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联科技(301606)

搜索文档
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09:55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1]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解除职务[6]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1] - 表决为记名投票,通讯为签字[15] - 应搜寻人选审查并提建议[16] - 委员可查阅相关资料[20]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3][24]
绿联科技(30160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六)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 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 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重大事 项"),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 作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 ...
绿联科技(30160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8 09:55
制度适用人员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3] 差错情况与责任划分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含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5] - 责任分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8] 责任追究原则 - 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5] 责任承担主体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8] 责任追究情形与形式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六种从重或加重,四种从轻等[8][10] - 追究形式包括行政和经济责任[11] 申诉复议 - 被追究者可30日内书面申诉并复议一次[13]
绿联科技(301606)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8-28 09:55
担保审批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的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股东会审议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5] 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10]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5] 其他规定 -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要求担保申请人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提供方应具有实际履行能力[8] - 经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应订立书面合同,合同须符合相关规定[12]
绿联科技(301606)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8-28 09:55
投资决策权限 - 控股超50%企业对外投资视同公司事项[3] - 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5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6] - 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且达特定标准可免股东会审议[7] - 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批准[7] - 限额标准下投资由总经理决定[8] 投资管理部门 - 财务部负责长短期投资牵头及日常事务[10][11] 交易审计评估 - 股权交易提交股东会需审计标的财报[12] - 非现金资产交易需评估[12] 投资处置 - 7种情况公司可处置对外投资[14] - 处置权限与批准权限相同[14]
绿联科技(30160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 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及《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子公司系指本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权,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 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公司法》规定的 股东权利,承担《公司法》规定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拥有法人财产权,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 业财产。 第五条 母公司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对子公司章程制定、人事、财务、经营决 策、信息管理、检查与考核等事项进行管理。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六条 母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或通过股东决定行使股东权利制定子公 司章程,并依据子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董事(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母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 ...
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5]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全转[6][7] 减持规定 - 计划转让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8] - 减持完毕与否均需按规定报告公告[8] 其他规定 - 因离婚股份减少,过出和过入方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每年转让不超25%[9] - 董事和高管应在规定时点或期间申报个人信息[9] - 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0] - 违反《证券法》44条,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11]
绿联科技(30160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8 09:55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7] 评价要素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人员与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2年[11] -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12] 费用与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2] - 公司应每年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等信息[12] 职责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14][15] 特殊情况处理 - 聘任期内特定情况公司有权终止业务约定[16] - 审核改聘提案需调查双方执业质量并形成意见[17] - 会计师事务所辞聘时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17]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0][21]
绿联科技(30160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 作。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监控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及认定标准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 ...
绿联科技(301606)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制度适用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和外部单位或个人[2] 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对外报送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责任人[4] 保密要求 - 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3] 报送规定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单位统计报表报送要求[4] - 按法规报送信息时登记外部人员为内幕知情人[4] 违规处理 - 外部信息泄露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4] - 违规使用信息依法追责[5] 制度生效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