领域反垄断执法情况 - 专项行动三年来共查处药品领域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2件,罚没款合计超过24亿元 [1] - 药品垄断案件均从重处罚,平均处罚幅度为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5%,平均罚没金额超过2亿元 [1] - 在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垄断案中对相关企业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0%的顶格处罚 [1] - 在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案和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案中,对组织者顶格处罚500万元,实现“企业+组织者+责任人”三重惩戒 [1] 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执法情况 - 专项行动查处水电气暖领域垄断案件16起,例如威海水务案、南京中燃案,罚没金额1.83亿元 [1] - 执法有力纠治限定交易、搭售等典型垄断行为,降低了下游用户生产成本,保障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1]
刚刚,重磅期指来了!
格隆汇· 2025-11-28 07:22
港股市场流动性表现 - 恒生指数年内上涨29.34%,恒生科技指数上涨25.29%,跑赢美股核心指数 [1] - 恒生指数日均成交额升至2561.25亿元,创1969年以来最高纪录;恒生科技指数日均成交额达790.25亿元,创指数发布以来新高 [5] - 南下资金年内净流入13791.85亿港元,创港股通开通以来年度新高;A股可投港股的ETF资金累计流入3426.63亿元,其中下半年净流入2868.58亿元,占比达83.71% [6] 恒生生物科技指数期货推出 - 港交所于11月28日正式上线恒生生物科技指数期货,为生物科技板块首次提供专属风险管理工具 [7] - 恒生生物科技指数年化波幅达39.4%,期货推出为机构提供风险管理底座,提升长线资金配置意愿 [8] - 自2020年推出以来,恒生科技指数期货成交量五年增长88倍,成为第三大期货品种,提升ETF与现货的交易深度和定价效率 [9] 恒生医药ETF表现与结构 - 恒生医药ETF规模达62.07亿元,位居同类第一,跟踪的恒生生物科技指数年内涨幅达83.36% [13][15] - 指数成份股精简至30只,聚焦创新药和CXO高成长板块,前十大成份股合计权重70% [13][14] - 指数成份股中期净利润整体同比增长56%,其中8家企业净利润增速超100% [20] 生物科技行业驱动因素 - 支付端结构重塑,商保创新药目录首次引入,推动支付体系向医保加商保多元转型 [19] - 业绩进入兑现阶段,港股18A板块走出研发消耗期,成份股盈利预期系统性改善 [20] - 全球化全面提速,中国创新药出海规模达1150亿美元,占据全球半壁江山 [20] 市场制度与定价体系升级 - 生物科技指数期货推出标志中国生物科技资产进入全球定价体系,使高波动行业具备衍生品基础设施 [22][23] - ETF从单一配置工具升级为承载跨市场、跨策略资金的交易枢纽,提升市场定价效率 [23] - 资产价值建立在业绩、制度与全球化三根支柱上,行业纳入期现联动的结构化定价体系 [24]
一键布局创新药与CXO核心赛道 恒生生物科技ETF富国蓄势待发!
中国经济网· 2025-11-28 02:16
港股医药板块市场吸引力 - 南向资金近一年净买入医疗保健业超1600亿元,在12个恒生一级行业中排名第三 [1] - 政策、产业与资金面三重共振,推动生物医药行业迎来发展新机遇 [2] - 美联储降息周期开启与国内货币政策环境趋于宽松,港股医药板块流动性有望持续改善 [3] 政策与产业驱动因素 - 港交所18A章为未盈利生物科技企业开辟上市快车道,生物医药上市公司已超100家,总市值占港股约15% [2] - 中国创新药管线数量达4804个,全球仅次于美国,国产创新药企频频亮相国际顶级学术舞台 [2] - 2019至2024年,中国创新药license-out交易金额年复合增长率高达125% [2] - 2025年上半年出海交易总额近500亿美元,已接近2024年全年水平 [2] - 今年1-8月,国内创新药融资金额同比增长超40% [3] 恒生生物科技指数概况 - 指数汇聚30家在香港上市、符合港股通资格的生物科技、药品及医疗设备龙头企业 [4] - 指数高度聚焦创新药与CXO等高成长赛道,两者合计权重近90%,生物技术板块权重提升至50.75% [4] - 指数成分股涵盖药明生物、百济神州、信达生物、康方生物等细分领域龙头 [4] - 指数采用季度调仓机制并设置缓冲区规则,有效平滑调仓波动,保持稳定性和代表性 [5] 恒生生物科技指数历史表现 - 自基日(2013年12月31日)以来累计涨幅达58.9%,大幅跑赢同期恒生医疗保健指数(19.8%)与恒生指数(12.5%) [5] - 截至11月3日,其年内累计涨幅已超过88%,在同类指数中表现领先 [5] - 恒生生物科技指数期货将于11月28日上市,预计将吸引更多机构投资者,提升相关ETF流动性 [5] 恒生生物科技ETF富国产品信息 - 富国基金拟于12月1日正式发行恒生生物科技ETF富国(基金代码:159132) [1] - 该基金为投资者提供一键布局港股生物科技龙头的高效投资工具 [1][7] - 拟任基金经理蔡卡尔拥有12年证券从业经历和超8年投资管理经验,在管产品总规模超千亿,在港股及医药主题ETF管理上经验丰富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