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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生股份: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40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原则和目的 -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法律和行政法规 真实 完整 及时披露信息 严禁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 [1] - 员工自愿参与 不存在摊派或强行分配等强制参与情形 [1] - 持有人盈亏自负 风险自担 [2] - 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实现公司 股东和员工利益一致性 促进长远发展 [2] - 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 [2] - 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持久回报 [2]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 持有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确定 [2] - 员工遵循依法合规 自愿参与 风险自担原则参加 [2] - 存在特定情形不能成为持有人 包括市场禁入 损害利益行为 泄露秘密等 [3] - 参加员工总人数预计不超过336人 最终人数根据实际缴款确定 [3] - 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曹积生 纪永梅等10人 [3] - 最终参加人数 名单和认购份额以实际缴款为准 未按期足额缴纳自动丧失认购权利 [3] 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 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0万元 份额不超过650万份 每份1元 [4] - 资金来源为公司已计提的激励基金 [4] - 持有人需按时足额转入资金账户 未按时或足额缴纳自动丧失权利 [4] - 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或贷款担保 [4] - 激励基金计入当期费用 [4] - 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 包括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 [4] - 资金总额不超过650万元 以份为单位 每份1元 [4] - 标的股票规模上限为73.61万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0.07% [4] - 实施后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 单个持有人不超过1% [5] - 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或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5] 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 - 存续期限为36个月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计算 届满后自行终止 [5] - 股票全部出售后可提前终止 [5] - 存续期届满前股票未全部变现时 经2/3以上份额同意并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延长 [5] - 锁定期限为12个月 自最后一笔股票购买完成日起计算 [6] - 锁定期内不得交易股票 但为融资提供担保等情形除外 [6] - 禁止交易期间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 [6] 管理模式 - 由公司自行管理 [6] - 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 [6] - 设管理委员会 是日常监督和管理机构 代表行使股东权利 [6][7] - 管理委员会管理资产 维护持有人权益 确保资产安全 [7] - 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7] - 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负责审核批准员工持股计划 [7] 持有人会议 - 实际缴纳出资认购份额的成为持有人 每份份额具有同等权益 [7] - 持有人权利包括参加持有人会议 按份额行使表决权等 [7] - 持有人义务包括按认购份额出资 不得转让份额等 [7] - 持有人会议由全体持有人组成 是权利机构 [7] - 持有人会议职权包括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 审议延长存续期等 [7] - 首次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召集和主持 其后由管理委员会负责 [8] - 会议提前5日通知 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 [8] - 会议可通过电话会议等方式进行 [8] - 表决采取填写表决票方式 按持有份额行使表决权 [8] - 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通过 [8] - 持有人可提出临时提案 需会议召开前3日提交 [8] 管理委员会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 设主任1人 [9] - 委员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 主任由管理委员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9] - 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9] - 委员负有忠实义务 包括不得侵占财产 不得挪用资金等 [9][10] - 管理委员会职责包括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等 [10] - 管理委员会主任职权包括主持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会议等 [10] - 管理委员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 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 [10] - 会议可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 [10]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10] 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理 - 资产构成包括公司股票 现金存款和资金募集利息等 [11] - 资产独立于公司固有财产 [11] - 持有人份额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 偿还债务等 [11] - 存续期内持有人份额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 [11] - 衍生取得的股份也应遵守锁定安排 [11] - 丧失参与资格情形包括退出 辞职 合同到期不续签等 [11] - 丧失资格后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 [11] - 收回权益可转让给其他持有人或出售后分配 [11][12] - 职务变更 丧失劳动能力 退休 死亡等情形权益不作变更或由继承人继承 [12][13] - 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 按持有人份额分配 [13] - 存在未变现资产或其他可分配收益时处置办法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13] 变更和终止 - 变更需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董事会审议通过 [13] - 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13] - 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后可提前终止 [13] - 经2/3以上份额同意并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提前终止 [13] 税收和费用 - 各纳税主体根据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履行纳税义务 [13] - 投资交易时支付的交易手续费 印花税等从资产中支付 [14] 附则 - 董事会与股东会审议通过不构成对聘用期限的承诺 [14] - 财务 会计处理和税收按有关财务制度 会计准则等执行 [14] - 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 法规等执行 [14] - 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4]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14]
益生股份: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38
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 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82,736,37032元,总股本为1,106,412,915股 [2] - 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085,199,81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162,779,97225元 [2][3] - 分配方案不送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若实施前股本变动,将按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调整总额 [3] 现金分红合理性说明 - 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指引要求,与公司章程及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匹配 [3] - 分配政策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等因素 [3] - 方案与公司成长性匹配,不会对每股收益、现金流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与行业平均水平无显著差异 [3] 实施安排与不确定性 - 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 - 备查文件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4]
益生股份: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38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独立董事王楚端通过通讯方式参会[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0日通过通讯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2] - 董事长曹积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2] 审议通过事项 定期报告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四大证券报[2][3] -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7票全票同意[3]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根据新《公司法》配套规则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新章程已公开披露[3] - 同步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扩大适用范围至实际控制人[7] - 4项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包括章程修订及治理制度调整[4][7] 利润分配方案 - 2025年上半年归属净利润未披露具体数值,拟以10股派1.5元现金红利(含税),不送股不转增[7] - 分配基数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准,若股本变动将按比例调整总额[7] - 董事会认为方案符合证监会现金分红要求及公司章程,3票同意(4名关联董事回避)[7] 员工持股计划 - 推出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及薪酬委员会审议[7][8] - 计划旨在建立利益共享机制,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票同意通过[7][11]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持股计划设立、变更、标的股票购买等事宜[11] 后续安排 - 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批准的议案[12] - 所有公告文件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四大证券报[3][7][12]
益生股份: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37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升浩主持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0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监事,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2025年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其编制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2] - 报告全文发布于巨潮资讯网,摘要同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监事会确认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要求,未出现越权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反映2025年上半年资金存放与使用状况 [3] - 专项报告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3]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公司拟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股且不转增股本 [4] - 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现金分红规定及《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 监事会架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职位,相关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配套制度将废止 [9] - 调整需经股东会批准,过渡期内现任监事会将继续履行监督职责 [9] 员工持股计划审议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要求,关联监事任升浩、孙轶男、王金回避表决 [10] - 因全体监事回避导致无法形成决议,草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文件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10]
益生股份: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37
股东会召开基本情况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18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为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1][7]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其中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时段为09:15-15:00 [1][7] - 股东可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2] 会议审议事项 - 主要议案包括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和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6][7] - 议案3包含7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其中议案2、3.01、3.02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其他议案需1/2以上表决权通过 [7] - 涉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5-7要求相关股东回避表决 [7] 股东参会登记方式 - 自然人股东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7][8]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在2025年8月13日16:00前完成登记,不接受电话或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8] - 登记联系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益生路1号,联系电话0535-2119065 [8][9]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 [11][14] - 互联网投票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认证 [14] - 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14] 其他注意事项 -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需自行承担食宿交通费用 [11] - 参会股东需提前半小时抵达会场并携带身份证明等原件 [11]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记载委托股份数量及表决意向,有效期至会议结束 [15][16]
益生股份: 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37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法定代表人制度明确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需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1] - 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章程或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1] -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2] 股东权利义务修订 -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章程作为法律约束力文件规范公司与股东间权利义务关系 [3][4] - 股东可起诉股东 起诉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起诉公司 公司也可起诉股东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 股东名册 股东会会议记录 董事会会议决议 财务会计报告 [13]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申请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13][14] - 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材料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定 公司可拒绝有不当目的的查阅请求并在十五日内书面答复 [14] - 股东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查阅复制材料 需遵守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等信息保护规定 [15] 股份发行与转让规则 - 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同类别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同类别股份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5]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发起设立时总股本8100万股 每股面额一元 [6] - 公司或其子公司不得以赠与 垫资 担保 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7] - 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需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 - 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8]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存在六种例外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 合并 员工持股计划 异议股东收购 可转债转换 维护公司价值 [9] - 股份收购需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因特定情形收购需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9][10] - 股份收购决议权限区分 因减少注册资本 合并情形收购需经股东会决议 因员工持股计划 可转债转换 维护公司价值情形收购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 [10] -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时不对章程中股份转让规定进行修改 [11] - 发起人持有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2]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六个月内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所有 证券公司包销剩余股票等情形除外 [12] - 前述人员持股范围包括其配偶 父母 子女持有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权性质证券 [13] 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调整 - 股东会职权增加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股票 可转债 投资计划及未规定专属于股东会事项作出决议 [27][28] - 股东会职权删除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报告等事项 [27] - 对外担保审批标准调整 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 担保总额超总资产30%后任何担保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 [29][30] -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中董事人数不足五人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 [31] - 股东会召开形式除现场会议外还可采用电子通信方式 提供网络投票便利 无正当理由现场会议地点不得变更 [31][32]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意见 [33] - 审计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意见 同意召开时需在五日内发出通知 [35] -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在十日内未反馈时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意见 [36] -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或在十日内未反馈时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时需在五日内发出通知 [37] - 审计委员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通知时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3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38] - 董事会需配合自行召集的股东会 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 [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 [39] - 股东会通知需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内容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且不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 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40]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通知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 选举两名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41][54] - 股东会主持规则调整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 无副董事长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44]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股东会时由召集人主持 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 [44] - 股东会议事规则需详细规定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作为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 [45]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8] - 普通决议通过事项删除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公司年度报告等 [48] -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增加公司分拆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 [4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需充分披露 关联交易决议需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后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0]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无需股东会审议 [60] - 董事可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但兼任高管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 [60] 董事义务与责任强化 - 董事需遵守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采取措施避免利益冲突 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61] - 董事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挪用资金 将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 利用职权收受贿赂 未经报告和批准与公司订立合同或交易 谋取公司商业机会 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 接受交易佣金归为己有 [61] - 董事需向审计委员会提供资料 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 [62]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 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因辞任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 [62] -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明确对未履行承诺及未尽事宜追责追偿措施 [63] - 董事辞任或任期届满需办妥移交手续 忠实义务不当然解除 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持续至秘密公开 [63]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 无正当理由解任时董事可要求赔偿 [64] - 董事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也需承担赔偿责任 [64]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责任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维护公司利益 [24] - 需遵守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 严格履行公开声明和承诺 配合信息披露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不得要求公司违规担保 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谋利或从事内幕交易 不得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等损害公司权益 保证公司独立性等九项规定 [24] - 不担任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适用董事忠实和勤勉义务规定 [25] - 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与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2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时需维护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 [25] - 转让股份时需遵守法律法规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及已作出的承诺 [26]
益生股份: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37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2025年半年度期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总计268,170.49万元,涉及多家子公司及关联方[1][2] - 资金占用方主要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包括江苏益生禽业有限公司(63,597.26万元)、黑龙江益生种禽有限公司(7,117.53万元)等[1] - 占用性质均为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会计科目计入其他应收款[1][2] 子公司资金往来明细 - 江苏益生禽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期初占用余额63,768.92万元,半年度新增占用43,145.12万元,偿还43,316.78万元[1] - 烟台益春种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期初占用余额32,883.38万元,半年度新增占用66,072.09万元,偿还51,602.89万元[1] - 威海益生饲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期初占用余额6,193.89万元,半年度新增占用20,600.06万元,偿还26,793.95万元[2] 关联方资金流动特征 - 多家子公司存在大额资金往来但未产生利息,如山东四方新域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占用9,906.86万元无利息记录[1] - 部分子公司资金流动频繁,如东营益生种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期初余额2,808.67万元,新增占用25,007.23万元,偿还15,736.05万元[1] - 关联自然人及控制法人涉及资金往来总额241,525.91万元,累计发生金额294,984.34万元[2] 资金占用行业背景 - 农业养殖行业子公司资金往来频繁,反映行业特性对流动资金的高需求[1][2] - 非经营性往来占主导,表明资金主要用于运营支持而非投资活动[1][2] - 多家种禽、种猪繁育子公司均存在类似资金占用模式,体现行业统一运营特征[1][2]
益生股份: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37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核心内容包括取消监事会 新增职工代表董事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独立董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章节 [1] - 修订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 [1] - 修订后《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 监事会调整安排 -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第六届监事会及监事将继续履行监督职能 [2] - 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 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2] -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全体监事自动解任 [2]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规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2] - 修订后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4] - 具体修订制度清单通过表格形式列示但未在文档中详细展开 [4]
益生股份: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3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13,502,935股 发行价格10.22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1,159,999,995.70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1,141,661,995.77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763.62万元 累计利息收入50.91万元 其中2025年半年度利息收入2.58万元[1] - 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69,397.30万元 其中2025年半年度使用4,835.06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3,000万元 已归还1,200万元[1][4]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公司与国投证券及多家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包括招商银行 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 中信银行和交通银行[1] -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专户存储余额27,636,226.87元 初始存放金额1,141,660,793.77元[2] - 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注销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4,835.06万元 主要用于双鸭山种猪场 威海种猪场 钰农养殖场等项目建设[4] - 累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14,166.20万元 占募集资金净额12.44% 主要用于钰农家禽养殖场和行唐家禽养殖场项目[4]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18亿元 未超过董事会批准的4.3亿元额度[2][5] 募投项目进度 - 双鸭山益生种猪场建设项目投资进度86.12% 已于2025年2月28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4] - 威海种猪场建设项目投资进度75.76% 行唐家禽养殖场项目投资进度仅0.32% 预计2026年3月31日完成[4] - 钰农家禽养殖场项目投资进度72.31% 已于2024年8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4] 项目变更情况 - 终止原募投项目"3,600头能繁原种母猪场和100种公猪站项目" 变更为禽类养殖项目[5] - 变更原因系生猪行情低迷及国家调控政策调整 公司为规避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5] - 变更程序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同意意见 相关信息已披露[5]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不存在未及时 真实 准确 完整披露的情况[3][4] - 报告期内未出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变更情况[5] - 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5]
益生股份: 关于激励基金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37
激励基金分配方案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基金分配方案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1] - 本次分配激励基金总额为12,482,109.31元 包括2024年度提取的10,282,109.31元及以往年度未分配的2,200,000元 [2] - 分配后剩余未分配2024年度激励基金金额为5,282,109.31元 [3] 激励对象构成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336人 [2] - 其中326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共获授7,200,000元激励基金 占比77.13% [2] 制度实施背景 - 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于2019年3月、2022年3月两次修订 [1] 财务影响 - 激励基金已提前计提 本次分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 - 分配方案有助于激发团队积极性 提升经营效率并为股东创造价值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