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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道:加密货币价格显著下跌;美股三大指数全线收跌,道指跌0.9%
证券时报· 2025-12-02 00:19
外交与签证政策 - 法国总统马克龙将访华 [1] - 外交部敦促日方收回错误言论 [1] - 中国公民在2026年9月14日前可免签前往俄罗斯 [1] 基础设施与数据市场 - 基础设施REITs项目清单扩围,商业办公设施、城市更新设施等被纳入 [1] - 国家数据局提出加快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 [1] 市场监管与行业发展 - 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受理企业有关婴配液态乳产品配方的注册申请 [1] - 我国快递年业务量首次突破1800亿件 [1] 金融市场动态 - 加密货币价格显著下跌 [1] - 美股三大指数全线收跌,道指下跌0.9% [1]
财经早报:12月2日
新华财经· 2025-12-02 00:00
基础设施REITs扩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行业范围清单(2025年版)》,将体育场馆项目、商旅文体健等多业态融合的商业综合体项目、四星级及以上酒店、超大特大城市的超甲级、甲级商务楼宇项目以及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更新改造项目等城市更新项目纳入REITs项目行业范围,实现底层资产类型的重大突破 [1] - 证监会、沪深交易所等正在抓紧做好商业不动产REITs系列准备工作,尽快印发系列制度规则,预计商业不动产REITs很快就可以提交申报材料 [1] 新能源汽车交付量 - 鸿蒙智行11月全系交付新车81864台,同比增长89.61%,创单月交付历史新高 [1] - 零跑全系交付达70327台,同比增长超75%,连续两个月交付突破7万台 [1] - 蔚来公司交付新车36275台,同比增长76.3% [1] - 小鹏汽车共交付新车36728台,同比增长19% [1] - 理想汽车交付新车33181台 [1] 白银价格走势 - 现货白银历史首次站上58美元/盎司,最高触及58.84美元,今年以来涨幅已超100% [2] - COMEX白银期货盘中首次站上59美元/盎司,最终收报58.45美元/盎司 [2] - 上期所白银主力合约涨至13766元/公斤的新高 [2] 快递业务量 - 截至11月30日,今年我国快递业务量已突破1800亿件,超过2024年全年的业务量1750.8亿件,创历史新高 [1] 公司公告与交易 - 佰维存储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2000万元、不超过4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8000万元、不超过1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97.9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82.07元/股 [1] - 探路者拟以自有资金3.21亿元收购深圳贝特莱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权,并以自有资金3.57亿元收购上海通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 [1] - 比亚迪前11月新能源汽车销量418.2万辆,同比增长11.3% [5] 宏观经济与市场数据 - 11月美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从10月的48.7降至48.2,低于市场共识预期的49,制造业活动连续第九个月萎缩 [2] - 上证指数报3914.01点,上涨0.65%;深证成指报13146.72点,上涨1.25%;创业板指报3092.5点,上涨1.31% [4] - 道琼斯指数报47289.33点,下跌0.9%;标普500指数报6812.63点,下跌0.53%;纳斯达克综合指数报23275.92点,下跌0.38% [4] - WTI原油报59.51美元,上涨1.76%;布伦特原油报63.34美元,上涨1.64% [4] 环保督察与产业动态 - 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河北省唐山市存在大气污染防治短板,指出当地违规上马钢铁项目、新增钢铁产能,部分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突出 [1] - 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受理企业有关婴配液态乳产品配方的注册申请,程序和要求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保持一致 [1]
商业不动产REITs来了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01 23:15
市场扩容与政策背景 - 中国公募REITs市场正式从基础设施领域拓展至商业不动产领域,进入“双轮驱动”新阶段 [1] - 试点是落实资本市场新“国九条”、推动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 [1] - 基础设施REITs已上市77只产品,累计融资规模2070亿元,总市值约2201亿元,为商业不动产领域拓展奠定坚实基础 [3] 试点推出的战略意义 - 打通商业不动产的权益融资通道,为盘活存量资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提供标准化金融解决方案 [1] - 推动房地产企业从“开发销售”向“长期持有、专业运营”的资管模式转型 [1] - 将沉淀的商业物业存量资产转化为可交易、可定价的标准化金融产品,提升资本配置效率 [4] 制度设计与监管框架 - 商业不动产REITs在其他有关事宜上参照现有基础设施REITs成熟规则执行,保证规则连续性和稳定性 [6] - 制度方案对商业不动产的独特属性作出精准回应,主要体现在责任主体、资产质量与监管协同三个方面 [6] - 构建“行政监管+自律管理”的协同架构,中国证监会负责行政监管,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履行一线自律管理职能 [8] 资产准入与运营管理 - 《公告》明确要求入池资产需权属清晰、手续齐备,并已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 [7] - 基金管理人须主动履行商业不动产运营管理职责,角色要从被动的财务持有者转变为积极的资产管理“大管家” [7] - 要求管理人必须配备或联合具备深厚商业地产“基因”的专业团队,在招商租赁、业态组合等方面展现专业能力 [7] 双轨并行与市场影响 - 市场进入“基础设施与商业不动产并行发展”新阶段,基于资产内在属性进行科学分类与精准施策 [9] - 基础设施REITs收益稳健、波动性较低,商业不动产REITs收益具备更高市场敏感性和成长潜力 [9][10] - 商业不动产REITs将精准聚焦于商业零售、办公空间、酒店服务等与消费和内需紧密相连的行业 [11] 投资者价值与市场前景 - REITs凭借强制高分红、收益相对稳健的特性,逐渐获得投资者认可 [5] - 商业不动产REITs的加入将极大丰富REITs市场的资产图谱,为保险资金、养老金等长期投资者提供新选择 [5] - 未来REITs资产类型有望进一步拓展至数据中心、物流仓储、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新型不动产 [11]
新版基础设施REITs项目行业范围清单发布 商业办公设施、城市更新设施等被纳入
中国证券报· 2025-12-01 20:42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行业范围清单(2025年版)》,进一步拓展基础设施REITs发行范围 [1] - 政策目的在于更好发挥基础设施REITs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投资良性循环的作用 [1] 行业范围扩围详情 - 清单明确,全国各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均可申报,覆盖交通、能源、市政、生态环保、仓储物流、园区、新型基础设施、租赁住房、水利、文化旅游、消费、商业办公、养老、城市更新设施及其他符合国家战略的项目 [1] - 对比前期申报要求,清单将基础设施REITs扩围至更多行业领域和资产类型 [1] - 消费基础设施领域新增体育场馆项目,以及商旅文体健等多业态融合的商业综合体项目、四星级及以上酒店项目 [1] - 新增商业办公设施,包括超大特大城市的超甲级、甲级商务楼宇项目 [1] - 新增城市更新设施,包括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更新改造项目,以及涵盖多种资产类型的城市更新综合设施项目 [1] 项目申报与监管要求 - 清单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应严格按照常态化推荐发行阶段有关政策要求进行申报 [2] - 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需坚持“优中选优”,严格把关项目质量,强化风险意识,高质量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2]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与证监会的协同配合,进一步优化申报推荐流程,动态完善项目申报要求,提高工作质效 [2] - 监管将在严防风险、严把质量的基础上,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上市,以更好推动基础设施REITs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
新版基础设施REITs项目行业范围清单发布
中国证券报· 2025-12-01 20:25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行业范围清单(2025年版)》,进一步拓展基础设施REITs发行范围,旨在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投资良性循环 [1] - 清单明确,全国各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均可申报,覆盖交通、能源、市政、生态环保、仓储物流、园区、新型基础设施、租赁住房、水利、文化旅游、消费基础设施、商业办公设施、养老设施、城市更新设施等十多个行业领域 [1] 行业范围扩围详情 - 对比前期项目申报要求,清单将基础设施REITs扩围至更多行业领域和资产类型 [1] - 消费基础设施领域新增体育场馆项目,以及商旅文体健等多业态融合的商业综合体项目、四星级及以上酒店项目 [1] - 新增商业办公设施,包括超大特大城市的超甲级、甲级商务楼宇项目 [1] - 新增城市更新设施,包括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更新改造项目,以及涵盖多种资产类型的城市更新综合设施项目 [1] 项目申报与监管要求 - 清单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应严格按照常态化推荐发行阶段有关政策要求进行申报 [1] - 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需坚持“优中选优”,严格把关项目质量,强化风险意识,高质量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1] 后续政策方向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与证监会的协同配合,进一步优化申报推荐流程,动态完善项目申报要求,提高工作质效 [2] - 在严防风险、严把质量的基础上,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上市,以更好推动基础设施REITs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
基础设施REITs扩围落地 发行范围增至15大行业
上海证券报· 2025-12-01 19:23
基础设施REITs行业范围正式扩围 - 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行业范围清单(2025年版)》,标志着基础设施REITs扩围正式落地 [1] - 发行范围从原有基础扩大至15大行业,新增纳入城市更新设施、酒店、体育场馆、商业办公设施等更多行业领域和资产类型 [1][2] 扩围后的具体行业范围 - 2025年版清单涵盖的15大行业包括: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基础设施、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园区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租赁住房、水利设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消费基础设施、商业办公设施、养老设施、城市更新设施,以及符合国家重大战略要求的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1] - 对部分新增资产类型进行了明确界定:商业办公设施指超大特大城市的超甲级、甲级商务楼宇项目;养老设施指依法登记并备案的养老项目;城市更新设施指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更新改造项目及城市更新综合设施项目 [2] 基础设施REITs市场发展历程与现状 - 基础设施REITs工作自2020年启动,发行范围从初期的仓储物流、收费公路、市政设施、产业园区等,逐步扩增至清洁能源、数据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水利设施、文化旅游、消费基础设施等行业 [2] - 扩围前,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范围已涵盖12大行业的52个资产类型,其中10个行业领域的18个资产类型已实现首单发行上市 [2] - 截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累计向证监会推荐105个项目,其中83个项目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共2070亿元 [3] - 已发行的项目预计可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 [3] 后续政策与市场发展导向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与证监会的协同配合,优化申报推荐流程,动态完善项目申报要求,提高工作质效 [3] - 在严防风险、严把质量的基础上,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上市,以更好推动基础设施REITs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3] - 相关部门将抓紧推动新资产类型项目实现首单上市 [3]
基础设施REITs项目清单扩围 人工智能入列
证券时报· 2025-12-01 18:07
政策发布与核心导向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于12月1日印发了《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行业范围清单(2025年版)》[1] - 新版清单将消费与服务型基础设施作为重点纳入范围,包括体育场馆、四星级及以上酒店、养老设施等消费载体,以响应《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并契合居民消费升级与民生保障需求[1] - 清单将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基础设施、5G、通信铁塔、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宽带网络、智能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城市等项目纳入范畴,与国务院部署的"人工智能+"行动形成呼应[1] 政策影响与战略意义 - 将人工智能等纳入基础设施REITs发行范围,可为"人工智能+"行动提供支撑保障,加速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1] - 此举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提出的从技术攻关、场景开放、算力支持三方面推动智能终端与智能体应用普及的方向相协同[1] 市场现状与发展前景 - 截至目前,我国基础设施REITs发行范围已涵盖12大行业的52个资产类型,其中10个行业领域的18个资产类型已实现首单发行上市[1] - 根据市场公开数据统计,全市场共有77单产品上市,发行规模2070亿元(含扩募),总市值约2200亿元[2] - 随着2025年版《清单》的落地实施,REITs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可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更有力的支撑[2]
国家发改委印发基础设施REITs项目行业范围清单
新华财经· 2025-12-01 11:48
政策发布 - 国家发改委印发《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行业范围清单(2025年版)》,旨在拓展基础设施REITs发行范围以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投资良性循环 [1] 申报要求 - 项目申报需严格遵循《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等常态化推荐发行阶段政策要求 [1] - 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需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严格把关项目质量并强化风险意识,高质量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1] 能源类项目范围 - 申报范围新增风电、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天然气发电、生物质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项目 [2] - 涵盖储能设施项目以及清洁低碳、灵活高效的燃煤发电项目(含热电联产煤电) [2] - 燃煤发电项目需满足纯凝工况最小发电出力≤30%额定负荷、掺烧低碳燃料热量比例≥10%或配备大规模CCUS设备等条件之一 [2] 基础设施类项目范围 - 申报范围包括特高压输电项目、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及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2] - 租赁住房、消费基础设施、商业办公设施、养老设施、城市更新设施等领域项目需由独立法人主体发起,且发起人不得从事商品住宅开发业务 [2]
【新华解读】我国基础设施REITs再迈关键一步 扩围至酒店、商业办公设施等领域
新华财经· 2025-12-01 11:48
行业范围重大扩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行业范围清单(2025年版)》,将体育场馆项目、商旅文体健等多业态融合的商业综合体项目、四星级及以上酒店项目、超大特大城市的超甲级、甲级商务楼宇项目以及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更新改造项目等城市更新项目纳入REITs项目行业范围[1] - 此次扩围实现了基础设施REITs底层资产类型的重大突破,填补了重要空白[1] 市场发展现状与规模 - 基础设施REITs自2020年启动以来持续扩围扩容,初期涵盖仓储物流、收费公路、市政设施、产业园区等,后续逐步增加清洁能源、数据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水利设施、文化旅游、消费基础设施等行业领域和资产类型[2] - 截至2025年11月底,共有77只基础设施REITs上市交易,总市值约2200亿元,覆盖10个行业领域18种资产类型,预计可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2] 扩围对消费市场的提振作用 - 体育场馆纳入基础资产范围有力支持全民健身,拓展体育消费新空间;商旅文体健融合的商业综合体通过沉浸式消费体验,打造多维互动场景[3] - 四星级及以上酒店作为现代服务业和消费升级的代表,纳入REITs资产范围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推动消费供给端提质增效,从供给侧深度激发消费市场潜力[3] - 体育场馆、商业综合体及酒店项目从单一消费场景深耕、多元场景协同、旅行消费核心锚点三个维度发力,能精准对接不同群体消费需求,通过业态联动撬动链式消费,对扩大消费规模、升级消费结构、激活消费潜力具有重要推进作用[3] 商业办公设施独立纳入REITs - 2025年版行业清单首次将商业办公设施作为一个独立的资产大类纳入REITs,支持超大特大城市的超甲级、甲级商务楼宇项目发行REITs[4] - 将商业办公设施纳入REITs发行范畴可畅通商业办公资产与资本市场的连接通道,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产业发展生态,倒逼运营升级、推动业态协同,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4] - 此举标志着REITs在市场结构和资产类型上正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可显著扩大入池资产规模,吸引更广泛投资者参与,为实体经济提供更稳定的经营场所和更优质的商务环境[4] 发起人资格与风险隔离 - 对于租赁住房、消费基础设施、商业办公设施、养老设施、城市更新设施等领域项目,发起人应为开展相关业务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得从事商品住宅开发业务[5] - 这一“隔离墙”制度确保发起人在资产、业务、财务层面与商品住宅开发业务有效隔离,防止住宅开发业务的经营风险、债务风险向REITs市场传递,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5] 城市更新项目的融资支持 - 基础设施REITs的加入为城市更新提供了“投资-建设-运营-退出-再投资”的良性循环模式,有助于解决其投资规模大、回收周期长、社会资本参与难等挑战[6] - 将“城市更新设施”纳入发行范围,既支持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更新改造项目,也支持涵盖多个行业领域和资产类型的城市更新综合设施项目,能鼓励各地探索多元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投融资模式[6]
国家发改委:储能设施项目可申报基础设施REITs!
政策发布核心 -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于2025年11月15日发布《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行业范围清单(2025年版)》,旨在拓展发行范围、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投资良性循环 [2][5] 政策目标与要求 - 政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及提振消费等决策部署 [5] - 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坚持“优中选优”,严格把关项目质量,高质量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6] - 发改委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适时修订清单,动态完善申报要求,以更好发挥基础设施REITs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 [7] 可申报项目行业范围清单 - **交通基础设施**:包括收费公路、铁路、机场、港口项目 [9] - **能源基础设施**: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天然气发电、生物质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储能设施项目;清洁低碳、灵活高效的燃煤发电(含热电联产煤电)项目,其中燃煤发电项目需满足纯凝工况最小发电出力在30%额定负荷及以下、或掺烧低碳燃料热量比例不低于10%、或配备大规模CCUS设备等条件之一;特高压输电项目;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2][9] - **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城镇供水、供气、供热项目以及停车场项目 [10] - **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包括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础设施项目 [10] - **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包括面向社会提供收费储存服务的通用仓库及冷库等专业仓库项目 [10] - **园区基础设施**:位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新区、国家级与省级开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研发平台、工业厂房、创业孵化器、产业加速器、产业发展服务平台等项目,若单体建筑中包含产权归属同一发起人且物理不可分割的酒店和配套底商,其面积占比不超过30%可纳入底层资产 [10] - **新型基础设施**:包括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基础设施;5G、通信铁塔、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宽带网络;智能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城市项目 [10] - **租赁住房**:包括各直辖市及人口净流入大城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专业机构自持且长期出租的市场化租赁住房;专门为园区入驻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租赁住房项目 [11] - **水利设施**:具有供水、发电等功能的水利设施项目 [12] - **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包括自然文化遗产、国家5A级和4A级旅游景区项目,景区规划范围内产权归属同一发起人的配套旅游酒店可纳入底层资产 [12] - **消费基础设施**:包括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商业街区、农贸市场等城乡商业网点;各类消费品市场;保障基本民生的社区商业;体育场馆;商旅文体健多业态融合的商业综合体项目,其中产权归属同一发起人且物理不可分割的酒店和商业办公用房,其建筑面积占比原则上不超过30%,特殊情况最高不超过50%;四星级及以上酒店项目 [12] - **商业办公设施**:超大特大城市的超甲级、甲级商务楼宇项目 [13] - **养老设施**:依法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项目 [14] - **城市更新设施**: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更新改造项目,以及涵盖多种资产类型的城市更新综合设施项目 [14] - **其他**: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要求的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15] 特定领域申报主体限制 - 对于租赁住房、消费基础设施、商业办公设施、养老设施、城市更新设施等领域项目,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为开展相关业务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得从事商品住宅开发业务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