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30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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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鳌科技(300551)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2025-06-10 09:56
股份拍卖信息 - 司法处置陈崇军持有的322万股公司股份,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股本0.95%[3][9] - 拍卖原定于2025年6月9 - 10日,因价格调整至25 - 26日[4] - 322万股占陈崇军所持股份4.54%[6] 拍卖影响及情况 - 司法拍卖结果不确定,需经多环节[3][9] - 本次拍卖对公司治理和经营无重大影响[9] - 陈崇军无侵害公司利益情形[9]
稳定币产业进入新发展阶段,金融科技ETF(516860)涨近1%,中科金财、古鳌科技涨超7%
搜狐财经· 2025-06-04 05:35
指数及成分股表现 - 中证金融科技主题指数上涨0.79%至2025年6月4日13:16 [3] - 成分股中科金财上涨7.74% 古鳌科技上涨7.27% 翠微股份上涨6.22% 新国都上涨3.79% 京北方上涨3.78% [3] - 指数前十大权重股合计占比52.03% 同花顺权重9.50% 东方财富权重9.01% 恒生电子权重7.47% 润和软件权重7.29% [5] 金融科技ETF表现 - 金融科技ETF上涨0.74%至最新价1.22元 盘中换手率6.94% 成交5949.37万元 [3] - 近1周日均成交9770.81万元 近3月份额增长2200万份 新增份额位居可比基金1/3 [3][4] - 前一交易日融资净买额407.49万元 最新融资余额4414.26万元 [4] 历史业绩表现 - 近1年净值上涨71.32% 在指数股票型基金排名31/2831(前1.10%) [4] - 成立以来最高单月回报55.92% 最长连涨月数3个月 最长连涨涨幅113.16% [4] - 上涨月份平均收益率10.19% 年盈利百分比66.67% 持有3年盈利概率96.95% [4] - 成立以来超越基准年化收益0.55% 近1年夏普比率1.33 今年以来相对基准回撤0.44% [4] 产品特性 - 管理费率0.50% 托管费率0.10% 为可比基金最低费率 [5] - 近2年跟踪误差0.046% 为可比基金最高跟踪精度 [5] - 场外联接代码A类023536 C类023537 [7] 行业监管动态 - 香港《稳定币条例》5月30日正式成为法例 设立法币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制度 [3] - 美国和香港发布稳定币监管法案 推动产业进入合规监管新阶段 [3] - 监管框架完善将保持金融稳定并推动金融创新 关注跨境支付及加密货币区块链技术投资机会 [3]
公司快评︱去年亏损超3亿元,实控人322万股股份将被拍卖,古鳌科技多重困境亟需破局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5-27 04:52
公司治理问题 - 控股股东陈崇军持有的322万股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6月9日至10日被司法拍卖 源于民间借贷纠纷 [1] - 陈崇军2024年3月因违规减持收到警示函 5月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逮捕 11月因信息披露违规再收警示函 12月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1] -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存在严重问题 损害投资者信任 破坏资本市场透明诚信根基 [1] 财务表现 - 公司连续三年亏损 2022年至2024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6180万元 7507万元 3.55亿元 [2]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2472.77万元 同比下降64.76% 归母净利润-5048.82万元 同比下降21.64% [2] - 业绩持续低迷影响股东利益 削弱市场竞争力 管理层能力和战略规划有效性受质疑 [2] 发展挑战 - 面临控股股东股份拍卖 治理问题频发 业绩亏损等多重困境 [2] - 需解决股份拍卖问题避免经营受影响 加强内部控制提升治理水平 [2] - 需加快业务转型升级提升盈利能力 应对业绩困境 [2]
古鳌科技收盘上涨3.33%,最新市净率5.47,总市值30.01亿元
搜狐财经· 2025-05-26 10:09
公司表现 - 5月26日收盘价为8.68元,上涨3.33%,市净率5.47,总市值30.01亿元 [1] - 2025年一季报显示营业收入2472.77万元,同比下滑64.76%,净利润亏损50488242.2元,同比下滑21.64%,销售毛利率15.45% [1] - 截至2025年一季报,共有1家基金持仓,合计持股217.51万股,持股市值0.20亿元 [1] 公司业务 - 主营业务为智慧金融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及金融软件信息化产品 [1] - 主要产品包括点验钞机、纸币清分机、印鉴卡智能管理系统、智慧档案柜、智能柜台、双屏收银设备、钱育系列软件、懂牛股票及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1] - 截至2024年末,上海钱育拥有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资质,软件著作权28项,并获得浦东新区多项财政扶持 [1] 行业对比 - 公司PE(TTM)为-8.24,静态PE为-8.45,市净率5.47,总市值30.01亿元 [2] - 行业平均PE(TTM)41.18,静态PE47.55,市净率3.62,总市值175.20亿元 [2] - 行业中值PE(TTM)61.30,静态PE51.55,市净率3.54,总市值52.27亿元 [2] -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达华智能市净率最高达11.73,总市值54.72亿元,狄耐克市净率2.44,总市值30.87亿元 [2]
古鳌科技(300551)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2025-05-26 09:44
股权变动 - 公司控股股东陈崇军名下322万股公司股票将被司法拍卖[2] - 司法拍卖于2025年6月9日10时起至6月10日10时在阿里平台进行[2] - 拍卖尚处公示阶段,最终是否完成有不确定性[3]
古鳌科技(300551)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5-05-21 09:24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总营业收入2.98亿元,同比减少47.60%;归母净利润 - 3.55亿元,同比减少372.96%[19] 用户数据 - 无 未来展望 - 无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无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10月14日,公司拟转让东高科技2.00%股权,交易后持股49.00%[20] 其他新策略 - 无 合规与治理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为2024年度,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 - 2024年9月18日,2025年2月17日 - 2025年7月18日[2] - 古鳌科技已于2023年底前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4] - 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且得到有效执行[2] - 公司按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3]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3] - 公司已披露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内容完整且无重大变化[3] - 公司建立防止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或资源制度且无占用情形[4] -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规、价格公允且无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形[4] 违规事项 - 2024年4月,公司及董事长侯耀奇等因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到深交所通报批评处分,2023年9月披露参股公司新存科技投资近百亿建存储产线信息不真实不准确[7] - 2024年11月,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陈崇军等因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 - 2023年年报对东高科技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准确[9] - 2024年12月,公司及董事长侯耀奇等因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年年报对新存科技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致信息披露不准确[11] - 2024年6月13日,控股子公司东高科技收到广东监管局责令暂停新增客户监管措施决定,存在内部控制不健全等违规行为[12] - 2024年4月25日,实际控制人陈崇军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青岛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4] - 2024年5月24日,实际控制人陈崇军经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14] - 2024年3月4日,实际控制人陈崇军因股份变动及减持违规收到上海监管局警示函,离职后半年内累计减持620万股[15] - 2024年3月12日,原董事、实际控制人陈崇军因违规收到上海监管局警示函[18] - 2024年4月15日,董事长侯耀奇等因信披问题收到深交所通报批评处分[19] - 2024年4月25日,实际控制人陈崇军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刑事拘留[20] - 2024年5月24日,实际控制人陈崇军被执行逮捕[21] 股权情况 - 截至2025年5月12日,控股股东陈崇军持有公司股份70,913,537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的20.85%,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比例83.95%,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的17.51%,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占其持股比例100%,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的20.85%,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股份数量250,632,737股[5] 业务影响 - 公司传统业务受行业影响,现金机具类产品需求降低致利润下降[19] - 公司依据准则确认对新存科技长投损益并计提减值准备[19] 审计意见 - 2024年审计报告对新存科技长投减值准备计提合理性出具保留意见[16][17] 整改情况 - 公司及董监高因信披不规范收到监管措施,保荐机构督促整改[21]
古鳌科技(300551)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5-21 09: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古鳌科技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慧能 | 联系电话:021-68801539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子晗 | 联系电话:021-68801539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 | | 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 | |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 是 | |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 | | 联交易制度) | | | | 否。 日,古鳌科技控股 | | | 年 月 2024 6 13 | | | 子公司东高科技因暂停新增客户期间 | | | 存在新增客户行为、内控管理、人员 | | | 管理、业务推广 ...
古鳌科技(300551) -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19 1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以公 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9:15—15:00,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 ...
古鳌科技(300551)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总结报告
2025-05-19 10:3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鳌科技"、"公司"、"发行人")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古鳌 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已届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 | | | 1225 | 弄 | 6 | 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 | | | 1225 | 弄 | 6 | 号 | | 法定代表人 | 侯耀奇 | | | | | | | | | 实际控制人 | 陈崇军 | | | | | | | | | 联系人 | 刘鹏 | | | | | | | | | ...
古鳌科技(300551) -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9 10:36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 14:30 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1225 弄 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施敏律师、李玲玲律师出席现场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 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 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 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