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文件,旨在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将其定位为实现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传统能源、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有效手段[2][7] - 光热发电被赋予双重功能:兼具调峰电源和长时储能,能够为电力系统提供长周期调峰能力和转动惯量,具备作为调峰和基础性电源的潜力[2][7] - 设定了明确的行业发展目标:到2030年,光热发电总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度电成本与煤电基本相当,技术实现国际领先并完全自主可控,行业实现自主市场化、产业化发展[8] 加强规划引导 - 资源普查与规划布局:要求深入开展光热发电资源普查,建立科学系统的资源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管理,为项目建设奠定基础[9] 各省区需因地制宜编制光热发电发展规划,分阶段、分区域提出重点项目布局,并支持在技术经济可行、需求迫切的省区每年规划建设一定规模的项目[10] - 产业协同布局:鼓励以光热发电作为支撑调节电源的新能源一体化项目与矿产资源开发冶炼、算力中心、动力电池制造、盐湖提锂等新型高载能产业紧密结合,探索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推进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能产业园区建设[4][10] 积极培育光热发电应用市场 - 结合大型能源基地建设:支持在“沙戈荒”大型外送新能源基地、水风光外送基地等各类新能源基地中,科学确定并配置光热发电装机规模,以优化基地调节能力,增加绿色电量占比,降低平均度电碳排放量[11][12] - 建设支撑调节型新能源电站:以填补地区电力缺口、缓解保障压力为目标,建设一批在本地消纳的大容量光热电站或光热与风电、光伏一体化调度运营项目,提升区域电网调峰能力和稳定性[12] - 探索构建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在光热资源富集区域,构建以光热电站为基础,联合其他新能源电源和新型储能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可覆盖附近区域用电、用汽与用热需求,并在电网末端探索弱连接或独立型系统以提高供电保障水平[2][13] 充分发挥光热发电对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作用 - 系统支撑作用:发挥光热发电在调频、调压、黑启动和惯量响应等方面的绿色支撑能力,挖掘其作为绿色低碳基础保供电源的潜力,提高新型电力系统绿色可靠支撑容量比重[14] - 系统调节作用:利用光热发电大规模、低成本和高安全储热系统,以及宽负荷调节范围和快速变负荷能力,发挥深度调峰能力,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3][14] 鼓励配置电加热系统,使光热电站可通过电力市场发挥系统长时储能功能并获得市场收益[3][14] - 推进项目建设与运营: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需加强督导已备案未开工项目[14] 推动在运项目探索电力市场盈利模式,提升调度响应和参与辅助服务市场能力[14] 加快推动光热发电技术与产业创新 - 技术推广与突破:稳步推进30万千瓦等级光热电站建设,为后续60万千瓦等级电站积累数据[16] 加快高效聚光吸热换热、规模化长时高温储热、高灵活性光热机组等关键技术、材料与装备的研发,提升核心技术与关键装备的国产化水平[16] - 产业协同与国际合作:探索光热和煤电耦合降碳技术,构建完整产业链,在重点地区打造光热产业园或产业集群以促进降本增效[17] 积极推动产业“走出去”,加强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合作,探索打造旗舰项目[17] 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 市场参与与激励机制:推动光热发电公平参与电力市场,鼓励相关省份制定实施细则和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18] 对符合条件的容量可按可靠容量给予补偿,并鼓励项目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及辅助服务市场[18][19] 建立基于运行评估结果的项目激励机制[19] - 绿色收益与要素保障:光热发电项目可自主选择通过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或绿证市场获取绿色收益,但政策间不得重复获益[19] 加强土地等要素保障,光热集热场区用地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20] 相关省级部门需推动落实电价机制、辅助服务细则等保障措施[20]
两部门:发挥调峰与长时储能双重价值!光热发电到2030年装机1500万千瓦,度电成本与煤电相当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2025-12-23 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