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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3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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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2 14:23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变更相应的 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 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 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聚光科技: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2 14:23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549.22万元[1] - 2023年度信用减值中坏账准备为7,029.33万元[1] 资产减值详情 - 2023年度存货跌价准备为1,492.60万元[1] - 2023年度PPP项目减值准备为1,899.64万元[1] - 2023年度商誉减值准备为6,778.23万元[2] 其他减值情况 - 2023年度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为315.26万元[2] - 2023年度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34.16万元[2]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账龄1年以内预期信用损失率为5%[6] - 账龄1 - 2年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6] - 账龄2 - 3年预期信用损失率为30%[6]
聚光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维屏)
2024-04-22 14:23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董事会6次,独立董事应出席6次,亲自出席6次[4][5] - 2023年召开股东大会3次,独立董事亲自出席2次[5] - 报告期内战略等委员会各召开1次会议,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5][6] 议案与意见 - 2023年11月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7] - 2023年多次董事会会议上独立董事发表多项独立意见[8][9] 合规事项 - 2023年关联交易遵循原则,决策程序合规[11] - 2023年按要求披露报告,审议表决程序合规[12] 机构与人员变动 - 2023年续聘天健,拟变更为中审众环为审计机构,程序合规[12][13] - 2023年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韩双来,程序合法有效[13] 员工持股计划 - 2023年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未损害股东利益[14]
聚光科技: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2 14:23
内部控制相关 - 审计聚光科技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3]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4] - 内部控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5]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聚光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2 14:23
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11] - 本次章程修订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1] 现金分红政策 - 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5] - 满足条件时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0%[4][8] - 不同发展阶段及资金安排对应不同现金分红最低比例[7][8][9] -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一年内相关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含30%)[7][9] 利润分配规则 - 符合条件可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7][9]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 -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 其他规定 -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10] - 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方案有独立意见权,未采纳需披露意见及理由[10] - 制订方案应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并记录[10] - 特殊情况无法按政策确定方案需在年报披露原因及独立董事意见[10] - 监事会监督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正[10] -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10]
聚光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14:23
会议情况 - 聚光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3名监事均出席[1] 议案表决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表决通过,部分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3][4][5] -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获通过[6] 薪酬与计划 - 《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6]
聚光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2 14:23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现将有关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 并通过《关于公司2 ...
聚光科技: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2 14:23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营业收入318,160.51万元,上年度345,062.03万元[6]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12,652.99万元,占比3.98%;上年度12,591.19万元,占比3.65%[6] - 2023年房租物业收入10,238.81万元,其他收入2,414.18万元;上年度房租物业收入10,745.25万元,其他收入1,845.94万元[6]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305,507.52万元,上年度332,470.83万元[7]
聚光科技: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2 14:23
目 录 起始页码 专项审核报告 1-2 关于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4)0300064号 汇总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 1 关于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4)0300064 号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 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 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 的审核证据是聚光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 发表专 ...
关于对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叶华俊、丁建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4-07 23:18
违规事项 - 控股子公司云南聚光科技犯单位行贿罪[2] - 2016 - 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不准确[2] 处理要求 - 公司及相关人员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3] 救济途径 - 不服措施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3] - 不服措施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