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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30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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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301267) -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4 07: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6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84000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84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50%时可收购股份[2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3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六种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07]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书面通知[120] - 董事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类交易事项[11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63]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6]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88]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89]
华厦眼科(3012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4 07:45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及《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
华厦眼科(30126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4 07:45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具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制度第六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华厦眼科医院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
华厦眼科(30126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4 07:45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强化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厦眼科医院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 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人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公司内幕信息 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等相关工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本部、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
华厦眼科(30126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4 07:45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管理控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依法设立或投资的、具有 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包括: 1、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比例在 50%以上, 或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 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 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重大事 项管理权,同时负有对子 ...
华厦眼科(30126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4 07:45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运用募集资金,自觉 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1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 有效实施。 公司应当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 及信息披露程序做出明确规定。 第六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 ...
华厦眼科(30126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4 07:45
第三条 内审人员应具有开展审计工作所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营管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配置专职人员,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 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规划,逐步 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 部门合署办公。 第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治理、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四条 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 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公司应视 ...
华厦眼科(301267)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4 07:45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 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下列投票 平台: (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二)互联网投票平台。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履行股东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四条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照深交所相关临时公告 格式指引的要求,使用深交所公告编制软件编制股东会相关公告,并按规定披露。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且有权出 ...
华厦眼科(30126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4 07:45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 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 资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六)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 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 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 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 提请董事会采取相应 ...
华厦眼科(30126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4 07:45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 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1、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2、充分保障 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的原则;3、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4、遵 循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规定的原则。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1、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2、通 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