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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瑞新材(68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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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6-13 11:32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使用[2] - 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3]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4] 投票限制与当选条件 - 所投董事选票数不得超限额,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5]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8] 选举后续情况 - 中选候选人数超应选,得票多者当选[8] - 当选人数不足,对未当选者进行第二轮选举[9] - 候选人票数相同,对该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9] 制度生效情况 - 制度经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失效[11]
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13 11:32
信息披露原则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 - 信息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泄露[4]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泄露或利用其交易[5] - 公司和相关人员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5] - 自愿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遵守公平原则[5] 披露时间与要求 -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4]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7] - 拟实施送股或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依据半年度或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于审计[18]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5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3] - 预计半年度和季度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前3种情形之一,可进行业绩预告[23]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3] -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全年多项财务指标[24]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23]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特定净利润为负值需进行业绩预告[23] 披露更正与管理 - 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应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2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需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5] - 信息披露出现错误、遗漏或误导,公司应按要求说明并公告[8] 重大事项披露 - 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有关各方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项等最先发生的任一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8] - 临时报告不符合《上市规则》要求,可先披露提示性公告,承诺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的公告[28] 其他管理规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信息披露负责[50]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45]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44]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3]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44] - 信息披露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8] - 信息披露文件借阅或调用需董事会秘书同意[48]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处理结果需在5个工作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50] - 公司各部门等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应受处分并担责[51]
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13 11:3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与时间规定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4] 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5] 投票权相关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6]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7] 董事相关 -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名[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不称职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30]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需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需作述职报告[29] - 公司提名委员会需对董事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意见[30] - 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且不得超过总票数[31] - 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数分别为所持股份数与对应候选人数的乘积[33] 计票监票 - 股东会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3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7] - 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决议[39]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即生效,原《股东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41]
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13 11:32
担保管理 - 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担保[2] - 提供担保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2] - 可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担保[5] 审批流程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须股东会审议[13] - 担保合同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董事长或授权人签署[17] 合同审查 - 担保合同经董事会办公室审查,必要时律师审阅[17] - 合同应确定债权债务等条款[18] 后续管理 - 接受反担保要完善手续并登记[17] - 督促被担保人还款,逾期及时处理[20][21] - 被担保人违约启动反担保追偿并报告[23] 责任追究 - 擅自越权签合同追究当事人责任[25] - 职能部门违规保证承担赔偿责任[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28]
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6-13 11:31
董事高管任职限制 - 犯罪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缓刑考验期满未逾2年不得担任董高[6] - 对破产清算负有个人责任,自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董高[6] - 对被吊销执照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董高[6] 职务解除规定 - 董事高管任职出现特定情形,公司30日内解除其职务[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公司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8] 忠实义务与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2年内有效[9] - 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12]
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6-13 11:31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500万股,均为普通股[4] -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24146.9190万股,均为普通股[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证券收益归公司所有[7] - 股东对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6][7][8]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担责,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担连带责任[11][12] 公司治理结构 - 拟取消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35] - 公司可设1 - 2名副董事长[35]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有权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重要事项[1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1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审议[15][16] 人员任职资格与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30]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的董事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30] -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担任董事[30] 制度修订情况 - 本次同步修订及制定29项制度,1 - 26项修订,27 - 29项新增制定[62][63] - 1 - 11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63]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60]
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6-13 11:30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7日14点30分召开[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日[11] - 股东登记时间为7月2日8:30 - 11:30、13:30 - 17:30[11] 投票时间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7月7日[3]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7月7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5]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7月7日9:15 - 15:00[5] 议案信息 - 议案已披露时间为2025年6月14日[6] -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7]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7] 联系信息 - 会议联系电话为0518 - 85703939[13]
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3 11:3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14:00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7日送达各位监事[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议案情况 - 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3]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 取消监事会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3] - 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3] -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联瑞新材: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09 12:59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联瑞新材董事会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5月17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9日14:00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李晓冬主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3]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2026年6月9日9:15-15:00)和互联网投票平台(2025年6月9日9:15-15:00)进行 [3]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议案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12项特别决议议案 [3][25] - 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4]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6人,代表股份154,604,080股(占总股本64.0264%),其中现场出席10人(代表153,662,155股,占比63.6363%),网络投票46人(代表941,925股,占比0.3900%) [4] - 中小股东持股4,030,666股,占总表决权股份1.6692% [4] 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平均同意票占比99.9146%(154,472,067股),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96.7247%(3,898,653股) [6][8][11] - 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9]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29]
联瑞新材(688300) -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09 12:15
股东大会信息 - 联瑞新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6月9日14:00召开[3] -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9日9:15 - 15:00[4]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代理人)共56人,持有及代表股份154,604,080股,占股份总数64.0264%[9] 股东股份情况 - 现场会议股东(含授权代表)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3,662,155股,占63.6363%[9]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4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1,925股,占0.3900%[9] -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4,030,666股,占1.6692%[9]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所有股东同意154,472,197股,占99.9146%[13]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相关子议案,所有股东同意154,472,067股,占99.9146%[13]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多项议案,所有股东同意154,469,467股,占比99.9129%[28][29][30][32] - 所有股东对《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 - 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反对127,441股,占比0.082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