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港股份(60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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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港股份(02880) -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举行之临时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果

2025-12-23 13:10
股份情况 - 2025年12月23日临时股东会举行,已发行股份总数23,571,767,213股[3][4] - 招商局集团及其联系人持股16,736,230,050股,占已发行股本约71%并放弃投票[4] - 赋予股东投票权的股份总数6,835,537,163股[4] 股东会投票 - 出席临时股东会有投票权股份942,042,112股,占已发行股本约13.781538%[5] - 普通决议案赞成票925,843,597,占比98.280489%[6] - 普通决议案反对票13,476,202,占比1.430531%[6] - 普通决议案弃权票2,722,313,占比0.288980%[6] - 普通决议案中A股赞成票906,308,047[6] - 普通决议案中H股赞成票19,535,550[6] - 普通决议案因超半数投票赞成获正式通过[7]
辽港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2-23 12:47
公司公告与资产购置 - 辽港股份董事会于12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置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 [1] - 购置资产方为大连港散粮码头分公司和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1] - 购置标的为丹东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2台门机和2艘拖轮 [1]
辽港集团开启辽宁汽车出海新篇章
新浪财经· 2025-12-23 12:15
辽港集团与沈阳金杯合作事件 - 大连港集发物流代理沈阳金杯300台出口整车在大连港汽车码头登船启航 [2][7] - 此次出口车辆以滚装形式完成出海 主要用于当地城市短途接驳及公共出行服务 [4][9] - 未来还将打造集装箱出口通道 形成多元化低成本的物流网络 为金杯车出海提供灵活的运输方案 [4][9] 辽港集团的战略定位与服务 - 作为东北对外开放的核心枢纽 身负支撑东北产业振兴的重任 [2][7] - 致力于推动“产业集群+物流枢纽”协同发展 现已形成汽车物流、冷链物流、危化品物流等专业化物流服务品牌 [2][7] - 依托综合物流优势 正成为辽宁制造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点 [4][9] - 将继续发挥港航资源优势 打造综合物流服务品牌 为更多辽宁制造搭建出海通道 [5][10] 沈阳金杯的海外拓展与双方合作进程 - 在“让金杯车走向全世界”的品牌愿景引领下 沈阳金杯稳步推进海外市场拓展 [2][7] - 2024年获悉沈阳金杯整车业务复产后 辽港股份密切跟踪市场动态 [2][7] - 今年5月由旗下集发物流率先开启与沈阳金杯的合作 承接其KD件出口业务 [2][7] - 10月 辽港股份业务部、物流事业部联合集发物流汽车业务项目组共同拜访沈阳金杯 统筹协调集装箱、滚装物流相关资源 为其整车出口业务策划物流方案 [2][7] 合作的意义与影响 - 此次合作打通了辽宁自主汽车品牌的出海物流链路 [4][9] - 将助力金杯在东南亚、中亚等“一带一路”沿线乃至全球市场打响中国汽车品牌的知名度 [4][9] - 以物流赋能产业 助力东北制造驶向更广阔的全球市场 [5][10]
辽港股份(601880) -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23 11:30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67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32 | | --- | --- | |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 1,331 |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 1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942,042,112 | |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921,579,962 |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 20,462,15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13.781538 |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 1 号辽港集团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 ...
辽港股份(601880) -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12-23 11:30
会议届次: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10次(临时)会议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66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3日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5年12月17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 亲自出席、授权出席人数:9人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8人、授权出席董事1人,董事 黄镇洲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董事刘彬先生出席并代 为行使表决权。由于董事长李国锋先生因公务出差,视频出席不便主 持,经公司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刘彬先生主持,公司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分公司大连港散粮码头分公司和全资子公 司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分别购置丹东港口集团有 ...
辽港股份(601880)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23 11:17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1 辽港股份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嘉源·法律意见书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5)-04-941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辽港股份(601880) - 遼寧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關連交易購買門機和拖輪

2025-12-23 11:15
(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之 外 商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票代碼:2880) 關連交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 購買門機和拖輪 購買門機和拖輪 於 二 零 二 五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三 日,本 公 司 分 支 機 構 散 糧 碼 頭 分 公 司 及 本公司全資子公司營口有限分別以代價人民幣9,348,264元及人民幣 57,895,550元,與 丹 東 港 口 集 團 訂 立 門 機 買 賣 合 同 與 船 舶 買 賣 合 同,總 代價人民幣67,243,814元。 上市規則的涵義 於 本 公 告 日 期,丹 東 港 口 集 團 為 遼 寧 港 口 集 團(本 公 司 的 間 接 控 股 股 東) 的 非 全 資 子 公 司。因 此,丹 東 港 口 集 團 為 本 公 司 的 關 連 人 士。散 糧 碼 ...
辽港股份跌1.23%,成交额1.26亿元,近5日主力净流入903.17万
新浪财经· 2025-12-23 07:33
公司概况与市场表现 - 公司名称为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大连保税区,成立于2005年11月16日,于2010年12月6日上市 [8]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劳务或服务96.37%,其他3.06%,商品0.57% [9] - 2025年1月至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26亿元,同比增长5.99%;归母净利润13.00亿元,同比增长37.51% [9] - 截至12月23日,公司股价下跌1.23%,成交额1.26亿元,换手率0.42%,总市值379.51亿元 [1] - 公司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53.42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14.39亿元 [10] - 截至2025年9月30日,股东户数为21.18万,较上期减少5.54% [9] 主营业务与行业地位 - 公司实控人为大连国资委,是大连国资委旗下港口物流业务的统一运作平台 [2] - 公司是东北地区最大的综合性码头营运商,也是东北亚地区进入太平洋、面向世界最为便捷的海上门户 [2][3] - 主营业务涵盖油品/液体化工品、集装箱、汽车、散杂货、散粮、客运滚装码头及相关物流业务,以及港口增值与支持业务 [2][3][8] - 公司拥有近洋航线70条,是我国主要的海铁联运及海上中转港口之一 [2][3] 战略发展与概念题材 - 公司作为大连港港口物流业务的统一运作平台,将持续发挥在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及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中的龙头作用 [3] - 公司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国内国际双循环和辽宁自贸区建设等国家战略 [4] - 集团在集装箱码头加强航线市场开发,全年新增10条航线,包括7条东南亚航线、1条远东航线及2条内贸航线,实现对东南亚区域核心港口的全覆盖 [4] - 公司涉及中韩自贸区、航运概念、统一大市场、区块链、中俄贸易概念、自由贸易港、RCEP概念等多个市场概念板块 [2][9] - 全资孙公司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区块链项目获得网信办第二批备案 [4] 资金与筹码分析 - 12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39.60万元,占成交额0.07%,在行业中排名24/35 [5] - 近期主力资金流向:近3日净流入70.67万元,近5日净流入903.17万元,近10日净流入790.79万元,近20日净流出506.97万元 [6] - 主力没有控盘,筹码分布非常分散,主力成交额5061.34万元,占总成交额的1.56% [6] - 筹码平均交易成本为1.62元,近期有吸筹现象但力度不强 [7] 机构持仓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南方中证500ETF(510500)为公司第七大流通股东,持股1.09亿股,相比上期减少238.36万股 [10]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 暨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20 06:21
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进展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已于2025年12月16日正式受理子公司大连集装箱码头物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2] - 该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于2025年9月30日经股东会决议申请破产清算 [4] 子公司基本情况 - 子公司大连集装箱码头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11日,注册资本为1.55387亿元人民币 [3] - 公司通过两家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该破产子公司100%的股权 [2] - 该子公司为独立法人,公司及其它下属公司不就其债务承担担保或连带责任 [2][7] 破产清算财务依据 -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子公司资产为1.1810687767亿元人民币,负债为1.5360416607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为-3549.72884万元人民币,已资不抵债 [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数据显示,其资产为1.0820560084亿元人民币,负债为1.4703887402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为-3883.227318万元人民币,资不抵债状况持续 [5] - 法院依据其资不抵债的财务状况,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申请 [5][6] 对公司的影响 - 法律责任方面:由于该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无需对其债务承担担保或连带责任 [7] - 财务影响方面:公司已于2021年12月31日就该子公司计提预计负债1.80亿元人民币,并对相关股权及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因此该破产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构成重大影响 [7] - 业务影响方面:该子公司主要从事仓储、物流服务,其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经营稳定 [2][7]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已成立工作组对接法院及破产管理人,持续跟踪清算进展 [8] - 公司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要求管理人及时提供清算进展及财务报告等信息 [8] - 若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该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8] - 公司将根据清算关键节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8]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暨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19 21:40
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已于2025年12月16日出具民事裁定书 正式受理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集装箱码头物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2] 子公司基本情况 - 子公司名称为大连集装箱码头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1年7月11日 注册资本为15,538.70万元人民币 [3]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大连港集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和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该码头物流公司100%股权 [2][3] 破产清算背景与法律依据 - 码头物流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于2025年9月30日经股东会决议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4] - 自2021年3月22日起 已有多家公司以仓储合同纠纷为由对码头物流公司提起诉讼并索赔 [4] - 法院审查认为 根据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 码头物流公司处于资不抵债状况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5][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显示 码头物流公司资产为118,106,877.67元 负债为153,604,166.07元 所有者权益为-35,497,288.40元 [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数据显示 其资产为108,205,600.84元 负债为147,038,874.02元 所有者权益为-38,832,273.18元 [5] 对公司的影响 - 法律责任方面 码头物流公司为独立法人 公司及公司其他成员公司不就其任何相关责任承担担保或连带责任 [2][7] - 财务影响方面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31日就该子公司计提预计负债1.80亿元人民币 并对相关股权及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预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损益构成重大影响 [7] - 业务影响方面 该子公司主要从事仓储及物流服务 其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现有业务经营稳定 [2][7]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已成立破产清算工作组 积极对接法院及后续指定的破产管理人 持续跟踪清算进展 [8] - 公司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要求破产管理人及时提供清算进展及财务审计报告等信息 [8] -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若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 该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8] - 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根据清算关键节点发布进展公告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