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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东生物(688513) - 苑东生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9月)
苑东生物苑东生物(SH:688513)2025-09-23 10:1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组成与选举 - 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产生[5] 独立董事任期 - 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但不超六年,期满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6] 会议审议规则 - 关联交易等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再提交董事会[8]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需会议审议并全体过半数同意[8] 会议召开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3天通知;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临时会议[10][11]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