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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工国际(00826) - 天工股份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11 12:55
会议决策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通过议案,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6] 人员任期 - 公司经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可经董事会继续聘任连任[13] 董事限制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不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3] 会议记录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1]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半年至少举行一次,特定情形总经理2天内召开[22]
天工国际(00826) - 天工股份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11 12:54
制度审议 - 《关于制定及修订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6] 担保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多项申请应逐项表决[11] - 七种情形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有相应表决要求[13] 担保管理 - 经批准的担保项目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妥善管理[18] - 发现被担保人异常应及时报告[18] 违规处理 - 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或资金资产被占用应披露整改,违规人员担责[22] 子公司担保规定 - 控股子公司为不同主体担保有不同处理方式[24] 制度生效及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27]
天工国际(00826) - 天工股份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11 12:53
议案审议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审议通过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6]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11]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2]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等条件[13] - 特定违法犯罪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14]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8] - 独立董事辞任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8] 会议相关 - 公司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保存至少十年[21]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5] - 公司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7] 独立董事权利义务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0] -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22] - 独立董事发现重大事项未审议等情形向交易所报告[22] - 独立董事被免职等情形向交易所和证监派出机构报告[23]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21]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7]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2]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3] 沟通汇报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六十日内,公司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等情况,财务总监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5] - 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和年审会计师沟通多项内容[35] - 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审议年报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3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 专门会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28] - 独立董事履职关注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可提请讨论审议[29]
天工国际(00826) - 天工股份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9-11 12:52
议案审议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通过议案,9票同意[6] - 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6] 独立董事会议 - 会议可现场、视频、电话召开,过半数推举召集人提前3天通知[9] - 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10] - 特定事项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特别职权行使需审议且过半数同意[11] 其他规定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职权公司应及时披露[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14]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5]
天工国际(00826) - 天工股份 - 会计师选聘制度
2025-09-11 12:51
公司治理制度 - 《关于制定及修订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于2025年9月11日经董事会审议,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9][12]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报告[13]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6] 审计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聘任期内可合理调整费用[17][18]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2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24] 信息披露 - 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费用等信息[24]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报告[24] - 变更事务所需披露相关情况[24] 制度生效及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26]
天工国际(00826) - 天工股份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11 12:49
制度审议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全票同意[5]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人员[9] 差错界定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含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情况[11] 责任追究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四种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14][18] - 四种情形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8][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2]
天工国际(00826) - 天工股份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佔用制度
2025-09-11 12:48
会议审议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5] 资金占用防范 - 建立防范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长效机制,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减少关联交易[6]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等是相关责任人[9] 资金往来规定 - 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应履行审批程序和结算期限[8]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解释[14][15]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16]
天工国际(00826) - 天工股份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9-11 12:47
议案审议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通过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6]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2]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3]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8] 政策调整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满足条件,经论证、决策程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21]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有五种具体条件[22] 不分配情形 - 存在四种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可不分配[23] 其他规定 - 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投资及现金支出扩大经营规模[23] - 董事会和管理层利润分配受审计委员会监督[25] - 董事会决策利润分配预案要记录保存[26]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两个月内完成派发[28] -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8] - 公司应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执行情况[2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31]
天工国际(00826) - 天工股份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9-11 12:45
议案审议 - 2025年9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相关议案,将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6]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占比达50%以上且部分有金额要求,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12]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占比达10%以上且部分有金额要求,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2] 对外投资流程 - 证券部调研分析形成可行性报告草案,征求意见定稿后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18] - 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后,按情况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18] 投资管理与监督 - 子公司管理经审批的对外股权投资类项目,证券部负责档案管理[18] - 董事会了解项目进展和效益,处理异常情况,审计部门全程监督[19] 办法生效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1]
天工国际(00826) - 天工股份 -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2025-09-11 12:44
会议决策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通过议案,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6] - 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6] 董事选举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特定大股东公司选董事用累积投票制[9][10] - 当选董事得票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1] - 中选人数超应选,得票多者当选[11] - 票数相同、当选不足等情况有对应选举办法[11][1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实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