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味央厨(0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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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6-06 11:48
舆情制度 - 制度规范公司应对舆情能力,保护投资者和公司权益[2]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4]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5] 舆情处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媒体信息管理,采集范围广[6] - 一般舆情组长或董秘灵活处置,重大舆情开会决策[10] 其他规定 - 舆情信息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7] -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将受处分等[1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修订解释[16][17]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6-06 11:48
资金往来规范 - 制度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占用[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2] 禁止行为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6] 程序要求 - 关联交易应按规定履行程序[7] - 支付关联交易款项需审查决策程序[13] 处理机制 - 发现关联方资金占用当天汇报法定代表人[7] - 审计管理部核查并汇报占用情况[7]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0] - 以资抵债方案经股东会审议,关联方股东回避投票[11] 财务工作 - 财务部门核算、统计资金往来并建立档案[15]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06 11:4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股份[4]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4]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5]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5]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6]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三十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和证券事务代表任职通过后二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1] - 现任董事、高管和证券事务代表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二日内申报[11] 交易通知与申报 - 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提前一周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2] - 董事、高管和证券事务代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衍生品种需二日内申报并公告[15] 股份锁定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则100%锁定[17]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锁定其持有及新增股份,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19] 可转让额度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董事和高管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7] - 某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即为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17] 违规处罚 - 董事和高管一届任期内连续两次违反制度规定买卖股票,公司免去其职务[21] - 董事和高管因违规买卖股票受监管部门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公司可要求其引咎辞职[21] 制度相关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2025-06-06 11:48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信息披露与管理 - 10股获送红股和转增股合计10股以上为“高送转”[11] - 发生被收购等情形应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11] - 发生重大事项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2] - 应在年报等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情况[20]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2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机构[21] 责任与处罚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信息公司董事会给予处罚[21] 信息处理流程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按要求登记[14] - 公司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17] - 处理内幕信息重大事件职能部门组织材料通报董事会秘书[16] - 确认重大事件后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工作[16] - 向其他方提供信息应取得保密书面承诺[19] 监督与承诺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25] - 按要求填写汇总内幕知情人档案[38] - 涉及重大事项报告各阶段内幕知情人员档案[38] - 承诺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通知并采取补救措施[38] - 承诺违反承诺愿承担法律责任[39]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06 11:48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9]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0]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应在规定时间、媒体、方式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依法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信息[6] -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6] 需披露的重大事项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26]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7]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27] 定期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1] - 定期报告编制后需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最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9] 临时报告流程 - 公司应及时向深交所报送并披露临时报告及相关备查文件[25] - 临时报告由董事或高管报告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再由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和披露[40] - 公告信息由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后报董事长签发,再向深交所申请并提交文件,审核登记后在指定媒体披露[40] 责任承担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46]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其他董事和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对定期报告出具审核意见[47] 信息保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53] - 公司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信息难保密或已泄露应立即披露[53] - 公司应与聘请机构订立保密协议,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要处分责任人[53] 其他规定 - 公司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55] - 公司及时内部报告、通报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及时报告董事长[55]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证券部门管理,董高履职情况记录也由其保管[55] - 公司证券部门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56] - 公司设股东咨询电话并在定期报告公布[5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61][62]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06 11:48
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1人,负责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3] 审计会议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4]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和发现问题情况[5] - 内部审计机构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2个月提交次年度计划,结束后2个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5] - 内部审计机构应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审计范围与内容 - 内部审计通常涵盖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等业务环节[6]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16] - 公司较大业务合同、投资协议须报审计部备案,内审人员审查合同合规性和效益性并监察实施[18] - 审查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风险和收益,跟踪进展,检查支出合理性等并评价投资效果[18] - 涉及委托理财关注审批权力、受托方情况和专人跟踪;涉及证券投资关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等[18] 资产登记管理 - 超过200元以上的实物资产需专门登记管理[19] 审计流程 - 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发放审计通知书[26] - 审计结束后1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26] - 被审单位收到审计报告3日内提出书面意见[26]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可在7天内向审计委托人提出[26] 后续整改与机制 - 内部审计机构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并后续审查[22]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激励与约束机制[29]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2]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06 11:4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7][8][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股东[12]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4]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 单独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24] - 选举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8] 决议相关 - 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29]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决议[31] - 未被通知股东相关撤销权规定[31]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5]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30%及股权激励计划需特别决议[37] 决议执行与审议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并责成高管实施[39] - 决议执行结果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40] - 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等方案需股东会审议[41] - 公司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需股东会决议[41]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06 11:48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委员[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薪酬事项 - 董事、高管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6][11]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9] 细则生效 - 本细则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06 11:48
重大差错界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最近一年经审计对应总额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变动幅度超20%认定为重大差异[10]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0]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担保等或10%以上其他或有事项[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交易[8] 处理流程 - 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更正后报告[7]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内审收集资料调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决议[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内审收集资料形成书面材料,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请董事会审核决议[10]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11]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内审查实原因更正并追究责任人责任[16] - 重大差错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有干扰调查等[12] - 董事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采取经济、行政处罚,严重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18] - 控股股东等人员出现责任追究事件,公司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9] - 作出责任追究处罚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陈述和申辩权利[20]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公司内通报批评等[15] - 责任追究可视情节采取一种或数种形式[21]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2] 其他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对外披露[23] - 半年报、季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6]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19]
千味央厨(001215) -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6-06 11:48
会议组成与召集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6] - 公司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会议召开并提供资料[12]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紧急时可口头通知[12] 会议表决与决策 - 行使特别职权、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9] - 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书面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5] 会议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6]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18]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