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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味央厨(0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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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味央厨(001215) -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2025-06-23 11:01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1] - 2025年6月17日选贾学明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1] - 第四届董事会由1名职工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三年[1] 新董事信息 - 贾学明1977年生,大专学历,现任技术研发部总监[5] - 贾学明未持股,与大股东无关联,任职资格合规[5]
千味央厨(001215)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06-23 11:01
人员聘任 - 公司聘任白瑞为总经理、王植宾为常务副总经理等[2] - 聘任田青为内部审计负责人[4] - 聘任陈艳为证券事务代表[5] 人员资质 - 董事会秘书曹原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格证书[2] - 证券事务代表陈艳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格证书[5] 人员学历 - 葛庆华毕业于广西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7] - 曹原春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学历[8] - 焦军军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科,中级会计师[9]
千味央厨(001215) -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23 11:00
股东会会议安排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决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6月7日发布通知[5] - 股东会于2025年6月23日下午14: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6]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9,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022%[8]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8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421,86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6617%[9] -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共8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521,16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7639%[9] 议案审议情况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42,497,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0%[1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42,498,367股,占比99.9464%;中小投资者同意2,497,638股,占比99.0954%[17]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意42,497,767股,占比99.9450%;中小投资者同意2,497,038股,占比99.0716%[18]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42,497,767股,占比99.9450%;中小投资者同意2,497,038股,占比99.0716%[21]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意42,497,267股,占比99.9438%;中小投资者同意2,496,538股,占比99.0518%[22]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意42,504,667股,占比99.9612%;中小投资者同意2,503,938股,占比99.3454%[23]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同意42,497,367股,占比99.9440%;中小投资者同意2,496,638股,占比99.0557%[24]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意42,496,867股,占比99.9429%;中小投资者同意2,496,138股,占比99.0359%[2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意42,478,167股,占比99.8989%;中小投资者同意2,477,438股,占比98.2939%[26] 候选人选举情况 - 《提名孙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31,003,940股,中小投资者同意1,721,939股,当选[28] - 《提名韩风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31,003,834股,中小投资者同意1,721,833股,当选[28] 会议合规情况 - 千味央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36] - 千味央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及出席、列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36] - 千味央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36]
千味央厨(001215)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6-23 11:00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6月23日召开,现场14:30开始,网络投票9:15 - 15:00[2] - 出席股东89人,代表股份42,521,167股,占比43.7639%[2]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数42,497,367,占比99.9440%[4]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股数42,498,367,占比99.9464%[4] 董事选举 - 选举孙剑等人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有相应同意股份数[8][10][11]
千味央厨(001215)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3 11:00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8位董事全出席[2] - 选举孙剑为董事长,表决8票同意[3] - 选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表决8票同意[5] 人员聘任 - 聘任白瑞为总经理等,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表决8票同意[6] - 聘任议案经第三届相关委员会审议[6] 公告信息 - 董事会公告日期为2025年6月24日[9]
千味央厨(001215)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6-06 12:01
股东会信息 - 公司决定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1]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2]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8日[3] 议案信息 - 议案1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5] - 议案4、5采用累积投票制,选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4][5] - 议案4、5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5]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9:00 - 12:00,13:30 - 17:00)[7] - 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7] - 参加现场会议股东需2025年6月20日17:00前登记并电话确认[7] 投票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1215",投票简称为"千味投票"[11]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 - 15:00[12][13] 其他信息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非独立董事应选4人,独立董事应选3人[16] -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至该次股东会结束[16]
千味央厨(001215)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6 12:00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现场召开,3位监事均出席[1] 议案审议 -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千味央厨(00121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6 12: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召开,8位董事均出席[2] - 拟于2025年6月23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12]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表决均全票通过,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8][9][11] 候选人提名 - 提名孙剑等4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 提名韩风雷等3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8]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6-06 11:48
董事离职 - 董事辞任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决议作出日生效[6] 补选与交接 - 董事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 - 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移交文件并签确认书[11]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违规追责 - 发现离职董事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6] - 离职董事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批准生效[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06 11:4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 下设工作组,由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组成[9]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在管理层不在场时会见外部审计机构一次[1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9]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召开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并呈送资料[23] - 由召集人主持,不能出席可委托独立董事主持[24] - 委员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21] - 表决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3] - 会议记录由召集人指派人员负责并定稿[24] 利益关系处理 - 委员个人或近亲属与议题有利害关系需披露[26] - 有利害关系委员通常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7] 审计工作安排 - 与事务所协商年报审计时间安排[29] - 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财报并形成意见[29] - 对年报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9] 工作细则说明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抵触时按新法规执行[32] - 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3] - 落款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六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