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
搜索文档
严处重罚药品领域垄断案,查处平台企业“二选一”……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助力构建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央广网· 2025-12-17 15:43
文章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为期三年的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 聚焦药品、公用事业、平台经济、交通及教育等关键领域 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 通过“硬手段”行政处罚与“软举措”创新监管相结合 旨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降低民生成本、保护消费者与中小企业权益 [1][2][3][4] 药品领域反垄断执法 - 三年来共查处药品领域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2件 罚没款合计超过24亿元 平均处罚幅度为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的5% 平均罚没金额超过2亿元 [1] - 执法采取从重处罚 例如在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垄断案中对相关企业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0%的顶格处罚 并对组织者顶格处罚500万元 对5名责任人分别处以50万元、60万元罚款 实现“企业+组织者+责任人”三重惩戒 [2] - 通过查办垄断案件推动相关药品价格显著下降 其中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B降价95.8% 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降价58.6% [2] - 加强跨部门联动 与卫健、公安、医保、药监等部门协同 加大对药品垄断的执法打击力度 [2] 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执法 - 公用事业是专项行动三年来查处案件最多的领域 共查处水电气暖领域垄断案件16起 罚没金额1.83亿元 以纠治限定交易、搭售等行为 [2] - 查处典型案件如威海水务案、南京中燃案 其中威海市水务集团作为市区唯一供水企业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承接工程并收费 被处罚6520万元 [2][3] - 查处协同涨价行为 例如南京10家瓶装液化气经营者通过协议协商共同提价 被依法处罚827万元 [2] - 执法有效恢复市场秩序 降低人民群众生活成本 并为中小企业经营减负、拓展发展空间 [3] 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 - 依法查处多起平台企业“二选一”垄断案件 [3] - 针对平台经济垄断风险突出问题 出台《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 首次提出八个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 包括“平台间算法共谋”“低于成本销售”“全网最低价”等 [3] - 指引将实现算法向善作为重要合规目标 列举“算法共谋”等风险示例 鼓励平台企业开展算法筛查 构建算法垄断识别防控体系 以防范“算法黑箱”损害商家与消费者利益 [3][4] 交通、教育等其他民生领域执法 - 依法查处涉及77家机动车检测企业、22家驾驶培训机构、12家保险公司的垄断协议案件 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分割市场等行为 推动涉案主体提质降费 [4] 反垄断执法“软举措”创新 - 积极探索并实施创新性“软举措” 例如推行“三书一函”制度 “三书”指《约谈通知书》《立案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函”指《提醒敦促函》 [4] - 根据企业行为具体情况分类施策、精准监管 对存在潜在风险的企业及时通过提醒敦促、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4] - 例如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约谈货拉拉 要求其遵守反垄断法、落实合规主体责任 维护平台内经营者与新就业群体利益 [4]
药品领域反垄断罚没款合计超24亿元,涉案药品降价超40%
南方都市报· 2025-12-17 11:31
南都讯 记者李玲 黄莉玲 "市场监管部门在医药领域保持高压严惩态势……涉案药品降价均超过40%, 降幅最高达95%,降低了患者用药成本和国家医保支出。"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司长范磊在会上说 道。 12月17日,在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总局反垄断一司副司长刘健也提到,专项行动坚 持将打击药品领域垄断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三年来共查处药品领域垄断协议和滥用 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2件,罚没款合计超过24亿元。 三是坚持"以案促治"。针对药品领域垄断行为多发频发,今年制定出台《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 南》,明确药品联合涨价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推高药价、限定交易等垄断行为的认定规则,强化医药行 业反垄断合规指导,发挥重大典型垄断案件的警示和示范作用,强化药品领域垄断行为系统治理。 四是坚持"协同作战"。刘健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卫健、公安、医保、药监等部门在线索发现、调 查取证、信息共享、协同执法等方面的联动,加大对药品垄断的执法打击力度,将执法成效及时传递到 消费终端。 "比如,我们通过查办相关垄断案件,推动治疗感染的药品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B和治疗重症肌无力的 药品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分 ...
市场监管总局:12起典型案件罚款超24亿,有效遏制药品领域垄断行为
中国新闻网· 2025-12-17 08:56
三是坚持"以案促治"。针对药品领域垄断行为多发频发,今年制定出台《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 南》,明确药品联合涨价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推高药价、限定交易等垄断行为的认定规则,强化医药行 业反垄断合规指导,发挥重大典型垄断案件的警示和示范作用,强化药品领域垄断行为系统治理。 四是坚持"协同作战"。加强与卫健、公安、医保、药监等部门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信息共享、协同 执法等方面的联动,加大对药品垄断的执法打击力度,将执法成效及时传递到消费终端。比如,市场监 管总局通过查办相关垄断案件,推动治疗感染的药品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B和治疗重症肌无力的药品甲 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分别降价95.8%和58.6%。 刘健强调,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把药品作为反垄断执法的重点,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药品领域垄断行 为坚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着力查办重大典型垄断案件,有力维护药品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来源:中国新闻网 市场监管总局:12起典型案件罚款超24亿,有效遏制药品领域垄断行为 中新网12月17日电 市场监管总局1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相关情况。 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副司长刘健表示,药品领域垄断行为破坏 ...
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成果宣介专题新闻发布会实录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5-12-17 08:44
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三年整体成果 - 市场监管总局三年来共查处垄断协议案件35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5起,罚没款总计29.3亿元 [4] - 审结民生领域经营者集中案件950起,其中附条件批准3件,禁止1件 [4][25] - 办结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148起 [4] 重点领域执法成效 医药领域 - 三年来共查处12起重大典型案件,罚没款合计超过24亿元,平均罚没金额超过2亿元 [5][9] - 上药生化案、津药药业案、上海信谊联合案分别罚没12.19亿元、3.62亿元和2.23亿元 [5] - 涉案药品降价均超过40%,降幅最高达95%,例如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B降价95.8%,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降价58.6% [5][10] - 对组织者顶格处罚500万元,对负有责任的个人分别处以罚款50万元、60万元 [9] 公用事业领域 - 查处水电气暖领域垄断案件16起,罚没金额1.83亿元 [5] - 南京10家瓶装液化气经营者垄断协议案被处罚827万元 [18] - 威海市水务集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被处罚6520万元 [19] 平台经济领域 - 密切关注平台竞争行为,深入核查全网最低价、“二选一”等问题 [5] - 制定《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明确提示算法共谋、差别待遇等8个场景的新型垄断风险 [5][21] 交通、教育等其他民生领域 - 依法查处涉及77家机动车检测企业、22家驾驶培训机构、12家保险公司的垄断协议案件 [5] 制度规则完善与长效治理 - 落实新《反垄断法》,发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5部部门规章,起草10部反垄断指南指引 [6] - 制定出台《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10] - 面向医药、公用事业、平台经济等领域举办21期合规讲堂,培训8万人次 [6] - 加强社会监督,发布48个典型案例 [6] 非处罚性规范手段(“软举措”) - 开展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已对半导体、网络支付、云服务、快递等20个行业进行评估 [29] - 推行“三书一函”制度(《约谈通知书》《立案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提醒敦促函》) [30] - 创办反垄断合规讲堂,2025年第一期围绕《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为药品行业进行风险分析 [30] 经营者集中审查 - 2023年至2025年,审结民生领域经营者集中950件 [25] - 附条件批准先声药业收购托毕西股权等案件,禁止武汉用通收购山东华泰制药股权案 [25] - 开展轨道交通、药品零售、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等民生重点领域市场竞争状况评估 [27]
市场监管总局: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三年来罚没款29.3亿元
新华网· 2025-12-17 08:22
市场监管总局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三年成果 - 专项行动三年来共查处垄断协议案件35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5起,罚没款总计29.3亿元 [1] - 行动旨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1] 药品领域反垄断执法情况 - 专项行动三年来共查处药品领域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2件,罚没款合计超过24亿元 [1] - 药品垄断案件均从重处罚,平均处罚幅度为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5%,平均罚没金额超过2亿元 [1] - 在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垄断案中对相关企业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0%的顶格处罚 [1] - 在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案和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案中,对组织者顶格处罚500万元,实现“企业+组织者+责任人”三重惩戒 [1] 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执法情况 - 专项行动查处水电气暖领域垄断案件16起,例如威海水务案、南京中燃案,罚没金额1.83亿元 [1] - 执法有力纠治限定交易、搭售等典型垄断行为,降低了下游用户生产成本,保障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1]
市场监管总局严打药品垄断,三年罚没超24亿元
新京报· 2025-12-17 07:23
针对药品领域垄断行为的特点与难点,市场监管总局今年专门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 南》。该指南明确了药品联合涨价、滥用支配地位推高药价、限定交易等典型垄断行为的认定规则,为 医药企业划清了竞争红线,提供了明晰的合规指引。通过"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发挥重大典 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和示范作用,推动全行业反垄断合规意识提升,实现系统治理、源头防范。 打击药品垄断非一部门之事。市场监管总局加强与卫生健康、公安、医保、药监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在 线索发现、调查取证、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方面形成合力。执法的最终成效体现在终端药价的变化 上。据介绍,通过查办相关垄断案件,有效推动了相关药品价格的大幅下降。 新京报讯(记者陈琳)近年来,部分领域药品垄断行为多发,推高药价、扰乱市场,直接加重了群众用药 负担。12月17日,在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反 垄断一司副司长刘健介绍,近三年来,总局已累计查处药品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2 件,罚没款总额超过24亿元人民币。 对药品领域垄断行为坚持"露头就打",执法重点始终聚焦于短缺药、急抢救药、常用药等关键品种,守 ...
“救护车跨省转运收费2.8万”,最新进展
新浪财经· 2025-12-16 10:30
据信用中国网站披露,江西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对"天价救护车"事件中涉事的南昌 赣医医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涉事医院 因重复收费、销售劣药 等行为 被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并罚没共计人民币 87220.86元上缴国库。 违法事实显示:2025年4月8日晚10时左右,南昌赣医医院有限公司员工熊宗勇驾驶挂靠于 该医院的救护车(车牌为赣AQ15G0),以该医院名义私自转运江西省儿童医院患者唐某某 至上海市内医院急诊,全程往返路程为1600公里,转运业务收取该患者转运费28000元。 南昌赣医医院有限公司"救护车费"公示收费标准为"20元/3公里",即每公里为6.67元,南 昌市至上海市转运救护业务来回路程共计1600公里,按照公示标价计算,应收10672元。 因该医院未对案涉救护车及熊宗勇进行有效管理,致使该医院工作人员驾驶救护车转运服务 中,在"救护车费"公示标价外加收价款17328元。2025年6月11日,当事人在"民营救护车 800公里收费2.8万元"的舆情事件发生后于2025年6月18日已将多收款退还给患者唐某 某,退回金额17328元,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处罚事实上还 ...
突发!4倍海峡两岸概念龙头停牌核查|盘后公告集锦
新浪财经· 2025-11-14 13:05
合富中国股价异动 - 公司股票在14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高达256.29%,明显高于同期行业及上证指数涨幅,期间有12个交易日以涨停价收盘[1] - 因股价短期内连续上涨,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股票自11月17日起停牌核查[1] 工业富联技术进展 - 公司GB200出货顺利,GB300在第三季度实现量产,良率与测试效率持续上行,预计单位成本下降和良率提升将对四季度毛利率形成正面支撑[2] - 已与多家客户在CPO与1.6T交换机上进行联合开发并取得在手订单,下一代Vera Rubin NVL144平台交换机已完成开发,聚焦更高能效和更低时延[2] 大智慧诉讼进展 - 原告王功伟已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此前原告起诉要求撤销公司关于湘财股份吸收合并事项的股东大会议案[2] 天孚通信股东减持 - 控股股东天孚仁和计划通过询价转让850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1.09%,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3][4] 璞泰来产能扩张 - 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四川卓勤增资7.6亿元,用于总投资25亿元的基膜涂覆一体化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基膜年产能20亿平方米、涂覆年产能30亿平方米[5] 电投能源资产收购 -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白音华煤电100%股权,交易价格111.49亿元,同时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5亿元,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6] 瑞德智能对外投资 - 公司拟出资1000万元参与对昱拓智能的增资,增资完成后将直接持有标的公司2.2989%股权,昱拓智能为发电厂机器人细分领域龙头[8] 盘古智能收购控股权 - 拟以2464.2万元收购参股公司众城石化11.97%股份,交易完成后持股比例增至47.31%,取得控制权,众城石化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9] 泰达股份海外合作 - 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与埃及亚历山大省及Nahdet Misr签署备忘录,研究在当地实施城市固体废物发电项目及区域绿色改造等合作[10] 杭氧股份设立产业基金 - 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亿元,参与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产业基金,该基金将关注低温深冷技术、可控核聚变等领域的投资机会[11] 深桑达A资产出售 - 下属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中电洲际80%股权,首次挂牌转让底价不低于18.57亿元,转让完成后中电洲际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12] 扬电科技控制权变更 - 股东赵恒龙转让公司9.04%股份给四川汉唐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过户完成后,汉唐云智算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聂琨林成为实际控制人[13] 股东减持动态 - 中电港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于10月31日至11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0.9776%股份,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5.9997%[15] - 康龙化成股东信中康成及信中龙成计划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减持原因为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即将到期及自身资金需求[16] - 科兴制药控股股东科益医药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公司5.00%股份[17][18] 复星医药产品获批 - 控股子公司复宏汉霖自主研发的帕妥珠单抗生物类似药HLX11获美国FDA批准,用于治疗HER2阳性、转移性乳腺癌等适应症[21] 中国中冶经营数据 - 2025年1-10月公司新签合同额为8450.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8%,其中海外合同额为711.6亿元,同比增长7.3%[21] 上海机场运营数据 - 2025年10月浦东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为752.04万人次,同比增长12.46%,货邮吞吐量为36.91万吨,同比增长11.74%[23] 四方精创融资计划 - 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相关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26] 石大胜华估值提示 - 公司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截至11月14日,公司静态市盈率为1424.59,远高于所属电池部件及材料行业静态市盈率60.78的水平[27] 我武生物研发终止 - 公司决定终止烟曲霉点刺液研发项目,不再开展后续临床试验,预计将减少2025年利润总额476.84万元[29]
海辰药业: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批件
智通财经· 2025-11-14 08:24
公司产品获批 - 公司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药品注册证书》[1] - 该药品获批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1] - 新产品获批将丰富公司产品线并提升竞争能力[1] 公司业绩影响 - 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的获批对公司未来业绩的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1]
海辰药业: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获药品注册批件
证券时报网· 2025-11-14 08:16
公司药品研发进展 - 公司近日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药品注册证书》[1] - 该药品为抗胆碱酯酶药 适应症包括拮抗手术中非去极化肌肉松弛药的残留肌松作用 以及治疗重症肌无力 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1] 公司运营与治理 -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核查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1] - 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