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股份(00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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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股份:8月26日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日报网· 2025-08-07 12:40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 - 股东大会将审议制定、修改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 - 股东大会将审议与关联方签署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
国光股份2025半年度拟派1.87亿元红包
证券时报网· 2025-08-07 12:05
2025半年度分配方案 - 公司拟实施10派4元(含税)现金分红方案 派现金额合计1.87亿元[2] - 派现额占净利润比例为80.92% 股息率按半年度成交均价计算达2.71%[2] - 此为上市以来累计第15次派现[2] 历史分红表现 - 2024年度实施三次10派3元方案 派现金额介于1.40-1.41亿元[2] - 2023年度派现方案包括10派2.5元和10派3元 金额分别为1.11亿元和1.30亿元[2] - 2016年度派现力度最大 10派30元方案对应派现金额2.25亿元[2] 2025半年度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达11.19亿元 同比增长7.33%[2] - 净利润实现2.31亿元 同比增长6.05%[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元[2] 行业分红对比 - 基础化工行业共3家公司公布半年度分配方案[4] - 嘉化能源派现2.65亿元居首 派现占净利润比例45.66%[4] - 正丹股份派现1.58亿元 派现占净利润比例25.03%[4] 资金流向情况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05.07万元[3] - 近5日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入4.59万元[3]
国光股份上半年营收净利双增 拟委托实控人之子“出海”
证券时报网· 2025-08-07 11:29
公司动态 - 公司与关联方颜亚奇签署《代为培育协议》,委托其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等地区代为培育海外农药项目 [1] - 颜亚奇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昌绪之子,曾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 [1] - 颜亚奇目前担任公司子公司四川国光农资执行董事、鹤壁全丰生物科技董事,以及国光商学院校长 [1] - 代培育标的成立后将开展农药产品登记等市场准入工作 [1] 协议条款 - 培育标的的费用、支出和风险由颜亚奇承担,收益归其所有 [2] - 公司不支付报酬或费用,也不承担培育风险 [2] - 代培育标的成熟后,公司将与颜亚奇另行签署协议履行转让程序 [2] - 委托培育方式旨在降低公司海外拓展风险,避免潜在同业竞争 [2] 海外市场拓展 - 公司拟开展海外市场拓展工作,但面临农药产品登记制度复杂、周期长、要求差异大等挑战 [2] - 海外业务前期投资大、周期长、不确定性多、风险高 [2] - 公司表示委托培育可有效获取商业机会,保护股东利益 [2]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主要从事植物生长调节剂为主的农药制剂和高端水溶性肥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3] - 截至上半年末,公司拥有330个农药产品登记证,其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证150个,肥料登记证132个 [3] - 公司是国内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品种最多、制剂销售额最大的企业 [3] 财务表现 -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收19.86亿元,其中外销收入1255.21万元 [3]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11.19亿元,同比增长7.33% [3] - 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2.31亿元,同比增长6.05% [3] - 主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毛利率为47.32% [3] - 毛利率和净利润率增长得益于高毛利产品销量增加及原料价格下降 [3] 海外业务进展 - 公司支持海外客户在美国、俄罗斯、韩国、巴西、澳大利亚等国家完成14项核心产品登记工作 [3] - 为拓展海外市场和产品出口奠定基础 [3]
国光股份: 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07 09:16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1.19亿元,同比增长7.33% [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亿元,同比增长6.05% [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7亿元,同比增长6.15% [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9亿元,同比下降7.91% [5] - 基本每股收益0.50元/股,与上年同期持平 [5] 利润分配方案 - 以466,358,5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 [1] -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主营业务构成 - 农药产品收入7.81亿元,占比69.85%,同比增长7.81% [21] - 肥料产品收入2.98亿元,占比26.63%,同比增长6.99% [21] - 服务类收入1,101万元,占比0.98%,同比增长5.98% [21]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收入11.08亿元,占比99.02% [21] 区域销售表现 - 华中区收入1.75亿元,同比增长14.67% [21] - 华南区收入1.48亿元,同比增长17.49% [21] - 西北区收入1.95亿元,同比增长13.73% [21] - 外销收入764万元,同比增长116.44% [21] 研发投入 - 研发投入4,417万元,同比增长42.84% [5][21] - 主要系试验费同比增加 [21] 行业地位 - 国内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品种最多的企业 [5][15] - 国内植物生长调节剂制剂销售额最大的公司 [5][15] - 拥有330个农药产品登记证,其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证150个 [5][15] - 拥有132个肥料登记证 [15] 产品优势 - 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低成本、效益高、环境友好的优点 [13] - 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在细分行业内竞争优势较强 [14] - 产品矩阵丰富,能提供作物调控技术方案和种植管理全程解决方案 [19] 行业发展特点 - 农药行业正朝着高效、低毒、环保方向发展 [8][10] - 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前百名企业总销售额2,762.26亿元,增长5.69% [9] - 植物生长调节剂总市场容量预计可达630亿元 [13] - 水溶性肥料符合节水农业发展方向,市场前景广阔 [14] 技术优势 - 坚持"三调"定位(调节剂、调控技术、调控方案) [5][19] - 采用技术营销模式,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17] - 与科研机构和高校深度合作,共建产业研究院 [18] 生产布局 - 拥有四川简阳、重庆永川、山西绛县、河南鹤壁、河南安阳五个生产基地 [15] - 形成国光农资、国光园林、依尔双丰、浩之大、依尔全丰五大营销业务板块 [15]
国光股份: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7 09:16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7日在龙泉办公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 实际出席董事7人 由董事长何颉主持 [1] - 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审议通过议案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获7票同意通过 详细内容见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1] - 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获7票同意通过 详细内容见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 - 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获7票同意通过 [2]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7票同意通过 方案兼顾股东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 [2] - 对外提供担保议案获7票同意通过 详细内容见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3] - 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议案获7票同意通过 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 制定和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议案获7票同意通过 包括新制定3项及修改16项制度 [4][5] - 与关联方签署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获7票同意通过 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6] - 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获7票同意通过 详细通知见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6] 公司治理制度调整 - 新制定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及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三项制度 [4] - 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十六项现有制度 涵盖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及信息披露管理等关键领域 [4] - 将四项制度名称进行标准化修改 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改为股东会议事规则等 [5] - 十项修改后的制度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 [5]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 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 [3] - 方案基于2025年半年度盈利水平及整体财务状况 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2]
国光股份: 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7 09:16
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加强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效率 规范内部审计工作 [1] - 制度依据包括审计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规文件 [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和拥有实际管理权的其他企业 [1]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 设立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 在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1] - 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不少于两人 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2] - 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能力、审计经验及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 [2] 审计人员行为规范 - 审计人员不得兼任经营性工作 需回避利害关系以保持独立性 [3] - 审计人员须恪守保密原则 不得利用审计信息谋取私利 [3] - 审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 保持专业熟练性和职业审慎性 [3] 审计职责分工 - 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 审批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 - 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 审批年度审计计划 [4] - 审计部需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并提交报告 [4] 审计权限范围 - 审计部拥有充分知情权 可调阅经济档案并取得证明材料 [5] - 审计部行使独立检查权 运用审核、查询等方法实施检查 [6] - 审计部具有独立报告权和建议权 可建议改进内部控制失控点 [6] 审计工作程序 - 年度审计计划需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6] - 现场审计需提前3日发送通知书 特殊情况可即时送达 [7] - 审计报告需在外勤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8] 审计结果处理 - 被审计单位需在10日内对审计报告出具书面意见 [9] - 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需报送《审计整改回复报告》说明整改情况 [9] - 审计部可进行后续审计检查整改情况并取得相关证据 [10] 奖励与处罚机制 - 对成绩显著的审计部或人员可给予表彰或奖励 [10] - 对未按规范实施审计或隐瞒问题的人员将进行处理 [10] - 对拒绝配合审计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将责令改正 [11]
国光股份: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7 09:16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以全面评估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 防范风险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规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和拥有实际管理权的其他企业 [1] - 内部控制评价遵循全面性 重要性 客观性原则 覆盖所有业务和事项 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 [1] 评价职责分工 - 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 负责监督内部控制实施 认定重大缺陷 审批评价报告 出具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对真实性负责 [2] - 审计委员会作为决策支持机构 指导评价工作并监督自我评价情况 [2] - 审计部作为牵头部门 编制评价方案 组织测试 汇总缺陷 编制评价报告并督促整改 [2][3] - 各部门及所属企业负责实施自我评价 协助测试 确认缺陷 提供资料并整改 对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4] 评价内容与标准 - 评价内容涵盖内部环境 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 信息与沟通 内部监督五大要素 [4][5] - 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和执行缺陷 按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5]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为潜在错报≥净利润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 或≥资产总额5%且超500万元 或≥营业收入5%且超500万元 [6][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为直接财产损失≥净利润5% [7][10] 评价程序与实施 - 评价程序包括准备 评价 缺陷认定 报告编制 审核发布和整改跟踪六个阶段 [8][9] - 审计部制定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部门进行自我评价并提交工作底稿 [8] - 审计部通过访谈 问卷 穿行测试等方法进行现场检查 认定缺陷并编制认定表 [9]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每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 [11] 评价报告与披露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需披露董事会声明 评价总体情况 依据范围程序方法 缺陷认定情况 上年整改情况 本年整改措施和有效性结论 [11][14] - 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对外披露或报送相关部门 [11] - 审计部负责保管评价工作档案 包括文件资料 工作底稿和证明材料 [11]
国光股份: 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7 09:16
总则与目的 - 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机构 明确业务分工与职能权限 确保高效运作并促进健康快速发展 [2] - 机构职能需清晰精简 强化责任以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2] 组织设置原则 - 遵循越级检查原则 上级可跨级检查但不得越级指挥 [2] - 采用例外管理原则 上级处理特殊问题 例行工作授权下级处理 [2] - 实行目标分解控制原则 将经营指标从总裁到员工层层分解考核 [2] - 坚持成果导向原则 管理控制需符合企业利益最大化要求 [3] - 强调目标一致性原则 鼓励员工在管理不完善时主动采取行动 [3] - 允许越级上告原则 下级可越级举报直接上级不听劝阻的工作失误 [3] 组织沟通与协调原则 - 指示命令按指挥系统自上而下逐级下达 [3] - 各部门需严格执行上级指示 顺利完成业务 [3] - 跨部门业务需主动协调 禁止妨碍业务完成的言行 [5] - 执行结果需及时准确逐级上报 [5] 权限行使原则 - 权限原则上由直线管理者行使 必要时可委让非直线管理者并规定截止日期 [5] - 权限行使需在规定范围与期限内进行 [5] - 权限不能行使时由上级代行或授权下级最高职务者 [5] - 禁止上级干涉下级权限行使 下级不得妨碍上级指挥监督 [5] - 直线管理者分歧需按特定程序解决 [5] 机构设置与调整 - 整体组织机构调整需董事会根据战略和内外部情况研究通过 [5] - 总部机构设置由人力资源部与战略发展委员会研究后报总裁办公会审议董事会审批 [5] - 下属单位机构设置由总经理批准后报总部人力资源部核定 经人力分管领导及总裁审批 [5] 管理流程 - 每年底发布下年度组织机构 下属单位根据公司设置及自身需求发布机构 [5] - 机构设置调整需明确目的隶属关系人员编制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 [6] - 人力资源部拟定方案报人力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总裁办公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6] - 人力资源部组织编制部门职能职责报审核后由总裁办公会审议发布 [6] - 人力资源部组织编制岗位职责 各部门编制岗位说明书 人力资源部修改报审后总裁审批发布 [6][7] 人员编制 - 每年底确定次年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 经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人力分管领导及总裁审批后执行 [7] - 编制设置坚持精简高效满负荷原则 鼓励按需设岗 [7]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由各单位管理细则规定补充 部门职能及岗位说明书随发展修订 [7] - 解释权修订权属人力资源部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原2023年12月版本作废 [7]
国光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07 09:16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旨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提升管理水平 确保战略实现 [1]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 -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外部董事和内部董事 [1]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 副总裁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1] 管理机构及职责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考核标准 审查薪酬政策 进行年度考评 [1] 薪酬审议原则 - 董事薪酬需经董事会审议 董事薪酬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 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结合 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结合 总体薪酬水平与经营情况结合 薪酬与经营目标挂钩 激励与约束并重五大原则 [2] 董事薪酬构成 -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领取固定董事岗位补贴 分别为80,000元/年 [2] - 内部董事按任职岗位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另加40,000元/年董事岗位补贴 [2] - 董事差旅费和办公费用由公司承担 [2] 高管薪酬构成 - 实行年薪制 包括基本年薪 绩效年薪和项目奖励 [2] - 基本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 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 [2] - 绩效年薪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挂钩 [2] - 项目奖励依据公司制度核定发放 [2] 高管基本年薪标准 - 总裁何颉年薪基数990,219元/年 [2] - 副总裁何鹏年薪基数700,924元/年 [3] - 副总裁邹涛年薪基数653,262元/年 [3] - 副总裁吴攀道年薪基数541,622元/年 [3] - 董事会秘书颜铭年薪基数460,845元/年 [3] - 财务总监杨磊年薪基数431,041元/年 [3] 绩效年薪计算方式 - 绩效年薪=年薪基数×当年经营目标完成率×年度考核系数 [3] - 年度考核系数根据得分计算:得分≥95分系数为1 得分<95分系数为得分/95 [3] - 不同岗位经营目标完成率计算公式不同 主要涉及产值增长率 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利润增长率权重分配 [3] 薪酬发放安排 -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按月平均发放 [4] - 高管月度发放基本年薪的80% 其中75%为月度基本工资 25%为月度绩效工资 [4] - 年度发放基本年薪的20% 绩效年薪和项目奖励 [4] - 年度考核在财务报告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 [4] 责任追究制度 - 对工作不力 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未完成目标的 给予经济处罚或解聘 [5] - 出现严重违纪 损害公司利益 重大违法违规等情况不予发放薪酬 [5][6] 附则规定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8]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8]
国光股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7 09:16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信息沟通 完善治理结构 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等方式增进投资者了解 提升公司价值 [1][3] - 制度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深交所规则 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标与对象 - 工作目标包括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提升治理水平 实现投资者保护与回报 [1][3] - 对象涵盖证券投资机构 分析师 财经媒体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机构 [2][3] - 禁止发布虚假信息 价格承诺 歧视性行为等违规情形 [2][3] 管理职责与人员要求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 [3] - 主要职责包括组织沟通活动 处理投资者诉求 维护沟通渠道 保障股东权利 [3][4] - 工作人员需具备诚信品行 专业知识 沟通能力及行业了解 [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 经营管理信息 重大事项及企业文化 [4] - 需召开说明会的情形包括分红未达标 重组终止 股价异常波动等 [5] - 通过官网 互动易 电话 股东大会 路演等多渠道沟通 [5][6] 活动组织与实施规范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需有董事 高管及中介机构出席 [6] - 活动需提前公告 采取网上直播 确保投资者平等参与 [7] - 调研需预约登记 签署承诺书 避免泄露未公开信息 [7] 信息发布与审核流程 - 互动易平台提问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 必要时报董事长审批 [8] - 外部机构发布的调研文件需经公司核查 错误内容需改正 [8] - 活动记录需在次交易日开市前于互动易及官网刊载 [9] 档案管理与制度效力 - 投资者关系活动需建立档案 包含参与人员 交流内容 泄密处理等 [9] -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 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