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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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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2-26 09:01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其中"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和《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包含 ...
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26 09:01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的全体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在公司任职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 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
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2-26 09:01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 其他部门干涉。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提升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绿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所有委员必须为非执行董事,其中独 立董事(也成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下同)过半数。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具备《香港上市规则》中要求的适当的专业资格或 ...
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2-26 09:01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深 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起草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候选人,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并应至少包 括一名性别不同的成员。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 ...
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2-26 09:01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深圳市绿 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也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下同),董事长为委员之一。 第四条 除董事长外的其他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 作,由董事长担任。 1 第六条 战略与 ...
绿联科技(3016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2-26 09:01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深圳市绿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 ...
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2-26 09:01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
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2-26 09:01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证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包 括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证券交易所")相关 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政策的目的旨在列出指引深圳市 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及为达致董事会成 员及雇员多元化而采取的方针和政策。 第二章 一般政策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应根据本政策、公司章程、公司证券上市地证券监管机 构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其职责 ,识别、考察及提名董事候选人。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将定期检讨本政策,以确保本政策行之有效。提名委员 会应制定并推行正式流程以适当地监察本政策的落实情况。提名委员会应每年审 查及讨论本政策及其实施情况,并就改进和建议向董事会汇报,以供其考虑及批 准。 第八条 公司将在企业管治报告之中每年评核及汇报董事会层面和雇员层 面(包括高级管理层)多元化的执行情况。 第九条 提名委 ...
绿联科技(301606)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2-26 09:01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活动的内部控制,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董 事会、总经理等组织机构在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公司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绿 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 量的货币资金、股权或者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 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 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够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债券、基金、外汇等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 期限超过一年,或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 ...
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2-26 09:01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 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 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授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设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委员会成员 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 3 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