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蓝色柳林财税室
icon
搜索文档
企业招聘退役士兵,这些税收优惠政策需要了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13:57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 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 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大连市定额标 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享受条件 退役士兵身份: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 退役士兵。 企业类型: 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劳动合同与社保: 企业与招用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政策选择: 企业既可以适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 受。 操作流程 信息采集: 企业需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信息表》,填写招用退役士兵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合规经营进阶指南(一)| 积分提升篇:信用积分提分锦囊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11:35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评价体系概述 - 文章核心观点:信用积分是涉税中介机构的重要评价工具,文章旨在详细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规则,指导机构如何通过六大维度提升积分 [3] 信用积分评价周期与等级 - 信用积分按月公告,评价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4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信用等级评价,评价结果自产生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3] - 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五级,信用积分满分为500分 [3] 信用积分指标体系构成 - 指标体系包含9个一级指标,分别是:上一评价周期信用情况(100分)、委托人纳税信用(20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评价(50分)、实名办税(90分)、业务规模(20分)、服务质量(120分)、业务信息质量(50分)、行业自律(30分)、人员信用(20分),总分500分 [3] 委托人评价指标细则 - 委托人评价指标满分20分,评价分为“非常满意”(20分)、“满意”(15分)、“基本满意”(10分)、“不满意”(5分)、“非常不满意”(0分)五个等级 [4] - 机构需在委托协议终止30天内提醒委托人评价,超过期限未评价则按“基本满意”计10分,指标分值等于评价得分总和除以发起评价次数 [4] - 每个评价周期末,税务机关会向每个委托人发起一次评价,若周期内结束委托关系则在结束当天发起评价 [4] 服务协议信息报送指标细则 - 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指标满分30分,得分按协议数量与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总数的比值计算 [4] - 具体计算公式为:30分 × (评价周期内报送协议数量 / 评价周期内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总数),人员总数包括期间内已退出人员 [4][5] 业务规模指标细则 - 业务规模指标满分20分,由业务结构(10分)和人均涉税专业服务收入(10分)两部分构成 [5] - 业务结构得分计算公式为:(纳税申报代办收入 + 一般税务咨询收入 + 专业税务顾问收入 + 税务合规计划收入 + 涉税鉴证收入 + 纳税情况审查收入 + 其他税务事项代办收入×50% + 其他税务代理收入×50%) / 涉税专业服务总收入 × 10分 [5] - 人均收入得分计算公式为:人均涉税专业服务收入 / 全省人均涉税专业服务收入 × 10分,比值≥1时得满分10分,人均收入计算时,同人在多机构从业按1人算,人员总数包括已退出人员 [5][6] 特定业务信息报送与行业自律指标 - 单独报送一般税务咨询、其他税务代理业务信息指标满分20分,每报送一份协议加0.5分,封顶20分 [6] - 接受行业自律管理指标满分为25分 [6]
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解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11:34
出口退税政策核心要点 - 对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实行增值税免征和退还政策 出口的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 购进出口的货物退还前一环节已征消费税[17] - 融资租赁企业包括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租赁公司 经商务部批准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以及经批准开展试点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等[19] - 2017年1月1日前签订的海洋工程结构物销售或融资租赁合同 在合同到期前可继续按现行出口退税政策执行[20] 融资租赁出口货物适用范围 - 融资租赁出口货物范围包括飞机、飞机发动机、铁道机车、铁道客车车厢、船舶及其他货物 需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21] - 海洋工程结构物的范围、退税率及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具体范围 依照财税〔2012〕39号文及财税〔2023〕51号文相关规定执行[22] 融资租赁出口退税申报要求 - 融资租赁出租方应在货物报关出口或收取海洋工程结构物首笔租金开票之日的次月起 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信息后向主管税务局申报退税[23] - 申报融资租赁货物退税需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或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的首笔租金发票[23] - 申报需提供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还需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24] - 申报需提供租赁期在5年及以上的融资租赁合同中文版 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的还需提供列名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收货清单[24]
带您了解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的常见误区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09:44
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 - 常见误区是认为业务招待费可按发生额的60%全部扣除 [3] - 正确规定为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 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4] - 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计征个人所得税时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与企业所得税规定一致 即按发生额60%扣除且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5][6] 融资租赁出口退税政策 - 适用主体包括金融租赁公司 经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试点内资融资租赁企业及经授权批准的融资租赁公司 [15] - 政策规定2017年1月1日前签订的海洋工程结构物销售或融资租赁合同 在到期前可继续按现行出口退税政策执行 [16] - 融资租赁出口货物范围包括飞机 飞机发动机 铁道机车 铁道客车车厢 船舶及其他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货物 [18] - 退税申报需在货物报关出口或收取首笔租金开票之日的次月起 收齐凭证后向主管税务局办理 [19] - 申报所需资料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 首笔租金发票 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缴款书 租赁期5年以上的融资租赁合同等 [20]
一图了解企业破产程序中相关税费征管事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07:32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戳蓝色字关注蓝色柳林财税室 注意啦!11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若干税费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最高人民法院 公告2025年第24号), 从破产企业涉税事项中的具体问题入手,特别是对税费债权性质、新生税费清偿顺位、发票开具等长期存在的制度模糊地 带予以明确 ,让法治刚性转化为便利化的落地措施,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图解说收 一图了解 企业破产程序 相关税费征管事项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 健全企业破产机制 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 完善市场退出制度 近年来,企业破产案件逐年增多, 破产案件税收征管中面临诸多新情况、 新问题,各方迫切希望能够出台制度 统一规范,提高执法的确定性和统一 性。 《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若干税 费征管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 告》)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 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助力纵深推进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营造市场化、 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 措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涉 税费征管工作,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 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施行时间 《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公 ...
关于体育事业的这些税费政策,你了解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07:25
体育场馆税收优惠政策 - 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和土地,可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 - 高尔夫球、马术、汽车、卡丁车、摩托车的比赛场、训练场、练习场,以及体育场馆辅助用房及配套设施用于非体育活动的部分,不享受上述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4] - 一般纳税人提供体育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 - 纳税人在境外现场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4]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该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4] 税务行政处罚种类 -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罚款、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 [10][11] -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11] 社保信息系统操作问题 - 企业申报时若无法带出缴费人1-11月或12月的参保信息,可能是因为原工伤/失业系统的数据已合并至新系统,后台将原数据停保至11月,并从12月起在新系统重新参保,导致参保信息分属两段且经办机构不同,办理业务时需选择对应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操作 [13][14]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01:24
非正常损失的增值税进项税处理 - 非正常损失的定义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货物或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 [3] -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其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 -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 -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 -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 个人所得税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 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 [11] - 如果雇主为雇员负担的税款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则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11] 历史增值税进项抵扣信息查询与打印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的【统计确认】-【查看历史确认信息】模块,查询打印以前月份的增值税申报进项抵扣汇总和抵扣类勾选结果 [13] - 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进入热门服务【发票业务】,然后点击【发票勾选确认】下的【抵扣类勾选】 [16] - 在【抵扣类勾选】页面,选择【统计确认】下的【查看历史确认信息】 [17] - 选择需要查询的【税款所属期】,系统会显示该月的进项抵扣汇总数据及勾选明细,点击【打印】或【下载】按钮即可获取数据 [17] - 示例显示,2025年09月税款所属期,有一份“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283.02,税额为16.98 [18]
企业承担员工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01:24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是一份由山西省税务局发布的官方办税指南和提醒 旨在指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线上平台完成2025年12月的各项税费申报缴纳工作 并推广“征纳互动”平台和“悦悦”人工远程问办服务以提升办税便利性 [6][8][17] 2025年12月办税日历 - 2025年12月1日至15日期间 需申报缴纳的税种包括增值税 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 个人所得税 以及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 [8] - 2025年12月1日至25日期间 需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8] - 2025年12月1日至31日期间 需申报缴纳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及由自然人缴纳的2025年度车船税 [8]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指引 - 房产税按年征收 分半年缴纳 下半年的应缴税款需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申报缴纳 [10] - 纳税人需首先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 路径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新增税种】 选择相应税种后点击【税源采集】-【新增】并提交信息 [11] - 完成税源采集后 系统会自动带出信息 纳税人可勾选对应税种进行确认式申报并提交 [13][14] 线上办税与征纳互动服务 - 纳税人缴费人办税时应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进行网上办理 [17] - 当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时 纳税人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 可通过“悦悦”人工服务获得远程问办协助 [17] - 使用“悦悦”人工服务的操作步骤为:登录电子税务局或APP 点击“征纳互动”图标 进入咨询页面后选择“人工” 即可在线联系座席并远程提交资料办理业务 [18] - 完成实名认证后 纳税人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 以获取税费知识 在线提交诉求并享受相关服务 [19]
个人房屋买卖是否缴纳印花税?财产和行为税问题汇总~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01:24
土地增值税与印花税处理 -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在转让环节缴纳的印花税[4] 附加税计税依据确定 - 当企业当期增值税有留抵税额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按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4] 购买期房契税纳税义务时间 - 购买期房的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含期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现房买卖合同等)的当日[4] - 纳税人应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4] 绿化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 - 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4] 预付卡消费发票开具规定 - 使用公司发放的超市购物卡(属于预付卡)购买商品时,销售方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10][12][13] - 售卡方在销售预付卡时,可向购卡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此时取得的资金不缴纳增值税[13] - 持卡人在商户使用预付卡消费时,销售方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13] 增值税视同销售 - 增值税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虽未发生实际销售行为,但按税法规定需视同销售计算和缴纳增值税[18][19]
注意!这些情形下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01:24
固定资产的定义与计税基础 -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 [3] - 外购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 [4] -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 [5]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签订合同发生的相关费用为准;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则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费用为准 [6] - 盘盈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 [7] - 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为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 [8] - 改建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除特定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9]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 房屋、建筑物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20年 [10] 数电发票红冲与额度管理 - 试点纳税人开具数电发票后,当月开具红字数电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会同步增加其可用发票额度 [16] - 跨月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或开具的红字数电发票无法对应原数电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当月可用发票额度 [16] - 对于销售折让的情形,开具红字发票也不会增加可用发票额度 [16]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17] -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17] -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48个月扣除期限包括因病、因故休学且学籍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需连续计算 [18] - 处于本硕博连读博士阶段且父母已享受子女教育扣除的纳税人,如果在读书当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且有综合所得,可以在取得证书的当年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 [19][20] - 参加自学考试并具有考籍管理档案的考生,可以按规定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1] - 在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或取得的国外技能证书,不符合“中国境内”的规定,不能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