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箭电子(30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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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箭电子(30134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23 08:46
子公司管理架构 - 制度适用于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50%以上股权或权益的子公司[4] - 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负责子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等工作[6] - 财务部负责子公司经营计划上报执行及财务信息收集备案[6] - 人力资源部负责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及人员绩效考核[6] - 研发部负责子公司技术指导和知识产权保护[6] - 审计部负责子公司重大事项和规范运作审计监督[6] 子公司战略与组织 - 子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须服从公司整体战略与规划[9] - 子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需经批准并向公司总经办备案[17] 子公司财务 - 子公司财务主管以上人员聘任等需报公司财务部批准、备案[16] - 子公司应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统一会计政策[19]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对报送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真实性负责[21] - 子公司应按规定向公司报送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31] - 子公司每(月)季度末应对关联交易和往来进行对账[32] - 子公司对外投资、担保、借款和抵押事项需经公司批准[22] 子公司重大事项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交易事项需按规定提交公司审议并披露信息[27] - 子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29] - 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经理层为直接责任人[33] - 子公司获悉重大事项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公司[34] 公司信息披露 - 公司需按规定提供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信息,内幕人员不得擅自泄露[36] 子公司审计 - 公司审计部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38] - 公司对子公司审计工作内容包括法规执行、制度执行、内控建设等多方面[39] - 子公司高管离职需进行离任审计并签字确认[39] - 子公司接到审计通知要做好准备并配合,对问题需整改并接受后续跟踪[39] 子公司档案 - 子公司重要原始文件等应妥善保管并报公司备案[41][42] - 子公司相关档案收集范围包括证照、治理资料、重大事项档案等[43] 子公司印章 - 子公司应加强印章管理,重大经济合同等用印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批准[44] 子公司考核 - 子公司应建立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备,年度结束对高管考核奖惩[46] - 子公司人员履职不当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处罚,当事人担责[46]
蓝箭电子(30134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23 08:4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属于重大事件[19] 报告记载内容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持股5%以上股东等情况[10]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11] 财务信息审核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4] 信息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6]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8] 需披露交易情况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3] - 日常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期末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2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关联交易需披露[24]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披露[2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需披露[24] 股东相关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说明[38]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8] 子公司信息 - 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应于2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44] 报告审议流程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财务报告后报董事会审议[32] 信息公布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和信息对外公布等事宜[34][37]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更换原因和其陈述意见[39] 责任承担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部分人员承担主要责任[41]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48]
蓝箭电子(30134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23 08:46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8]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且该部分资产占对应资产总额比例超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3] - 公司各部门或子公司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达规定披露标准需报告[7][8] 股东相关报告情况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报告义务人[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2] - 相关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风险或股东进入破产等程序需通知公司[16] - 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及时报告[23] 重大事件报告要求 - 重大诉讼、仲裁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达标准适用规定[9] - 董事会等就重大事件作决议需及时报告执行情况[15] - 重大事件涉及标的超约定期限三个月未交付或过户需持续报告[15]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等情况需及时报告[1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9][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信息披露,是具体执行人和联络人[20] 内部信息报告 - 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需收集、整理、编写、审核重大信息并保密[22] - 重大事项在多个时间点或进展时需向董事会秘书通报[26] - 内部信息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邮件、口头、会议[27][2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传递需明确人员、编写报告、提交审核、必要时披露[29] - 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上报信息[30] 责任与制度 - 未及时上报或上报失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可给予处罚[3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35]
蓝箭电子(3013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3 08:46
审计委员会 - 由5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6]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内审情况[1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审计部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审情况[17] - 需提交次一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17]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18] - 人员组成等不符规定需一年内规范调整[24]
蓝箭电子(301348)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3 08:46
委员会组成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独董担任的主任委员[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经委员会选举产生[6]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 会议至少提前3个自然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17] 职责与流程 - 会前1 - 2个月向董事会提交董事和高管人选建议[14] - 对董事和高管绩效评价并提报酬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5] 记录与生效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处整理归档保存10年[18]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改[22][23]
蓝箭电子(30134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23 08:46
会议安排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9] - 公司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9] 特定对象管理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12]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需先向证券部预约,经董事会秘书同意后接待[17] 信息披露与调研限制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19] - 公司董事等接受采访和调研前需知会董事会秘书,应形成书面记录并各方签字确认[19] - 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登记情况[19][20]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前需确定可回答范围,拒绝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提问[21] - 公司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明确直播网址路径及操作说明[22]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22] 沟通与核查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除特定情形外,需其出具证明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0] - 公司核查特定对象知会的文件,应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25] 分红沟通 - 公司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沟通[26] 信息传达审核 - 公司对外传达信息需经证券部审核和董事会秘书审批[29] - 控股股东等发布公司相关信息需参照规定审核[29] 信息泄露处理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报告并公告[29]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并及时处理信息[32] -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和回复提问不能替代信息披露义务[32] -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和回复提问应保证公平性[32]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和回复应谨慎客观[33]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不得对股票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34] - 证券部负责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管理[34]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和制订[36]
蓝箭电子(30134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23 08:46
制度目的 - 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4] 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7]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管理与流程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10] - 明确申请与审批流程,需登记相关事项[11] 材料保存与报送 - 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为十年[11]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3]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2025年9月制定[2][15]
蓝箭电子(301348)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9-23 08:45
权益分派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2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2,000,000元,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40,000,000股[1] -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200,000,000股变为240,000,000股[1] - 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0,000元变更为240,000,000元[1] 章程修订 - 拟调整三会结构,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废止[2]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4] - 原《公司章程》中“第七章 监事会”整体删除,涉及“监事会”表述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表述[4] -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从20,000.00万元变为24,000.00万元[5] -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本总数从20,000.00万股变为24,000.00万股[6]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方可实施[2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应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7]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执行公司职务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书面请求相关方(审计委员会、监事会、董事会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9]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和提供担保除外)[11]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1] - 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12]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会提出提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其他规定 -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14]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14] - 召集人应保证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和完整[14]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董事、监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6] - 选举董事、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使用[16]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16] - 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负有保密义务[16] -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6] - 因特定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16]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16] - 担任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16]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7]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包含1名公司职工代表董事[17] - 董事会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8] - 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商业秘密公开[18]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其他忠实义务在离任之日起3年内仍然有效[18]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18] -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董事可要求公司赔偿[18] -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也应承担赔偿责任[18] - 董事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19]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三名以上,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9]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19]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会议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需出席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的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2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20] - 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供并披露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21]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总监1名[21]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或公司造成损害,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2]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2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22] - 股东大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须退还利润,造成损失相关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22] -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为增加注册资本,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亏损[2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3]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23] - 当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23] - 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23] - 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决策时,需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再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2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再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2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24] -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公示系统公告[25]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公司偿债或担保[25] - 公司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公示系统公告[25] - 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2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6]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26]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6]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26]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27]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持股比例未超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8]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情况为准[28] -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29] - 备查文件包括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30]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32]
蓝箭电子(301348)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9-23 08:45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000万股,发行价18.08元,募资总额9.04亿元,净额7.84亿元,超募1.82亿元[1] - 募投项目为半导体封装测试扩建(5.44亿)和研发中心建设(0.58亿),合计6.02亿[2][3] 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已累计使用1.06亿元,剩余7649.83万元[4] - 拟用53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比29.04%[5] 决策流程 - 2025年9月22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使用议案[1][4][9][10] -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前次使用实施完毕满十二个月后实施[7][9][10][12] - 保荐机构对使用5300万元超募资金事项无异议[12]
蓝箭电子(30134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9-23 08:45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10月14日下午2:30召开[3] - 网络投票时间为10月14日[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6日[5] 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等多项议案,提案2需逐项表决[8] - 提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2/3以上通过[9] - 《关于新增和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有10个子议案[29] 股东相关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10] - 登记方式多样,异地信函或传真9月30日17:00前送达[13] - 登记时间为9月30日9:00 - 12:00,13:00 - 17:00[14] 投票信息 - 投票代码为351348,简称为“蓝箭投票”[21]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0月14日多个时段[22]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10月14日9:15 - 15:00[24] 参会要求 - 确定参会需9月30日17:00前送达《参会登记表》[31] - 公司传真为0757 - 63313400[31] - 通讯地址为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45号,邮编52805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