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孚医疗(30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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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孚医疗(30108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8-08 12:17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本身、董事、高管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5] -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5]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A股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公告[13] - A股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报送并公告[13] - A股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3] - H股年度业绩初步公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披露[13] - H股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最少21天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H股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披露[13] 信息披露原则 - 若H股和A股定期报告要求不同,遵守报告内容从多、要求从严原则[14] - 公司需在同一日公布定期报告[14]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属于重大事件[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于重大事件[22]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3] 报告编制与审议 - 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16]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7]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否则需披露具体原因和风险[16] 报告签发与公告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长签发,董秘安排公告[31] - 临时报告文稿由证券投资中心起草,经董事长审核后签发,董秘安排公告[31] 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为主要责任人[33] - 证券投资中心负责信息披露日常事务管理[33]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39] - 公司董事长、总裁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4] - 公司财务负责人为财务信息披露内控第一负责人[49] 保密与内控 - 公司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1][42] - 公司董事会应与知情者签署保密协议,商务谈判等需对方签保密协议[45] - 审计部门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控,审计委员会负责相关监督核查等[49][50] 档案管理 - 公司证券投资中心负责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3]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等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55]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经审议通过后自H股上市之日生效[55]
可孚医疗(30108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8-08 12:17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6种情况下,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6] 减持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15个交易日前通知董秘并预先披露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6][7] 增持披露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时,应披露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进展公告[9] 交易通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配偶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书面通知董秘[9] 变动报告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0]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4] - 上市已满一年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4]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一年末持股数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4] - 任职期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司法强制执行除外[15]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18] 限售解除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满足条件后,可委托公司申请解除限售[17] 禁止交易期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9]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9] 违规处理 - 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19] - 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21] - 董秘定期检查买卖情况[23] - 违规买卖公司视情节处分[23] - 违规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3] - 违反制度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3]
可孚医疗(301087) -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8-08 12:17
上市与股权结构 -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4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7]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额为12000万股[15] - 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4.54%,认购6544.6095万股[15] 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三种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0]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3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37]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单次或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股东会审议[84]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3] - 董事会行使单笔融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20%以上且不超过40%的决定权[9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3] - 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7][128]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8]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如医疗器械生产等[12][13] - 公司应按规定对法院判决或裁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33]
可孚医疗(30108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2: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应2个月内召开[2] 股东请求与提案 - 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发通知[5]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股东[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0] 会议变更与投票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3] 其他规定 -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17] - 特定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17]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9]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0]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有问题的决议[21]
可孚医疗(30108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8-08 12: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6]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于六家上市公司担任董事[7] - 连续任职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7] - 近36个月内受处罚或批评的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8] - 过往履职有问题未满12个月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8] 独立董事履职管理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和主持[20]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且含多方面内容[23] - 对出具意见签字确认并及时报告董事会,与公告同时披露[24] 公司协助与保障 - 公司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6]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6] - 公司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会议资料并保存至少10年[26] - 两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27] - 独立董事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报告[28] - 履职涉及信息披露,公司不披露时其可申请或报告[28]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8]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制订、审议并年报披露[28] - 公司条件允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日起生效[30]
可孚医疗(30108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08 12:15
股份变动 - 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对应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9.50万股[2] - 公司总股本由209,092,000股变更为208,897,000股[2] -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9,092,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08,897,000元[2]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2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非职工代表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29] - 董事会需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29] - 董事会可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29] 重大交易与担保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单次或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八类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6]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事宜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6] - 公司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8项制度,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48]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7项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审议通过生效,其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48]
可孚医疗(301087) - 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8-08 12:15
新策略 - 2025年8月3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聘请安永香港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4] - 2025年8月7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聘请安永香港为H股审计机构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4] 审计机构情况 - 安永香港为合伙制,是安永全球网络成员,为港企提供服务[2] - 安永香港按法规注册,有内地许可证,在美国PCAOB和日本金融厅注册[2] - 安永香港每年买职业保险,近三年执业检查无重大影响事项[2][3]
可孚医疗(30108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5-08-08 12:15
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沈楠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2] - 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4] - 具备基本知识且有五年以上相关经验[6] 关联情况 - 候选人及亲属不在公司任职,非特定股东[6][7][8] 合规情况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批评[10] - 担任独立董事公司不超三家且任期未超六年[10] 承诺声明 - 承诺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担责[11]
可孚医疗(301087) - 关于修订H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草案)的公告
2025-08-08 12:15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H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议案[3] - 《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等多项草案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22]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等三项草案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公司资本与股份 - 公司修订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89.70万元[6] - 公司修订前股份总数为208,897,0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及持股比例限制[7]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8]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证券公司特定情形除外[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及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8] - 股东需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除规定情形外不得抽回股本[8][9] - 控股股东、实控人质押或转让股份应维持控制权和经营稳定并遵守规定[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法律等规定应由其决定的事项[9]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10] - 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公告[1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11] - 股东买入超比例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总数[13] - 董事会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出席股东会并行使权利[13] - 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提前24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12] - 单独/合并持有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1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1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4] - 兼任总裁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1/2[14] - 持有公司投票权10%以上股东或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事项中有重大利益冲突,有关事项以董事会会议处理[16]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2名独立董事,由具备专长的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7]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17]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8] 其他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9] - 章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H股股票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20]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21]
可孚医疗(301087) - 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2025-08-08 12:1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上市[2] - 相关议案于2025年8月7日会议审议通过[2] -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通过之日起24个月或自动延长日[2] 其他新策略 - 发行上市工作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发行需取得多部门备案、批准和/或核准[3] - 发行上市实施有较大不确定性[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