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60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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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06 21:40
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5,39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58% [2][3][14] - 解除限售日期为2025年6月12日,涉及90名激励对象,原92名激励对象中有2名因个人情况变化被回购注销2.52万股 [4][14][16] - 本次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期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权益数量的40% [12][13] 激励计划实施历程 - 2021年11月1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12月27日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5][6] - 2022年1月24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2023年5月19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4月24日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7][8][13] - 期间经历两次权益分派调整:2022年每股转增0.4股,2023年每股转增0.5股,导致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步变化 [13] 2025年新激励计划进展 - 2025年5月2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新激励计划草案,5月24日启动激励对象公示,公示期10天无异议 [21][23][30] - 新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管、中高层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大股东关联方 [26][33] -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监事会均核查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5][27][32][33]
爱玛科技(603529) - 爱玛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5-06-06 10:33
激励计划流程 - 2025年5月2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2] - 5月24日披露《激励计划》及相关公告[2] - 5月24日至6月2日内部公示激励对象[3] 激励对象情况 - 公示期无员工异议[4] - 激励对象无不得入选情形[5]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5] - 激励对象名单情况属实[6]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6]
爱玛科技(603529) - 爱玛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2025-06-06 10:33
股票上市 - 本次股票上市股数为5392800股,上市流通总数为53928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12日[3] 激励计划 - 2021年11 - 12月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审议通过并公示[4][5][6] - 2022年1、5月完成首次和预留授予登记工作[7] 限售期解锁 -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上市日期为2023年6月1日,解锁415.80万股[13] -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上市日期为2023年8月28日,解锁11.34万股[13] -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上市日期为2024年6月6日,解锁406.35万股[13] - 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上市日期为2024年8月29日,解锁11.34万股[13]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2025年4月24日起,可解除限售比例40%[16] 授予情况 - 首次授予初始授予价格20.23元/股,数量678.00万股,人数105人;调整后价格6.73元/股,数量1348.20万股,剩余人数90人[15] - 预留授予初始授予价格20.23元/股,数量18.00万股,人数14人;调整后价格6.73元/股,数量37.80万股,剩余人数14人[15] 业绩情况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比2021年增长40.31%,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净利润增长200.01%[17] 股份变动 - 回购注销2.52万股限制性股票[17] - 2024年度90名激励对象达标,可解除限售股数539.28万股,占总股本0.6258%[17] - 本次变动后,有限售条件股份为1355.64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84815.9652万股,总股本不变[21] 其他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已取得本次解除限售必要批准和授权,尚需办理手续并披露信息[22]
爱玛科技(603529) - 爱玛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5-06-06 10:33
激励计划审议 -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等议案[2] 激励对象公示 -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4日至6月2日[3] - 公示期间无员工异议及反馈记录[4] 激励对象资格 - 激励对象无相关不适任、违法违规等情形[5]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6] - 董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7]
爱玛科技20250604
2025-06-04 15:25
纪要涉及的行业和公司 - 行业:两轮车行业、电动三轮车行业 - 公司:爱玛科技、雅迪控股、宗申、隆鑫、金鹏 纪要提到的核心观点和论据 - **行业需求**:以旧换新是国家刺激消费重要手段,两轮车市场换新需求强劲,行业整体需求未见明显萎缩;2025年初两轮车行业库存低位,预计补库集中在三季度或6月中下旬,5月未大规模补库,需求端后续或增长;2026年电动两轮车行业增长主要源于市场份额提升,头部和合规企业集中资源[2][5][9] - **爱玛科技表现**:2025年在以旧换新政策和新国标推进方面表现良好,一季度报告不错,二季度延续推进情况,终端动销和渠道促销意愿强,但江苏等地补贴暂缓影响回款[4] - **产品价格和利润**:2025年油换电政策推动产品价格上移,爱玛科技一季度单车价格和利润提高超5个百分点,产品结构随新品推出持续优化[2][6] - **新国标产品特点**:新国标产品通过速度限制和材料调整满足合规要求,通过外饰改装和智能化升级提升产品力,但消费者对产品力变化感受不明显[2][7] - **电动三轮车业务**:2024年取得显著进展,产能持续投放,丰县基地规划产能200万辆,市场份额约10%,通过渠道下沉策略,在产品和渠道方面有相对优势[2][11] - **海外市场和高端化布局**: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在东南亚地区投产;推出独立高端子品牌“灵动”,覆盖智能化、年轻化人群,寻求新增长点[3][12] - **未来展望**:2026年电动两轮车行业增长靠市场份额提升,爱玛科技通过优化渠道布局获取更多份额;多元化产品品类拓展是重要驱动力;2025 - 2026年投资规划集中,后续提升财务利息收入及股东回报;国内市场集中度提升,三轮车是增长点,海外市场是第二生命曲线,国内和海外同时推进[9][10][13] 其他重要但可能被忽略的内容 - 新国标产品速度限制为20公里时速,电动摩托车、高速电摩等其他品类仍可选择,通过替代材料、配饰改件等满足消费者需求[7] - 电动三轮车市场规模1200万,休闲三轮占500多万以载人为主,货运三轮需求约700万,主要竞争对手有雅迪控股、宗申、隆鑫、金鹏等[11] - 2025年二三月份以旧换新政策对电动两轮产品行业整体拉动效果不如其他品类明显,因只有头部几家品牌能受益[13] - 2025年目标是推出高端子品牌“灵动”并进行相关推广[14]
以旧换新政策持续显效 上市公司积极拥抱商机
中国证券报· 2025-06-02 20:43
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情况 - 截至5月31日消费品以旧换新5大品类合计带动销售额1 1万亿元 发放直达消费者的补贴约1 75亿份 [1] - 1月国家发改委提出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包括优化资金分配 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 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等举措 [2] - 商务部会同多部门印发汽车 家电 手机等数码产品 家装厨卫和电动自行车5个领域补贴实施方案 [2] - 江苏省一季度开展2000场消费促进活动 发放超4亿元惠民消费券及3300万元数字人民币红包 组织3万余家商贸流通企业参加 [2] - 辽宁省一季度开展汽车消费活动40余场 新能源车下乡活动200余场 全年计划开展重点汽车促消费活动100余场 中小型活动近千场 [3] 政策对消费市场的拉动作用 - 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商品零售同比增长4 6% 高于去年四季度3 9%的月度增速均值 [3] - 二季度以旧换新政策拉动作用预计持续 4月以来汽车 数码产品等消费品以旧换新申请速度较3月进一步加快 [3] - 国家发改委下达今年第二批81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继续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3] - 辽宁省一季度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达294 9亿元 同比增长3 6% 高于全国4 4个百分点 [3] 上市公司业绩表现 - 爱玛科技一季度营业收入62 32亿元 同比增长25 82% 归母净利润6 05亿元 同比增长25 12% 主要受益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 [4] - 居然智家2024年以旧换新订单量63 5万单 订单金额65亿元 公司正通过线上线下营销体系及国补政策提振销售 [5] - 奥佳华表示第四季度受益于政府消费补贴政策落地 行业景气度明显回升 以旧换新政策对产品销量起到助推作用 [5] - 德众汽车一季度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业务营收3500万元 公司正着力构建全国性规范化汽车回收拆解运营体系 [6] 具体品类数据 - 截至5月31日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量达412万份 [4] - 4986 3万名消费者购买12大类家电产品7761 8万台 [4] - 5352 9万名消费者购买手机等数码产品5662 9万件 [4] -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650万辆 [4] - 家装厨卫焕新5762 6万单 [4]
爱玛科技: 爱玛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0:51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592元(含税)[1] - 差异化分红方案: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750,524股后的860,965,528股为基数分配利润[2]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计算为0.5915元/股(860,965,528×0.592/861,716,052)[3]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6/5,除权(息)日为2025/6/6[1]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标注[3] 分配实施细节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其他股东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4] - 特定股东(张剑、陵水鼎爱)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4]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4] 税务处理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5328元[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5328元[5] - 沪港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5328元[6] - 其他法人股东自行纳税,实际每股0.592元[6] 转股价格调整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爱玛转债"转股价格由38.79元/股调整为38.20元/股[8] - 初始转股价格为61.29元/股,历次调整涉及2022年年度、2023年半年度及年度权益分派[6][7]
爱玛科技: 爱玛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0:51
利润分配调整公告 -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92元(含税)[1] - 调整原因是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变动 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1] - 调整前现金分红总额为509,691,533.38元 全年合计795,531,731.11元[1] - 调整后现金分红总额为509,691,549.58元 全年合计795,531,790.31元[2] - 2024年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40.02%[1][2]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74,263,885.64元[1] - 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现金红利285,840,197.73元[1][2] - 调整后参与分红的股本基数为860,965,528股[2] 分配规则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2] - 若股权登记日前股本变动 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总额[2]
爱玛科技(603529) - 爱玛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2025-05-29 10:00
业绩总结 - 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74,263,885.64元[4] - 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现金红利285,840,197.73元[4][7] 分红情况 - 2024年度拟每股派现0.592元(含税)[3][4][7] - 调整后2024年度现金分红合计795,531,790.31元[7] - 2024年度现金分红占当年归母净利润比例40.02%[4][7]
爱玛科技(603529) - 爱玛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5-29 10:00
利润分配 - 2024年年度A股每股现金红利0.592元[3] - 股权登记日2025/6/5,除权(息)日和发放日2025/6/6[3] - 总股本增至861,716,052股,拟派发现金红利509,691,592.58元[6] 税收政策 - 持股超1年自然人股东及基金暂免个税,1年以内暂不扣缴[10] - 限售股股东及基金解禁前按10%税率代扣,税后每股0.5328元[11] - QFII及沪港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税后每股0.5328元[12] 转债调整 - “爱玛转债”初始转股价格61.29元/股,调整后由38.79元/股调至38.20元/股[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