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东生物(688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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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东生物跌2.00%,成交额9139.11万元,主力资金净流入604.45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9-25 03:43
股价表现与交易数据 - 9月25日盘中股价下跌2%至59.63元/股 总市值105.27亿元 成交额9139.11万元 换手率0.86% [1] - 主力资金净流入604.45万元 其中特大单买入345.25万元(占比3.78%)卖出181.30万元(占比1.98%) 大单买入1591.82万元(占比17.42%)卖出1151.32万元(占比12.60%) [1] - 年初至今股价上涨100.73% 近5日涨0.74% 近20日跌7.55% 近60日涨40.14% [1] 公司基本面与业务构成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制剂销售78.75% 原料药销售9.22% 技术服务及转让6.79% CMO/CDMO业务4.01% 其他业务1.22% [1]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6.54亿元 同比减少2.25% 归母净利润1.37亿元 同比减少6.77% [2]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3.41亿元 近三年累计派现2.12亿元 [3] 股东结构与行业属性 - 截至6月30日股东户数5462户 较上期减少22.97% 人均流通股32320股 较上期增加29.82% [2] - 公司属于医药生物-化学制药-化学制剂行业 概念板块涵盖生物医药、创新药、中盘、仿制药及融资融券 [1]
苑东生物(688513) - 苑东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3 10: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4] 会议规则 - 召开前3天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可通讯表决[12] 职责与细则 - 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6] - 可在公司及相关企业、人才市场搜寻人选[8]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15]
苑东生物(688513) - 苑东生物: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10:16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等[2] - 应主动告知重大信息并配合披露义务[16] 信息报告规则 - 联络人变动需2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事务部变更备案登记[6] - 重大事项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当日报送信息[19]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报批[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报告[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需及时报告[11] 日常经营交易标准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14]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50%以上且超1亿元[14] - 交易预计产生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14] 重大事项报告范围 - 可能发生重大亏损等重大风险事项需报告[12] - 变更公司名称等重大变更事项需报告[13] - 三分之一以上审计委员会委员辞职或变动需报告[13]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等情况需报告[13]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14] 股票交易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需提前2个交易日通知董事会秘书[17] 信息处理流程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后按重要程度向董事长和董事会报告[22] 保密要求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等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严格保密[2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生效后原制度自动废止[26] 交易指标计算 - 涉及数据为负值时取绝对值计算[10]
苑东生物(688513) - 苑东生物: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10:1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3]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5]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且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相关专业岗位全职工作超5年[5] - 特定持股或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违法犯罪或受处罚、谴责、通报批评者不得被提名[8]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得再被提名[8]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请解除职务[14]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述职报告应包含多方面情况,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21]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或向交易所报告[21] - 会前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公司及时反馈落实情况[30] - 及时发会议通知和资料,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有问题可申请延期[22]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2] - 给予与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2]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生效,原制度废止[24]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出,提请股东会批准[24]
苑东生物(688513) - 苑东生物: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3 10:1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会议相关规定 - 决策前期准备由投资评审委员会负责[9] - 召开前3天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则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1]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15]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17]
苑东生物(688513) - 苑东生物: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10:16
投资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达10%以上或满足特定金额条件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达50%以上或满足特定金额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1][12] - 投资金额未达上述标准的对外投资项目,由董事长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13] 交易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提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12] - 审计报告截止日距使用日不超6个月,评估报告基准日距使用日不超1年,且由符合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12] - 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同一类别且方向相反交易,以单向金额计算相关指标[13] - 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分期缴足出资额,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规定[13] - 股权交易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对应公司相关财务指标计算;未变更按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13]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计或评估并经2/3以上股东表决权通过[14] 特殊投资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市值比例,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14] - 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按公司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制执行,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董事表决需回避[15] - 金融衍生产品投资需制定严格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并获相应授权批准[18] 实施与管理 - 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投资事项,分别按相应流程签署决议、合同或协议后实施[17][18] - 可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实施对外投资,战略管理部、财务部配合评估和监督重大投资项目[20] - 投资项目实施中可调整预算,按规定履行内部审批程序[26] - 向被投资企业派管理人员,监督其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并通报情况[27] 投资收回与转让 - 被投资单位经营期满、破产清算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26] - 投资项目悖于战略、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应转让对外投资[26] 财务与披露 - 财务部对投资活动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公司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5][36] - 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子公司投资需先报公司批准[29]
苑东生物(688513) - 苑东生物: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10:16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董事、董秘、高管、部门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2] 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及职责 - 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3] - 董事会应对制度年度实施情况自我评估并披露[3]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制度实施,可要求修订或向交易所报告[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制度培训[5] 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应在规定期限披露可能影响股价或投资决策的事项[7]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9] 重大事项披露要求 - 出现董事会决议等情形应及时披露重大事件[10] - 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3] - 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可能影响股价时应参照披露[15] 豁免及暂缓披露情况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5][16] 业绩披露相关 - 公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业绩下滑或亏损原因等信息[25]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5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8] 财务报告审计要求 - 公司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未经审计不得披露年度报告[22]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定期报告时应披露董事会专项说明等文件[23] 其他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当期研发支出金额及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等行业信息[24]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等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等情况,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9] 交易披露要求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4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披露[4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披露[42] 财务资助及担保审议要求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6] 关联交易审议要求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超300万元交易有相关规定[50]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等程序包括确定披露时间、起草草案、董事会审议、签署确认意见、签发及披露等[55] - 临时报告编制等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程序,涉及董事会等决议及其他重大事宜有相应流程[55][56] 相关人员责任及义务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各类人员有相应职责和保密责任[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和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披露,不得委托非规定机构编制或审阅文件[61]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 - 公司董事等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68] - 董事会等文件分类存档保管期限为10年[69] - 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69] 违规责任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可被处分及要求赔偿[75]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行政等责任[75]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的顾问等公司保留追责权利[75] 制度生效及废止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77]
苑东生物(688513) - 苑东生物: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10:16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适用范围含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5]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登记备案 - 应在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相关档案[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在3个交易日内交由公司证券事务部备案[13]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10年[13] - 收购人等主体应填写登记表,完整档案送达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4] 管理流程 - 证券事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登记与档案汇总[14]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告知董事会秘书组织填写核实,公司发告知书、签保密协议[14] - 行政管理部门接触内幕信息,公司应书面提示并登记备案[15] - 内幕信息流转需按情况审批并在证券事务部备案[16] 保密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交易或操纵股价[18] - 公司向其他知情人提供未公开信息前,应确认签署保密协议或获承诺[19] - 乙方承诺在甲方依法披露前不对第三方泄漏内幕信息[38] - 乙方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遵守甲方保密规章[39]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将处分并要求赔偿[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1] - 知情人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董事会将处分相关人员[34] - 知情人违规,董事会将视情节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34] - 知情人违反保密责任致重大损失且涉及犯罪,公司依法移交司法机关[34][35] - 若乙方违反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4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4]
苑东生物(688513) - 苑东生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10:1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组成与选举 - 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产生[5] 独立董事任期 - 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但不超六年,期满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6] 会议审议规则 - 关联交易等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再提交董事会[8]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需会议审议并全体过半数同意[8] 会议召开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3天通知;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临时会议[10][11]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12][15]
苑东生物(688513) - 苑东生物: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10:1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董事会可自行判断并接受事后监管[3]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信息可豁免或暂缓披露[3][4] - 应审慎确定事项并履行审核程序[5] - 需登记信息、报送材料并保存超10年[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