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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0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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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00042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30 08: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7] 股东权利与会议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3]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19] - 股东会对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2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决议通过与实施 - 普通决议事项授权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授权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9] 其他规定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决议[29] - 公告或通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刊登有关信息披露内容[31] - 规则所使用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31] - “以上”“以下”“以内”含本数,“超过”“少于”“低于”不含本数[31] - 规则解释权、修改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1]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1] - 规则修改和废止需经股东会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31]
吉林化纤(00042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30 08:16
审计委员会 -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1] -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8] 审计部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 审计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1]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4] - 审计部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拟定审计工作计划,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9] 审计内容与范围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20] - 审计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时关注制度建立、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25] 审计报告与决议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应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8] - 保荐人需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28]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38]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在每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15] - 各种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年[15] 奖惩与制度执行 - 审计部可向董事长建议奖励模范遵守制度的部门和个人[32] -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是公司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绩效考核重要指标[32] - 审计部可向董事会建议处分违反制度的相关部门和个人[40] - 审计部工作人员违反制度,董事会将给予处分和追究责任[41] 其他 - 公司董事会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3] - 审计部为独立部门,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6] - 审计部应将重要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必备内容[11] - 审计部应在大额非经常性资金往来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21] - 审计部应在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21][22][23] - 审计部应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24] - 审计部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并进行后续审查[26] - 审计部在实施项目审计时,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应第一时间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9]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情况时,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3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4]
吉林化纤(00042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30 08: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0]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1]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专业人士应六十日内补选[11] 独立董事兼任与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15]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特定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出席应解除职务[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2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1] 资料保存与提供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29] - 上市公司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9] 费用与津贴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0]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30]
吉林化纤(000420)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7-30 08:16
承诺管理 - 制度目的是加强承诺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2] - 承诺事项应含具体内容及明确履约期限[5] - 承诺人作承诺需分析可实现性[5] 变更与履行 - 承诺变更或豁免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7] - 控股股东丧失控制权,承诺义务继续履行或由收购人承接[7] 监督与披露 - 业绩未达承诺,董事会督促承诺方履行[8]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9] 违规与制度 - 违反承诺指未按约定履行,超期未审议视同未履行[11]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生效并负责解释[13]
吉林化纤(000420) - 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吕晓波)
2025-07-30 08:15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吕晓波为第11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人声明日期为2025年7月30日[12] 提名条件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与任职符合规定[7] - 被提名人具备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5][6] - 被提名人近期无禁止情形[8][10]
吉林化纤(000420) - 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祝成炎)
2025-07-30 08:15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祝成炎为第11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书面同意出任[2]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9]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与任职符合要求[7] - 被提名人具备相关知识和五年以上经验[5]
吉林化纤(000420) - 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樑华)
2025-07-30 08:15
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 徐樑华作为吉林化纤第11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通过第10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2] - 徐樑华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规定[6] - 徐樑华无禁止任职情形、不良记录等[6][8] - 徐樑华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及任职时长符合规定[8] - 徐樑华作出相关承诺[8][9]
吉林化纤(000420) - 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吕晓波)
2025-07-30 08:15
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 吕晓波为吉林化纤第11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2]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五年以上履职经验[5]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5] - 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三家[8]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8] 亲属与任职情况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持股1%以上,非前十自然人股东[6] - 不在持股5%以上及前五股东处任职[6] - 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5] 业务往来情况 -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6] - 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特定所列情形[6]
吉林化纤(000420) - 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祝成炎)
2025-07-30 08:15
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 祝成炎为吉林化纤第11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资格审查[2] - 祝成炎及直系亲属无相关股份及任职情况[6] - 祝成炎无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及不良记录[6][8] - 祝成炎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及任期合规[8] - 祝成炎承诺履职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完整[8]
吉林化纤(00042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7-30 08:15
董事会换届 - 2025年7月30日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2] - 第十一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2] - 董事候选人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董事持股 - 宋德武持股48,000股[7] - 金东杰持股40,000股[10] - 曲大军持股20,000股[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