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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30112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1:02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适用范围与情形 - 制度适用于与年报披露有关人员[4] - 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业绩预告差异等情形[3] 责任承担与追究 - 董事长等对年报和财报真实性担主要责任[5] - 内审查实差错原因并追究责任[6] 处罚措施 - 责任追究形式有通报批评等[8] - 失职时董事会可提请股东会免其职务[8] 参照执行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参照执行[10]
强瑞技术(301128)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1:02
舆情管理组织 - 公司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3] 舆情分类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传播广、影响大的负面舆情[5] 处理原则与方式 - 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等[6]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工作组灵活处置[7] - 重大舆情组长视情况召集会议决策部署[7] 保密规定 - 公司内部有关人员及关联人等负有保密义务,违规将受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1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2]
强瑞技术(30112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05 11:0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2]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2] - 上市满一年后,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2] 转让流程规定 - 特定时间内董事和高管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4] - 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4]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5] 交易披露要求 - 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应在两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在深交所网站披露[6] - 违规买卖,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情况[6] 禁止交易期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7]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日前五日为禁止交易期[8] - 重大事项发生至依法披露日为禁止交易期[8] 数据管理与核查 - 董事和高管应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8] - 买卖前应知悉禁止行为规定,计划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9] - 董事会秘书需核查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进展[9] 其他规定 - 办法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其他规定为准[10]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0]
强瑞技术(30112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1:02
内部审计 -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内控和财务信息检查监督[2]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6] - 涵盖与财报和信披相关业务环节,资料保存至少10年[8] 审计委员会 - 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审工作,督导内审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2][9] - 督促整改内控问题并监督落实和披露整改情况[11] 报告披露 - 内审至少每年提交内控评价报告,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控自评报告[9] - 董事会审议年报时对自评报告形成决议,披露年报时披露自评报告及意见[10][11] - 存在内控重大缺陷,董事会需专项说明并报告披露[11]
强瑞技术(30112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1:02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及高级管理人员[2] 聘任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7] - 离职后公司应在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7] 任职限制 - 有15种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4] 职责与协议 - 董事会秘书应履行9项职责[10] - 聘任时公司应与其签保密协议[7] 责任与评价 - 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12] - 违规致公司损失董事会追究法律责任[13]
强瑞技术(30112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5 11:0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0]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2] 职责范围 - 负责研究审查公司董高薪酬政策与方案[6] - 负责制订董高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7] - 负责制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6] 考核流程 - 对董高考评需董高提交述职和自我评价报告[8] 监督与规范 - 审计委员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11] - 委员近亲属企业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信息[13] 会议记录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董事会[13] - 会议需书面记录,委员和记录人签名[13] - 与会委员异议应在记录或纪要注明[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3] - 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13] 保密与生效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有保密义务[14] - 细则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1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
强瑞技术(30112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5 11:02
累积投票制规则 - 累积投票制用于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2]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4] - 多轮选举需按每轮应选人数重算票数[4] 投票限制 - 选举两类董事投票权分别计算[6] - 所投候选董事数不超应选人数[7] - 投票总数多于票数或候选数超应选,投票无效或弃权[7] 当选条件与处理 - 当选董事得票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半数[8] - 当选人数不足或票数相同,需二轮选举或重开股东会[10]
强瑞技术(301128)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05 11:02
公司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1847.17万股A股,11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3441270元[8] - 公司设立时以107625720.85元净资产,按1:0.4646折股比例折合5000万股,未折股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1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尹高斌持股659.6874万股,占比13.1937%[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3441270股,全部为普通股[18]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90]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10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董事[11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3]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53]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10%[157]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8]
强瑞技术(30112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1:02
担保总额定义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二者对外担保额之和[2] 股东会审议条件 - 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不得担保[8] - 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单笔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12] 董事会审批要求 - 应由公司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其他规定 - 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以最近一年经审计或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孰高为准[15]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应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6] - 被担保人应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8] - 财务部负责资信审查评估、登记备案等多项担保职责[20][24] - 法律事务部负责担保相关法律事宜[20]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印章使用审批权限并登记[21] - 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及偿债能力并及时采取措施[24] - 担保债务到期应督促偿债,未履行则采取补救措施[24]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须及时披露[27] - 已披露担保事项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27] - 违反担保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9]
强瑞技术(30112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5 11:02
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交易披露要求 - 提交股东会审议且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需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11] - 提交股东会审议且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11] 理财与投资审批 - 委托理财可合理预计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相关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4] - 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交易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得授予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14] 日常管理与监督 - 除特定对外投资事项外,其他由总经理审批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5] - 证券投资执行严格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18] - 委托理财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订书面合同[18] - 总经理牵头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后续日常管理[20]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活动全面完整财务记录,子公司会计核算遵循公司制度并每月报送报表[21] - 审计委员会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21] 投资回收与转让 - 被投资公司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等情况,公司可回收对外投资[24] - 投资项目有悖公司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5] 子公司报告制度 - 子公司及时向公司分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业务、财务等事项[28] - 子公司指定人员负责重大事项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第一时间报送[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