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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盛股份(605088) - 冠盛股份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29 12:17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 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 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八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 1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 ...
冠盛股份(605088) - 冠盛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29 12:17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在册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实现 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 | | 第一章 总 ...
冠盛股份(605088) - 冠盛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09-29 12:17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 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豁免上述通知时限要求。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保证全体参会的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 意见的前提下,采用现场、通讯(含视频、电话等)或者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公司 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 ...
冠盛股份(605088) - 冠盛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29 12:17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温州市冠盛 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1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公 ...
冠盛股份(605088) - 冠盛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29 12:17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证券 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包括但不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的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作为直接责任人,在相关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负责公司内幕 信息的保密管理,并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 ...
冠盛股份(605088) - 冠盛股份市值管理制度
2025-09-29 12:17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 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 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 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一)制定公司市值管理总体规划。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 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 1 并购重组及 ...
冠盛股份(605088) - 冠盛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29 12:17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运作和职责 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 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 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 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他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配备专职人员协助董 事会秘书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事务代表),处理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 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 ...
冠盛股份(605088) - 冠盛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9 12:17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做到事前审计、专 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温州市冠盛汽车零 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二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专业会计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 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
冠盛股份(605088) - 冠盛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9 12:17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每届任期不得超 ...
冠盛股份(605088) - 冠盛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12:17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的工 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 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 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名, 职工代表董事1名。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 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