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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6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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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5 13:34
公司定义 - 下属企业指直接或间接控股超50%或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4] 信息披露 - 5%以上股份股东获悉重大信息应向公司报告[5]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在拟提交审议等时点预报重大信息[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披露,各部门及子公司提供资料[17] 重大信息 - 重大信息包括拟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等[7] - 重大风险情形如发生重大亏损、资不抵债等[11] - 特定情形如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等需关注[11] 报告进展 - 重大事件交付或过户超约定期限三月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6]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修改亦同[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9]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5 13: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0=\pm i\neq\lambda\backslash j$$ 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 发挥其作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和《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分管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 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选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 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3 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 ...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5 13: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 O 二五年八月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 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 ...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2025-08-25 13:34
公司治理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3 - 4名,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7][8] - 总裁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17] 权限规定 - 总裁可行使100万元(含)以下公司资金、资产运用权限[11] - 总裁行使100万 - 1000万元且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资金、资产运用,需经总裁办公会2/3以上成员同意并报董事长[11] 交易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19]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且低于1000万元[19] 报告制度 - 总裁每月至少一次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报告工作[23]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要求时,总裁三日内报告工作[23] 款项支出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裁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25]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3: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exists0\exists\exists\not\exists\wedge\exists$$ 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拟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全体董事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 ...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2025-08-25 13:34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二五年八月 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应 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快速畅通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渠道,确保各项应急措施的 有序实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失,维护公司正常 的生产经营秩序、资产安全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 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分子公司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 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归类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与公司有关的、突然发生的,已经或者可 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声誉、股价等产生严重影响的偶发性事件,甚至影响 到证券市场稳定,需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予以解决的风险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 ...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3: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O二五年八月 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 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 ...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5 13: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O 二五年八月 3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5 13: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O二五年八月 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 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 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 解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时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 ...
宝泰隆(601011)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5 13:3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制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是指董事会的全体成员。 (一)内部董事,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以担任公司某一业务主管并负 责管理有关事务的董事(兼任公司总裁、副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 事长; $$z=0=\pm\pi\times\pi$$ 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体现"责任、风险、利益一 致"的公平原则,特制订本薪酬制度。 第二条 根据董事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划分为: 董事薪酬制度 第七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 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 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二)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司按照《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三)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