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泉旅游(60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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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金泉: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4-12-02 10:17
股权激励调整 -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权益,首次授予人数由35人调为33人[1] - 2名激励对象原拟获授份额调整分配至其他对象[1] 激励对象情况 - 本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人员[2] -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不包括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3] 授予安排 - 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12月2日为授予日[3] - 向33名激励对象授予87.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15.97元/股[3]
扬州金泉:扬州金泉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4-12-02 10:17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日)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 | --- | --- | | 1 | 万从荣 | 核心骨干人员 | | 2 | 龚博 | 核心骨干人员 | | 3 | 赵林 | 核心骨干人员 | | 4 | 刘玉玲 | 核心骨干人员 | | 5 | 孔庆顺 | 核心骨干人员 | | 6 | 林浩 | 核心骨干人员 | | 7 | 陈荣荣 | 核心骨干人员 | | 8 | 潘媛 | 核心骨干人员 | | 9 | 张蕾 | 核心骨干人员 |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数的比例 | 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 | | --- | --- | --- | --- | --- |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 | | | | | | 赵仁萍 | 务总监 | 4.50 | 4.18% | 0.07% | | 核心骨干人员(32 | 人) | 83.20 | 77.25% | 1.24% | | 预留份额 | | 20.00 | 18.57% | 0 ...
扬州金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2 10:17
(1)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或"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 方式发出。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经全体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明燕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4-063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的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 ...
扬州金泉: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与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2)
2024-12-02 10:17
激励计划审批 - 2024年10月22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0] - 2024年10月23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1] - 2024年11月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11] 激励计划调整 - 2024年12月2日董事会、监事会同意调整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12][13]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5人调为33人,授予数量不变[14] 授予情况 - 拟授予权益总计107.7万股,首次授予87.7万股,预留20万股,授予价15.97元/股[18] - 2024年12月2日为首次授予日[17] 授予条件 - 授予需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不得授予情形[21]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授予条件已成就[22]
扬州金泉: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2-02 10:17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授予日为2024年12月2日[4] - 授予数量为87.70万股[4] - 授予价格为15.97元/股[4] - 首次授予人数为33人[9] - 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9] 解除限售比例 - 首次授予股票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分别为40%、30%、30%[10] - 预留部分若2025年度三季报披露前授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40%[10] - 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比例50%[11]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 - 2027年为考核年度,首次授予2025年营收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11] - 首次授予2025 - 2026年营收或净利润合计增长率不低于120%[11] - 首次授予2025 - 2027年营收或净利润合计增长率不低于230%[11] 人员获授情况 - 赵仁萍获授4.50万股,占授予总数4.18%,占总股本0.07%[14] - 核心骨干32人获授83.20万股,占授予总数77.25%,占总股本1.24%[14] - 预留份额20.00万股,占授予总数18.57%,占总股本0.30%[14] 费用摊销 - 2024 - 2027年需摊销总费用1633.85万元,2024年88.50万元[22] - 2025年1007.54万元,2026年388.04万元,2027年149.77万元[22]
扬州金泉: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与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3)
2024-12-02 10:17
激励计划审批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0] - 2024年10月23日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11] - 2024年11月7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1] - 2024年12月2日董事会、监事会同意调整及授予事项[12][13] 激励计划内容 - 拟授予权益总计107.7万股,首次授予87.7万股,预留20万股,授予价15.97元/股[18] - 首次授予对象由35人调为33人,授予数量不变[14][19][20] 激励计划条件 - 首次授予需满足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21]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未发生不得授予情形[22] 激励计划有效性 - 调整及首次授予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23] - 调整内容及首次授予日等均合法有效[23]
扬州金泉: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2 10:17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4-062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1)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州金泉")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 等方式发出。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4)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明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 ...
扬州金泉: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4-12-02 10:14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4-064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调整,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
扬州金泉: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11-28 10:07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4-059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扬州金泉")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5 日、2024 年 8 月 9 日和 2024 年 8 月 19 日受让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奥传感") 可转让大额存单,面值分别为 7,000 万元、4,000 万元和 4,000 万元(合计 1.5 亿元)。因该可转让大额存单的转让方苏奥传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李宏庆先生为公司的董事、总经理,故本次受让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补充确认。本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 ...
扬州金泉: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2024-11-28 10:05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解聘和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审计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 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报审计业 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业务基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 3 年以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 事务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执业资格,在 中国大陆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