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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精达(603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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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8 11:46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 公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 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 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决议设立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 ...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8 11:46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本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本公司的了解和 熟悉,树立公 ...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18 11:46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 有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公司披露 年报信息出现重大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给公 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对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出现年 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时进行的追究与处理。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事业部、分公司 ...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信息披露制度
2025-08-18 11:46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及公司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2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当按照《管理办法》以及《上 市规则》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制度,保证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的完整性与实施的有 效性,以此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规定 ...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18 11:46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 ...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2025-08-18 11:45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5- 052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 | ---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0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 | |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 |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 | |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 | |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 | |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 | |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 | | 保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子公司精达肖拉业务发展需要 ...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关于投资设立销售子公司的公告
2025-08-18 11:45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5-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投资注册销售公司的议案》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为扩大公司上下游销售及产品品类,实现母子公司产业供应链协同,提高售后服务效率, 为后续新业务扩张(如增设生产基地、拓展新产品线)提供支撑。公司拟通过设立全资 子公司的方式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销售公司,从事金属成形设备销售及模具销售, 机械零部件等相关业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000 万元人民币(以注册地公司登记机构最 终核准或备案的注册资本为准)投资设立该销售公司,出资占比 1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宁 ...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08-18 11:45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5-050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因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其所持有的无锡微研 100%股 权,同时,向控股股东成形控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共发行股份 64,516,126 股,公 司注册资本由 437,871,840 元增加至 502,387,966 元。章程相应修订如下: | | 原条款 | | | 修订后的条款 | | --- | --- | --- | --- | ---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437 ...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照表
2025-08-18 11:45
资本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从43787.184万元增加至502387966元[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从43787.184万股增加至502387966股[4] 股份相关规则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得利益分配、参加股东会表决等多项权利[7][8] - 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8][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监高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1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6]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7][18][21]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4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55] 财务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财报等[6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67]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70][71] 其他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73][7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7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77]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18 11:45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5-054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 年 4 月 2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精达成形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5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8,000 万元的 注册申请。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截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2,258,064.00 股,发行价格 5.58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179,999,997.12 元。上述募集资金由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在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1,000,000.00 元(含税)后,存 入募集资金专户,到账金额为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