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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00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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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向标 | 裕同科技(002831)2025年二季度已披露持股减少机构超10家
搜狐财经· 2025-08-27 01:01
机构持股概况 - 截至2025年8月26日,31家机构合计持有裕同科技A股1.01亿股,占总股本比例10.90% [1] - 前十大机构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达9.50%,较上一季度下降1.84个百分点 [1]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及全国社保基金组合位列前三大机构股东 [1] 公募基金持仓变动 - 本期2只公募基金增持,包括南方中证500ETF和华夏稳健养老一年持有混合(FOF)A,增持比例小幅上涨 [2] - 12只公募基金减持,其中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A/B、兴全合泰混合A等合计减持占比0.51% [2] - 新披露10只公募基金持仓,以景顺长城旗下竞争优势混合、精选蓝筹混合等产品为主 [2] - 15只公募基金未再披露持仓,包括国联高股息混合A、国投瑞银瑞盛混合(LOF)A等产品 [2] 社保基金与险资动向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为唯一减持的社保基金,减持比例小幅下跌 [2] -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益传统2号成为唯一增持的险资机构,增持比例小幅上涨 [3] - 泰康人寿个人分红产品未再披露养老金基金持仓 [3] 外资机构操作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唯一减持的外资机构,持股减少占比达1.50% [3]
裕同科技:8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7 00:11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构成中纸制品包装印刷行业占比93% 其他行业占比7%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235亿元 [1] 公司治理 - 第五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审议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1] 行业动态 - 宠物产业市场规模达3000亿元 行业上市公司出现普遍上涨 [1]
裕同科技: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18:04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以总股本920,513,500股剔除累计回购股份后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2元人民币(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 - 现金分红总额为388,694,739.22元 占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1.08% [1][3] - 分配方案遵循"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原则 若股本变动将按最新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2] 财务数据 - 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350,769.64万元 其中年初未分配利润404,579.66万元 加当期净利润835.77万元 减历史派息54,645.79万元 [1] - 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246,408.35万元 2024年数据未完整披露 [1] - 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未披露具体数值 但利润分配总额未超过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范围 [3] 审议程序 - 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5年8月2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1][3] - 监事会认为方案符合公司业绩成长性且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3] 政策依据 - 方案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 [2][3] - 延续2023年披露的《关于提高公司2023年度至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公告》承诺 [2] - 兼顾股东投资回报与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2]
裕同科技(002831.SZ):上半年净利润5.54亿元 拟10派4.3元
格隆汇APP· 2025-08-26 14:53
财务业绩 -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76亿元,同比增长7.1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4亿元,同比增长11.42%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596亿元,同比增长7.11% [1] 股东回报 - 基本每股收益0.61元 [1]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0元(含税) [1]
裕同科技(0028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4:16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自通知收到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赴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5] 补选与任命 - 公司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6] - 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6] 信息披露与移交 - 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离任公告[6] - 离任人员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等移交[8] 股份限制 - 董事和高管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0] - 每年减持不超25%,不足1000股可全转[10] 监督与报告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核查离任人员承诺进展[14] - 审计问题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报告[16] 制度相关 - 公司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负责解释[19] - 未尽事宜按规定和章程执行,冲突时依新规修订[19]
裕同科技(00283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4:1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具体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 目及相关资产及企业经营状况,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 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 ...
裕同科技(00283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4: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充分保护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的权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等各种投资者关系活 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 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增 ...
裕同科技(002831)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4:1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决策制度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公司 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 控制权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本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包含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 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 银 ...
裕同科技(00283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4:1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制度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名单和信息的真实、 准确、及时和完整。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为内幕信 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 ...
裕同科技(0028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4:1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 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东会 决议的执行机构,并直接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应当充分考虑维 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严格依法办事。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由董事会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