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庆楼(60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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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1 11:01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4]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超一定程度属内幕信息[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处置超30%属内幕信息[5] 违规处理与报送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证监局[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存至少10年[15]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报上交所[15] - 知情人违规公司自查处罚并备案[17] - 违规致损公司视情节处罚[18] - 犯罪知情人移交司法机关[18] 其他规定 - 保荐人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19]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9] - 制度抵触按新规定执行[19]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0]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21]
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1 11:0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4]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4] 选举与会议召开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3]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13][14]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书面通知[15] - 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董事一致认可[16]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可委托他人出席[16][23]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会议,提案人提前送交议案[19][20]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有额外要求[25] 决议相关 - 决议含多项内容,由董事长签发,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6][27] 事项执行与规则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或交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报告情况[30]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可修改并报批准[32]
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1 11: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可开临时会[11]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半数通过[12] 职责与规则执行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16] - 对人选及资格遴选、审核[16]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执行[15]
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1 11: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000万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347.8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发起人共8人[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6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4] 股权结构 - 马鞍山普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9115801股,持股比例54.43%[14] - 沈基水持有股份16043400股,持股比例30.00%[14] - 吕月珍等3方均持有股份2673900股,持股比例5.00%[14] - 王寿凤等3方均持有股份99033股,持股比例0.19%[14]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5]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等决议召集程序有问题,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起诉相关人员[27][28]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依法担责,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担连带责任[28][2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5]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比例5%以上的关联交易[3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36][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4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7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81]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6]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8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不同时段财报报送要求[10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5]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08]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不同要求[109] 其他事项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8]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1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7]
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1 11:01
重大信息管理 -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规范管理工作[2] - 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等[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遵循及时性等原则[4]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24小时内电话报告董秘[9] - 董秘接到报告后报告董事长并依规处理[9] 后续要求 - 董秘办提供信息披露资料清单[9] - 报告义务人持续关注并报告进展[10] - 相关人员未公开前严格保密[12] - 瞒报等未履行义务追究责任[14]
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1 11:01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0][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0] - 董事会审议标准以下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10] - 重大关联交易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13]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股东需回避表决[17][18]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并按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0] - 已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时,按交易金额提交审议[20] - 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总金额,需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2] 信息披露 - 按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进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24] - 披露关联交易事项需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5][26]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交易概述、独立董事决议等内容[26][27] - 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表决和披露[27] 其他 - 控制或持股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9]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处理[2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30]
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1 11: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9]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18]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7] 事项审议流程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6] - 特定财务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7]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履职信息公司需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26]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6]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6] 制度其他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8] -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该制度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28]
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1 11:0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0]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信息披露内容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2]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6]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6]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19]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1]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后实施披露[21] 股份变动披露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29] 股东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报告[31]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2] 关联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5] 审计相关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5]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监督[44] 责任人规定 - 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4] - 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1]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他人不得进行相关活动[4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39] - 公司与机构或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46] - 公司应向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46]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48] - 未按制度披露信息致公司损失,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48] - 制度与相关法规冲突时按法规执行[5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51] - 制度涉及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52] - 制度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52]
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1 11:01
董事选举制度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乘积[2] - 董事候选人提名需符合多项法规要求[4]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7] 投票规则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7] - 选票应注明股份数及累计投票最高限额[7] - 选票投票总数与得票额有有效判定标准[7][8]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一半[9] - 当选人数不足规定需进行后续选举[9]
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1 11:0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论证与置换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过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公司需重新论证[10]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置换[10] 资金管理期限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0]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2]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3]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3]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3] 协议签订与公告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在签订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6]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21] - 募投项目在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实施地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两日内公告[21]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3]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并披露相关信息[17] - 公司拟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两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1] 项目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两日内公告[20]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0]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2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