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菱股份(30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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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菱股份(30155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4 07:46
审计部工作安排 - 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4]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含计划执行和问题[9]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报[10]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一次[18]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履行多项职责[7] - 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2] 审计范围与处理 - 内部控制审查评价涵盖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14] - 对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4] - 重要对外投资和资产买卖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5][16] 外部审计与报告披露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并要求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30] - 若鉴证报告非无保留或有重大缺陷,董事会做专项说明[22] - 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评价和鉴证报告[23] 人员与制度 - 审计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任免[5][7] - 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工作[25] - 制度2025年8月发布,董事会审议通过实行[26][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7]
斯菱股份(301550)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2025-08-24 07:46
股东会投票方式 - 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2] 时间要求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6] - 股东会召开两日前报送全部股东数据[6] - 股权登记日次日核对、确认网络投票信息[6] - 交易系统投票在股东会当日交易时段[9] -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当日9:15 - 15:00[9] 表决权规定 - 多账户股东表决权为名下同类别股份总和[9] - 累积投票制下每股选举票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12] 投票统计与查询 - 审议重大事项时部分股东投票情况单独统计披露[16] - 股东会次日交易系统投票股东可查结果,互联网投票可查近一年结果[16]
斯菱股份(30155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4 07:46
董事选举规则 - 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应依法采取累积投票制[3] - 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前十日提新董事候选人提案[8] - 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应选董事人数[11] 当选条件与处理 - 当选董事得票应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5] - 候选人得票相同且超应选人数不得当选,2个月内重选[15][16] - 当选人数未超应选一半选举失败,原董事会履职重选[16] - 当选人数超一半但不足应选,新一届董事会可补选[16] 其他规定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股东会通知中说明[18] - 选举前应向股东发放或公布实施细则[18]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及修改[21][23]
斯菱股份(30155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4 07:4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7]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7] - 审计委员会提出拟选聘及费用建议,提交董事会与股东会决定[22] 审计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应披露信息[11] - 同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开展业务不超5年[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2年[14] 资料保存与制度执行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5]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审计工作[22] - 每年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22] - 负责选聘其他事项[22] - 对变更情形保持谨慎关注[23]
斯菱股份(30155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4 07:46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 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组织与行为,规范 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的职权、职责、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 ...
斯菱股份(301550) -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2025-08-24 07:46
第一节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认定标准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监控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 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及认定标准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的交 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通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 露媒体、深圳证券交易 ...
斯菱股份(30155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4 07:46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 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须具有以下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及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具备任职能力的相关证明。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禁止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本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三)公司聘请的会计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四)无法确保在任 ...
斯菱股份(30155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4 07:46
关联方界定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告知关联方情况[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属关联方[3][4] - 公司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6] 关联交易审批流程 - 总经理收到报告2个工作日内召开办公会初审[8] - 超权限关联交易相关部门3个工作日交董事长[9] - 董事长收到报告2个工作日内召集董事会审议[11]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出席董事会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关联交易经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6] 关联交易关注金额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特定除外)30万元以上需关注[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特定除外)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关注[12] - 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审议[15]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或属董事会批准的,应及时披露[22]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或属董事会批准的,应及时披露[22]
斯菱股份(30155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4 07:46
投资者关系管理架构 -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负责人[7] - 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等具体工作[8] 工作原则与职责 -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4]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等[8] 人员要求与工作对象 - 从事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具备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9]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10] 工作内容与沟通方式 - 工作内容包括披露公司发展战略等信息[10] - 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注重使用互联网[11] 信息披露规定 - 应披露信息第一时间在指定网站公布[19] - 年度、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尽量避免活动[19] 资料存档与备案 - 接待特定对象资料由证券事务部存档十年[15] - 董事会秘书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记录报送备案[16] 说明会相关 - 五种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7] - 沟通前确定提问范围,结束后及时披露内容[18] 突发事件处理 - 媒体重大负面报道按四步骤处理[20][21] - 重大不利诉讼或仲裁按三步骤处理[21] - 受监管部门处罚按三步骤处理[21] 纠纷处理 - 公司与投资者纠纷协商期不少于30日,无果可调解或仲裁[24][25] 承诺事项 - 不故意打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其交易[30] - 报告文件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涉及预测注明来源[30] - 报告文件发布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30] - 违反规定愿承担法律责任[30] 来访管理 - 来访人需出示合法身份证明并提供复印件[32] - 公司有权拒绝未提供证件的来访人[32] - 存在投资者接待登记表[31]
斯菱股份(30155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4 07:46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6]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成员管理 - 连续二次未出席且未书面提交意见可建议撤换[8]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8] - 三分之一以上成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缓开或缓议[21] - 过半数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2] 议事规则管理 - 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2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和修改[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