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泉旅游(60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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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金泉(60330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3 10:16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 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7]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但不超六年[9] 履职与监督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9]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0] 委员会设置 - 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并任召集人[11]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会议要求 - 按时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13] - 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报交易所备案[13] - 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特定事项需审议[13] 调查与报告 - 发现重要事项未审议应尽职调查并报告交易所[14] 会议延期 - 2名或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14] 资料保存 - 公司提供资料,公司及本人至少保存10年[15] 履职保障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费用公司承担[15] - 给予适当津贴,无未披露额外利益[1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15] 制度施行 - 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董事会[15]
扬州金泉(60330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13 10:16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9]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9]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9]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1][12]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14]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14][15] 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重大事件触及相关节点应及时披露[16][17] - 子公司重大事件、证券交易异常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7][18] 披露管理职责 - 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秘协调组织披露事宜[20] - 重大事件内部流转通知董秘,董事长敦促披露[20][21] - 信息公开披露前需董秘向董事长报告并获核准签发[22] 暂缓豁免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豁免披露部分信息,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26][27] - 董秘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登记材料不少于10年[27] - 公告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28] 其他规定 - 董事了解公司情况,审计委员会监督董高信息披露职责[31] - 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信息,董秘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31]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应告知并配合信披[34]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并听取意见[36]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37]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0]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违反制度对责任人处分[42][4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46]
扬州金泉(60330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13 10:16
董事离职相关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5] - 董事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董事职务解除与手续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 董事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董事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在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2]
扬州金泉(60330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3 10:1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股总数的25%[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的25%[8]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股票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高管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7] - 董事、高管在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7] 股份锁定规则 - 公司上市满一年,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6] - 公司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管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6] 申报与披露要求 - 新任董事、高管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0] - 董事、高管减持计划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2]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董事、高管2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12] - 减持计划未实施或未完毕,需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3]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报告相关内容并公告[13] - 原定增持计划期限过半,实际增持未过半或未达下限50%需公告说明原因[13] 其他规则 - 董事、高管拥有多账户应合并为一个账户[1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8] - 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8] - 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基数[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扬州金泉(60330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3 10:16
董事会秘书任期与考核 - 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5] - 工作每年考核一次[6]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解聘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8] - 解聘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8] 董事会秘书辞职 - 辞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董事会[9]
扬州金泉(60330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3 10: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与对象 - 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原则[3][4] - 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行业分析师和媒体等[5]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内容与沟通方式 - 工作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相关信息[5]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网站等[6]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与交流要求 - 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平台刊载[8] - 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交流,谨慎答复问题[10] 信息披露与说明会要求 - 应披露信息须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22] - 存在特定情形时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4] - 可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报业绩说明会[15] 人员职责与接待调研要求 - 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17] - 接受调研时,董秘应报送书面记录备案[24]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应知会董秘[24] 突发事件处理 - 突发事件包括业绩大幅变动、媒体报道失实等[31]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3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原制度废止[37]
扬州金泉(603307)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5-08-13 10:15
募集资金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675万股,每股发行价31.04元,募集资金总额519,920,000元,净额412,111,595.51元[8] - 募集资金于2023年2月13日到账[8] 现金管理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为4,000万元[2][7][9] - 现金管理产品为江苏银行2025年33期3个月V款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预计年化收益率1.08 - 2.00%,期限3个月[9] - 2025年2月2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1] - 董事会授权现金管理期限为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11] - 现金管理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挂钩AUDUSD[9] - 现金管理使用的是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7] - 公司与受托方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9]
扬州金泉(603307)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与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8-13 10:1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公司对《公司章程》等进行修订,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经股东大会决议[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0] - 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一定比例[10]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为股份总数的25%,司法等情况除外[1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12] - 股东对违反法律等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监事会等起诉[14] 担保与重大资产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3人)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9]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4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4][4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6]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7] 其他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公告及披露信息[49]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8]
扬州金泉(603307) -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2025-08-13 10:15
理财计划 - 公司拟用不超120,000万元自有资金理财,额度可循环[2][7] - 资金源于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8] 流程与期限 - 2025年8月13日议案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3][11] - 理财期限自通过起12个月内,产品不超12个月[10] 目的与风控 - 目的是提效增收,不影响主业,风控有多项措施[6][13]
扬州金泉(60330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13 10: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8月29日14点在扬州召开[5] - 网络投票8月29日,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6] - 审议取消监事会等7项议案[8] 时间安排 - 议案8月14日披露,股权登记日8月25日[10][13] - 会议登记8月26日9:30 - 16:00[17] 其他信息 - 联系人赵仁萍,电话0514 - 87728185等[19] - 委托他人出席需填授权委托书[24] - 议案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