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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002254) - 2025年12月2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12-23 04:50
氨纶行业现状与公司战略 - 氨纶行业上一轮扩产周期已接近尾声 [2] - 行业产能增长主要在2019年至2020年,当时主流是低成本路线 [2] - 公司氨纶业务走差别化路线,聚焦有特色的粗旦丝产品,而非行业普遍的细旦丝 [2] - 粗旦丝主要应用于纺织领域,如蕾丝、织带等 [2] - 下游需求如瑜伽服、运动服的增长带动氨纶需求 [3] - 氨纶行业集中度相对较高,在纺织服装中成本占比较低,价格传导主要看行业整体情况 [3] 芳纶业务竞争与优势 - 芳纶行业有新进入者,竞争形势比以往更复杂 [3] - 公司在芳纶的产能、成本及市占率方面处于领先地位 [3] - 芳纶涂覆目前属于尖端小众应用,包括特殊储能、算力中心备用电源、高安全性特殊领域及半固态电池等 [3] - 芳纶纸是公司一个重要应用方向,其下游如算力、低空经济、电网改造等领域发展良好 [3] - 芳纶在航天领域有应用,但用量不大 [3] 公司技术与业务布局 - 公司分为四个事业部进行技术和产品储备 [4] - 先进纺织事业部:布局纺织相关材料,正在进行纺织服装回收实验 [4] - 安防与信息事业部:涉及安全领域的安全屋及信息技术用膜(处于中试阶段) [4] - 新能源事业部:涉及防火罩、RO膜等产品 [4] - 化工方面主要进行原料生产 [4]
新能源板块集体走强,新能源ETF易方达(516090)、储能电池ETF(159566)标的指数半日涨超2%
搜狐财经· 2025-12-23 04:48
市场表现 - 今日早盘新能源板块集体走强,电池概念股强势领涨 [1] - 截至午间收盘,中证新能源指数上涨2.2%,国证新能源电池指数上涨2.1%,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上涨1.1%,中证光伏产业指数上涨0.6% [1] - 截至昨日,储能电池ETF(159566)近一周获得资金净流入约2亿元 [1] 行业驱动因素 - 国内政策驱动:随着越来越多的省份出台容量电价与峰谷套利等政策,储能项目内部收益率普遍达到6%~12%,部分地区甚至更高,项目建设热情持续高涨 [1] - 海外需求驱动:全球人工智能浪潮高速推进,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多,行业出现越发明显的缺电趋势,全球储能市场景气度有望延续 [1] 估值数据 - 截至午间收盘,某指数上涨0.6%,市净率为2.5倍 [6] - 该指数自发布以来估值上涨48.5% [6]
两部门:发挥调峰与长时储能双重价值!光热发电到2030年装机1500万千瓦,度电成本与煤电相当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2025-12-23 04:15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文件,旨在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将其定位为实现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传统能源、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有效手段[2][7] - 光热发电被赋予双重功能:兼具调峰电源和长时储能,能够为电力系统提供长周期调峰能力和转动惯量,具备作为调峰和基础性电源的潜力[2][7] - 设定了明确的行业发展目标:到2030年,光热发电总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度电成本与煤电基本相当,技术实现国际领先并完全自主可控,行业实现自主市场化、产业化发展[8] 加强规划引导 - **资源普查与规划布局**:要求深入开展光热发电资源普查,建立科学系统的资源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管理,为项目建设奠定基础[9] 各省区需因地制宜编制光热发电发展规划,分阶段、分区域提出重点项目布局,并支持在技术经济可行、需求迫切的省区每年规划建设一定规模的项目[10] - **产业协同布局**:鼓励以光热发电作为支撑调节电源的新能源一体化项目与矿产资源开发冶炼、算力中心、动力电池制造、盐湖提锂等新型高载能产业紧密结合,探索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推进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能产业园区建设[4][10] 积极培育光热发电应用市场 - **结合大型能源基地建设**:支持在“沙戈荒”大型外送新能源基地、水风光外送基地等各类新能源基地中,科学确定并配置光热发电装机规模,以优化基地调节能力,增加绿色电量占比,降低平均度电碳排放量[11][12] - **建设支撑调节型新能源电站**:以填补地区电力缺口、缓解保障压力为目标,建设一批在本地消纳的大容量光热电站或光热与风电、光伏一体化调度运营项目,提升区域电网调峰能力和稳定性[12] - **探索构建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在光热资源富集区域,构建以光热电站为基础,联合其他新能源电源和新型储能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可覆盖附近区域用电、用汽与用热需求,并在电网末端探索弱连接或独立型系统以提高供电保障水平[2][13] 充分发挥光热发电对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作用 - **系统支撑作用**:发挥光热发电在调频、调压、黑启动和惯量响应等方面的绿色支撑能力,挖掘其作为绿色低碳基础保供电源的潜力,提高新型电力系统绿色可靠支撑容量比重[14] - **系统调节作用**:利用光热发电大规模、低成本和高安全储热系统,以及宽负荷调节范围和快速变负荷能力,发挥深度调峰能力,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3][14] 鼓励配置电加热系统,使光热电站可通过电力市场发挥系统长时储能功能并获得市场收益[3][14] - **推进项目建设与运营**: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需加强督导已备案未开工项目[14] 推动在运项目探索电力市场盈利模式,提升调度响应和参与辅助服务市场能力[14] 加快推动光热发电技术与产业创新 - **技术推广与突破**:稳步推进30万千瓦等级光热电站建设,为后续60万千瓦等级电站积累数据[16] 加快高效聚光吸热换热、规模化长时高温储热、高灵活性光热机组等关键技术、材料与装备的研发,提升核心技术与关键装备的国产化水平[16] - **产业协同与国际合作**:探索光热和煤电耦合降碳技术,构建完整产业链,在重点地区打造光热产业园或产业集群以促进降本增效[17] 积极推动产业“走出去”,加强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合作,探索打造旗舰项目[17] 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 **市场参与与激励机制**:推动光热发电公平参与电力市场,鼓励相关省份制定实施细则和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18] 对符合条件的容量可按可靠容量给予补偿,并鼓励项目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及辅助服务市场[18][19] 建立基于运行评估结果的项目激励机制[19] - **绿色收益与要素保障**:光热发电项目可自主选择通过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或绿证市场获取绿色收益,但政策间不得重复获益[19] 加强土地等要素保障,光热集热场区用地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20] 相关省级部门需推动落实电价机制、辅助服务细则等保障措施[20]
东岳集团午前涨超3% 机构建议关注三代制冷剂产能领先企业
新浪财经· 2025-12-23 04:02
公司股价表现 - 东岳集团(00189)盘中一度上涨近4%,截至发稿时股价上涨3.13%,报10.55港元,成交额为5677.32万港元 [1][5] 行业政策与供给格局 - 2026年HCFCs/HFCs企业配额已发布,HFCs配额政策延续性较强,主流产品继续保持强供给约束 [1][5] - 2025年二代制冷剂配额将进一步削减,三代制冷剂配额同比增量有限,供应端确定性受限 [1][5] - 行业集中度高,竞争格局良好 [1][5] 行业需求与景气度 - 家用及汽车空调的内外需支撑较好,下游家电与汽车需求维持增长 [1][5] - 需求端在国家补贴驱动下增势向好 [1][5] - 制冷剂供需格局改善,HFCs有望延续高景气 [1][5] 公司业务与增长点 - 氟化工企业的PVDF、氟化液等业务有望受益于下游新能源、人工智能等领域的需求增长 [1][5] - 建议关注三代制冷剂产能领先的企业 [1][5]
港股异动 | 东岳集团(00189)盘中涨近4% 26年配额发布 有望支撑HFCs供需偏紧
智通财经· 2025-12-23 04:01
行业政策与供需格局 - 2026年氢氟碳化物(HFCs)企业配额发布,政策延续性强,对主流产品保持强供给约束 [1] - 2025年二代制冷剂(HCFCs)配额进一步削减,三代制冷剂(HFCs)配额同比增量有限,供应端确定性受限 [1] - 行业集中度高,竞争格局良好,叠加家用及汽车空调内外需支撑较好,HFCs有望延续高景气 [1] - 需求端在国补驱动下增势向好,下游家电与汽车需求维持增长,制冷剂供需格局改善 [1] 公司股价与市场表现 - 东岳集团盘中股价涨近4%,截至发稿时上涨3.42%,报10.58港元 [1] - 成交额达5622.38万港元 [1] 业务与增长机会 - 氟化工企业的聚偏氟乙烯(PVDF)、氟化液等业务有望受益于下游新能源、人工智能(AI)等领域的需求增长 [1] - 建议关注三代制冷剂(HFCs)产能领先的企业 [1]
东岳集团盘中涨近4% 26年配额发布 有望支撑HFCs供需偏紧
智通财经· 2025-12-23 03:58
公司股价表现 - 东岳集团(00189)盘中股价上涨,截至发稿时涨3.42%,报10.58港元,成交额达5622.38万港元 [1] 行业政策与供给格局 - 2026年HCFCs/HFCs企业配额发布,HFCs配额政策延续性较强,主流产品继续保持强供给约束 [1] - 2025年二代制冷剂配额将进一步削减,三代制冷剂配额同比增量有限,供应端确定性受限 [1] - 行业集中度高,竞争格局良好 [1] 行业需求与景气度 - 家用及汽车空调的内外需支撑较好,下游家电与汽车需求维持增长 [1] - 在国补驱动下,制冷剂需求增势向好,供需格局改善 [1] - HFCs有望延续高景气 [1] 公司及行业业务拓展 - 氟化工企业的PVDF、氟化液等业务有望受益于下游新能源、AI等领域的需求增长 [1] - 建议关注三代制冷剂产能领先企业 [1]
11月私募基金统计数据出炉 私募基金数量和规模增长
金融时报· 2025-12-23 03:38
私募基金管理人整体情况 - 截至11月末,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19314家,较上月减少53家,管理人数量已连续数月下降 [1][2] - 截至11月末,存续私募基金数量138055只,较上月增加150只,管理基金规模22.09万亿元,较上月增加0.04万亿元 [1][2][4] - 11月新备案私募基金数量1689只,新备案规模713.42亿元,均较10月大幅提升 [3] 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变化 - 11月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7568家,较10月减少24家,数量减少呈减缓趋势 [2] - 11月末存续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1567家,较10月减少33家 [2] - 11月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67家,注销数量较此前两个月出现回落 [2] 私募基金产品结构与规模 - 截至11月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0242只,存续规模7.04万亿元,存续数量和规模均有所增长 [4] - 截至11月末,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9971只,存续规模11.18万亿元,存续数量较10月有所下降 [4] - 截至11月末,存续创业投资基金27064只,存续规模3.57万亿元,存续数量减少但规模有所增加 [4] 私募基金地域分布 - 上海市、北京市、深圳市、浙江省(除宁波)、广东省(除深圳)和江苏省是私募基金管理人主要集中地,11月末上述辖区管理人数量占比达72.35% [3] - 管理人数量具体为:上海市3635家、北京市3190家、深圳市2878家、浙江省(除宁波)1547家、广东省(除深圳)1534家、江苏省1190家 [3] - 从管理基金规模来看,前六大辖区总计占比达75.75%,与10月持平 [3] 11月新备案基金产品明细 - 11月新备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285只,新备案规模477.26亿元 [3] - 11月新备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134只,新备案规模133.52亿元 [3] - 11月新备案创业投资基金134只,新备案规模145.15亿元 [3] PE/VC市场募资情况 - 1至11月,我国PE/VC市场新成立基金数量共计4871只,同比增长16.73% [5] - 1至11月,PE/VC市场募资规模合计22900亿元,同比增长8.09% [5] - 1至11月,共有2611家机构参与设立基金,较去年同期增长4.36% [5] 有限合伙人(LP)结构变化 - 下半年以来,企业投资者作为LP的出资占比从上半年的31.3%升至34%,出资总额占比从10.3%提升至13% [5] - 下半年以来,国资类平台出资占比由36.3%回落至32.2%,出资额增长有所放缓 [5] - 与去年同期相比,银行LP出手次数增幅达84%,政府机构增长73.7%,险资、PE/VC机构出手也分别增长20.5%、19.8% [5] 市场重要参与力量 - 调研数据显示,当前募资端80%的资金来自国资,国资已成为市场中最重要的力量 [6] - 包括社保、银行系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国家级创业基金在内的“长钱”正在进入市场 [6] - 全国5家AIC累计投资落地规模已达数万亿元,此外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首批3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AIC获批,且注册资本在百亿元级别 [6] PE/VC市场投资情况 - 1至11月,投资案例数量10007起,同比上涨30.33%,投资规模11930.23亿元,同比上升31.54%,投资均值1.19亿元 [6] - 细分投资阶段方面,创业投资基金阶段投资交易占比逐年增加,PE/VC阶段投资数量占比分别为22%、78% [6] - 从投资规模来看,创业投资基金阶段投资规模增长明显,占比增长至57% [6] 热点投资行业分布 - 前11月,电子信息行业以3151起投资交易、3212.32亿元融资规模持续领先 [7] - 先进制造和医疗健康行业作为第二梯队分别以1802起、1442起交易数量分列第二、第三位 [7] - AIC颇为看重“硬科技”、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年至2025年11月,AIC累计投资22起,主要涉及半导体、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领域 [7]
私募基金数量和规模增长
金融时报· 2025-12-23 03:29
私募基金管理人整体情况 - 截至11月末,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19314家,较上月减少53家,管理人数量连续数月下降 [1][2] - 截至11月末,存续私募基金数量138055只,较上月增加150只,管理基金规模22.09万亿元,较上月增加0.04万亿元 [1][2][4] - 11月新备案私募基金数量1689只,新备案规模713.42亿元,均较10月大幅提升 [3] 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结构 - 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7568家,较10月减少24家,数量减少呈减缓趋势 [2] - 存续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1567家,较10月减少33家 [2] - 存续私募资产配置类基金管理人6家,数量不变 [2] - 存续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175家,较10月减少2家 [2] 私募基金产品结构 - 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0242只,存续规模7.04万亿元,存续数量和规模均有所增长 [4] - 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9971只,存续规模11.18万亿元,存续数量较10月有所下降 [4] - 存续创业投资基金27064只,存续规模3.57万亿元,存续数量减少但规模有所增加 [4] 私募基金管理人地域分布 - 管理人地域集中度高,上海市、北京市、深圳市、浙江省(除宁波)、广东省(除深圳)和江苏省为主要集中地,11月末上述辖区管理人数量占比达72.35% [3] - 具体数量:上海市3635家、北京市3190家、深圳市2878家、浙江省(除宁波)1547家、广东省(除深圳)1534家、江苏省1190家 [3] - 管理基金规模前六大辖区与上述相同,总计规模占比达75.75%,与10月持平 [3]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详情(11月) - 11月新备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285只,新备案规模477.26亿元 [3] - 11月新备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134只,新备案规模133.52亿元 [3] - 11月新备案创业投资基金134只,新备案规模145.15亿元 [3] PE/VC市场募资情况(1-11月) - 1至11月,PE/VC市场新成立基金数量4871只,同比增长16.73% [5] - 1至11月,PE/VC市场募资规模合计22900亿元,同比增长8.09% [5] - 共有2611家机构参与设立基金,较去年同期增长4.36%,机构活跃度上升 [5] - 募资端约80%的资金来自国资,国资成为市场最重要的力量 [5] PE/VC市场投资情况(1-11月) - 1至11月,投资案例数量10007起,同比上涨30.33% [6] - 1至11月,投资规模11930.23亿元,同比上升31.54%,投资均值1.19亿元 [6] - 从投资阶段看,创业投资基金阶段投资交易占比逐年增加,PE/VC阶段投资数量占比分别为22%、78% [6] - 从投资规模看,创业投资基金阶段投资规模增长明显,占比增长至57% [6] 有限合伙人(LP)结构变化 - 下半年企业投资者作为LP的出资占比从上半年的31.3%升至34%,出资总额占比从10.3%提升至13% [5] - 下半年国资类平台出资占比由36.3%回落至32.2%,出资额增长放缓 [5] - 与去年同期相比,银行LP出手次数增幅达84%,政府机构增长73.7%,险资、PE/VC机构出手也分别增长20.5%、19.8% [5] 热点投资行业分布 - 1至11月,电子信息行业以3151起投资交易、3212.32亿元融资规模持续领先 [6] - 先进制造行业以1802起交易数量位列第二 [6] - 医疗健康行业以1442起交易数量位列第三 [6] 银行系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动态 - AIC正成为市场重要力量,全国5家AIC累计投资落地规模已达数万亿元 [6] - 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首批3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AIC获批,注册资本在百亿元级别 [6] - AIC看重“硬科技”、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年至2025年11月累计投资22起,主要涉及半导体、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领域 [6]
盘中利好!两部门发布
上海证券报· 2025-12-23 02:50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旨在通过系统性政策引导与支持,将光热发电培育为新能源领域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新产业,并设定了明确的装机规模、成本控制及技术发展目标 [1][2][3] 总体目标与发展定位 - 到2030年,光热发电总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度电成本与煤电基本相当 [1][3] - 技术目标为实现国际领先并完全自主可控,行业实现自主市场化、产业化发展 [1][3] - 光热发电被定位为兼具调峰电源和长时储能双重功能,是实现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传统能源的有效手段,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有效支撑 [2] 规划引导与资源布局 - 将深入开展光热发电资源普查,建立全面系统的资源数据库并动态管理,为项目布局提供科学依据 [4] - 要求各省区因地制宜编制光热发电发展规划,分阶段、分区域提出重点项目布局 [5] - 鼓励光热发电与矿产资源开发冶炼、算力中心、动力电池制造、盐湖提锂等新型高载能产业协同布局,探索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就近消纳新业态 [5] 市场培育与应用场景 - 支持在“沙戈荒”大型外送新能源基地、水风光外送基地等各类新能源基地中,按需合理配置光热发电规模,以提升调节能力与绿色电量占比 [7] - 将建设一批在本地消纳的大容量光热电站或光热与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以提升区域电网调峰能力和稳定性 [7] - 探索在光热资源富集区域构建以光热发电为基础电源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服务有绿色溯源需求的产业 [8] 对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作用 - 将发挥光热发电在调频、调压、黑启动和惯量响应等方面的作用,挖掘其作为绿色低碳基础保供电源的潜力 [9] - 利用光热发电的大规模、低成本储热系统及快速变负荷能力,增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鼓励配置电加热系统以发挥长时储能功能 [9] - 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并推动在运项目探索电力市场盈利模式,提升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的能力 [9] 技术与产业创新 - 将稳步推进**30万千瓦**等级光热电站建设,并为后续推动**60万千瓦**等级电站建设积累数据 [10] - 加快高效聚光吸热换热、规模化长时高温储热、关键装备国产化等关键技术研发,鼓励颠覆性技术创新 [11] - 探索光热和煤电耦合降碳技术,打造光热产业园或产业集群以促进产业集聚和降本增效 [11][12] - 积极推动产业“走出去”,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合作,探索打造旗舰项目 [12] 政策与机制保障 - 支持光热发电项目通过发行基础设施REITs、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 [13] - 推动光热发电公平参与电力市场,鼓励制定市场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容量可按可靠容量给予补偿 [13] - 光热发电项目可自主选择通过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或绿证交易获取绿色收益,但机制不重复 [14] - 加强土地等要素保障,光热集热场区用地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并要求省级主管部门推动落实电价机制等保障措施 [14]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重要发展意见!
中国能源报· 2025-12-23 02:13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旨在推动光热发电成为新能源领域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新产业,并设定了明确的总体目标:到2030年,光热发电总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度电成本与煤电基本相当,技术实现国际领先并完全自主可控 [1][2] 加强规划引导 - 深入开展光热发电资源普查,建立科学系统的资源数据库并动态管理,为项目建设奠定基础 [3] - 科学开展光热发电规划布局研究,鼓励各省区因地制宜编制发展规划,并支持在技术经济可行、需求迫切的省区每年规划建设一定规模的项目 [4] - 做好光热发电与产业发展协同布局,鼓励光热发电作为支撑调节电源与矿产资源开发冶炼、算力中心、动力电池制造、盐湖提锂等新型高载能产业紧密结合,探索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就近消纳新业态 [5] 积极培育光热发电应用市场 - 结合大型能源基地建设,按需合理配置光热发电规模,支持在“沙戈荒”大型外送新能源基地、水风光外送基地等开展项目建设,以增强调节能力并降低碳排放 [6] - 建设一批以光热发电为主的支撑调节型新能源电站,以填补地区电力缺口、提供绿色支撑调节能力为目标,提升区域电网的调峰能力和稳定性 [6] - 探索构建以光热发电为基础电源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在光热资源富集区域联合其他新能源与储能设施,满足产业绿色溯源需求,并在电网末端探索独立型系统以提高供电保障水平 [7] 充分发挥光热发电对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作用 - 发挥光热发电集“热电”转换和常规交流同步发电机于一身的绿色支撑能力,在调频、调压、黑启动和惯量响应等方面发挥作用,提高新型电力系统绿色可靠支撑容量比重 [8] - 增强光热发电对新型电力系统的调节作用,利用其大规模、低成本和高安全储热系统功能,发挥深度调峰能力,并鼓励配置电加热系统以通过电力市场发挥长时储能电站功能 [8] - 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并提升在运项目的调度响应能力,积极推动在运项目探索电力市场盈利模式,提高参与辅助服务市场能力以提升经济效益 [8] 加快推动光热发电技术与产业创新 - 逐步推动高参数大容量技术推广,在条件适宜地区稳步推进**30万千瓦**等级光热电站建设,并为后续推动**60万千瓦**等级电站积累基础数据 [9] - 加快关键技术突破以促进降本增效,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研发联合体,聚焦高效聚光吸热换热、规模化长时高温储热等领域,开发国产化关键装备,提升核心技术自主化水平 [9] - 建立健全协同发展机制,探索光热和煤电耦合降碳技术,构建完整产业链,在重点地区打造光热产业园或产业集群,并加快推动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10] - 积极推动产业“走出去”,发挥我国技术创新与装备优势,加强与相关国家标准互认,鼓励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探索打造光热发电“一带一路”旗舰项目 [10] 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光热发电项目通过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 [11] - 推动光热发电公平参与电力市场,鼓励相关省份制定参与电力市场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容量可按可靠容量给予补偿,并支持项目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及辅助服务市场 [11] - 建立健全光热发电激励机制,系统评估首批示范项目和新能源基地配套光热发电的运行状况,建立基于评估结果的项目激励机制 [11] - 提高光热电站绿色收益,统筹利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绿证市场和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项目可自主选择绿色收益来源但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12][13] - 加强土地等要素保障和政策落实,在各类项目中合理布局并预留光热场址,集热场区用地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相关省级主管部门需推动资源普查、规划及保障措施落实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