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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险企APP因侵犯用户权益被通报 已有地方监管喊话“加大打击力度”
中国经营报· 2025-12-16 06:19
行业监管动态 - 2025年仅上海通信管理局发布的十批通报中,就有9家保险机构合计超过20款APP(SDK)因侵害用户权益被点名[1] - 通报涉及的问题包括“未明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账号注销难”、“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未妥善处理用户投诉”等[1] - 除上海外,江苏、湖南等地的通信管理部门通报中也有保险机构APP因类似问题上榜[2][3] 行业合规问题现状 - 保险业作为数据密集型行业,数据规模大、场景多元,属于个人信息保护合规风险高发的领域[1] - 行业在个人信息保护上存在系统性短板,问题集中于“规则不透明、收集无边界、注销设障碍、投诉无回应”[3] - 根源在于三重错配:销售导向下合规成本被内部化为次要考量的激励机制错配、中小机构缺乏专业团队的能力体系错配、第三方SDK嵌入后权责不清的责任链条错配[3] - 2024年3月金融监管总局的通报指出,银行保险机构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仍时有发生,内部管控存在短板[4] - 发现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传输、查询使用、提供删除以及第三方合作五大方面[5] 监管政策与执法趋势 - 国家层面已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数据安全监管体系日益完善[6] - 2024年12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谁管业务、谁管业务数据、谁管数据安全”的原则[6] - 2025年,中央网信办、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部署个人信息保护专项行动,深入治理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这是自2019年以来的再次联合部署[7] - 监管重点正从“事后处罚”向“技术抽查、动态监测”转变,各地通信管理部门与金融监管机构正在逐步建立APP备案、SDK备案与数据合规检测机制,形成常态化监管闭环[8] - 个人信息执法已进入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的新阶段,保险公司个人信息保护必须从事后应对转向事前合规[8] 对行业的影响与建议 - 一旦APP因违规进入通报整改流程,公司可能不得不改变业务模式或影响产品上线时间,若整改不达标可能面临下架等严厉处置措施[8] - 专家建议保险业从三方面提升数据治理水平:重构治理架构并设立首席数据官、运用隐私计算等“可用不可见”技术强化技术赋能、对第三方合作实行“准入—监控—退出”闭环管理并建立用户数据权利响应机制[9]
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财信吉祥人寿及其分支机构被罚合计超百万元
中国经营报· 2025-12-16 06:19
公司受监管处罚情况 - 财信吉祥人寿总公司因四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处以38万元罚款 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最低资本计量不合规、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电话销售过程存在销售误导 [1] - 多家分支机构因费用列支问题被处罚 安徽分公司因虚列会议费、业务宣传费套取费用被罚30万元 长沙中心支公司因虚挂代理人及虚列费用被罚28万元 株洲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被罚21万元 娄底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被罚10万元 永州中心支公司因虚挂代理人套取费用被罚7万元 [1][2]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双罚” 总公司层面易卫红、曹流、郭林红、方伟等责任人合计被警告并罚款11万元 分支机构层面杨玲、王利君、汤意、李佩群、肖胜文、文璇等责任人亦被处以罚款 其中郭林红因涉及总公司和长沙中心支公司事项被处罚两次 [2][3] 公司治理与高管情况 - 公司核心高管职位存在空缺 总经理及首席投资官职位目前缺位 有市场传闻称国联人寿原总经理赵雪军或将出任总经理 但截至发稿监管尚未核准相关任职资格 首席投资官一职自2024年三季度被免职后一直空缺 [4][5] - 被处罚责任人中职位层级最高者为现任党委副书记、副总裁的易卫红 其于2022年3月加入公司 [3] 公司偿付能力与资本状况 - 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 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95.79%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2.63% 两项指标分别较上季度下降18.06个百分点和27.07个百分点 主要受实际资本下降和最低资本上升的综合影响 [5] - 公司资本补充需求迫切 2025年三季度成功发行15亿元资本补充债券 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考虑准备金折现率下行等不利因素 未来三年偿付能力充足率极易跌破管理目标甚至突破风险容忍度 将直接影响资金运用、新业务拓展等经营活动 [5][6] - 公司业务规模稳步增长 根据战略规划 2025年总资产将突破500亿元 资产的增长迫切需要补充资本 [6] 行业监管背景 - 市场分析指出 2025年人身保险行业行政处罚中“费用列支不真实”、“虚构保险业务套取费用”等问题 背后多涉及账外支付手续费、违反“报行合一”监管要求 强化“报行合一”是推动机构算账经营、强化管理的必然需求 [2]
券商可向监管举报!IT服务机构四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被纳入范围
中国经营报· 2025-12-16 06:19
中经实习记者 孙小琴 记者 夏欣 北京报道 据悉,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印发通知,针对证券行业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专 门投诉举报线索收集机制,为券商维权及监管部门提供通道。 具体包括:诱导、欺骗、强迫证券公司修改、关闭、卸载其他服务机构合法产品或服务,恶意不兼容其 他服务机构合法产品或服务等行为;IT服务机构若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价格歧视、恶意哄抬或压低 价格以操纵市场、强制搭售产品、限定或指定交易对象、附加其他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将被纳入线 索收集。 (编辑:罗辑 审核:夏欣 校对:翟军) 根据通知,四类具体不正当竞争行为被纳入监管视野。IT服务机构借助数据、算法、技术等优势,影响 券商选择,或妨碍、破坏其他服务机构合法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均在收集范围内。 ...
东方园林拟收购两新能源公司并更名东方新能
中国经营报· 2025-12-16 04:24
公司重大资产收购与更名 - 东方园林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东方新能”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海城锐海100%股权和电投瑞享80%股权 [1] - 海城锐海100%股权计划通过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摘牌方式购买 [1] - 公司计划将名称变更为“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东方新能”,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1] 交易战略目的 - 本次交易旨在为公司新增光伏电站、风电场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等新能源业务 [1] - 交易有助于公司按照《重整计划》持续推进新能源业务战略布局,加快业务转型 [1] - 交易目标为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1] 公司近期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6亿元,同比下降77.18%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亏损206.59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2.8亿元 [1] - 2025年前三季度扣非净利润亏损665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9.53亿元 [1] -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78.69万元,同比增长170.84% [1]
东方园林拟收购两新能源公司 拟更名为“东方新能”
中国经营报· 2025-12-16 04:00
重大资产收购与业务转型 - 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东方新能”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海城锐海100%股权和电投瑞享80%股权 [1] - 海城锐海100%股权计划通过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摘牌方式购买 [1] - 本次交易将使公司新增光伏电站、风电场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等新能源业务 [1] 公司战略与更名 - 公司名称拟变更为“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拟变更为“东方新能” [1] - 交易旨在帮助公司按照《重整计划》持续推进新能源业务战略布局,加快业务转型,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1] 近期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6亿元,同比下降77.18%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亏损206.59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2.8亿元 [1] - 2025年前三季度扣非净利润亏损665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9.53亿元 [1] -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78.69万元,同比增长170.84% [1]
B站跨年品牌升级,打造线上线下联动跨年盛典
中国经营报· 2025-12-16 03:10
公司2025年跨年活动战略升级 - 公司宣布2025年跨年晚会品牌升级为“我们的跨年夜”特别企划,将线上、线下联动打造综合性跨年盛典,旨在为年轻用户提供更具参与感与沉浸感的跨年体验 [1] 线上晚会内容与历史表现 - 2025年跨年晚会将延续交响乐打底、融合影漫游多元IP的特色形式,并邀请来自美国、加拿大、法国、芬兰、非洲等多国艺术家,展现全球化视野 [5] - 2024年跨年晚会直播人气峰值达到3.46亿,播出24小时内总播放量破1亿,累计弹幕数近40万,相关内容二创投稿播放量达1.35亿,已成为年轻群体重要的年度仪式 [5] 线下联动活动创新 - 公司将继续联动全国10座城市打造“跨年干杯夜”线下活动,通过线下大屏实时联动10城现场,用户可参与签到领许愿币、零点“下雪”仪式等活动,去年该活动累计参与人次达2000万 [7] - 2025年将首次举办“赛博烟花大会”,零点时用户发送的弹幕将转化为“赛博烟花”在屏幕绽放,同时线下将发射万发心愿烟花并配合无人机表演,强化线上线下联动体验 [7] 平台内容生态与用户粘性 - 公司打造的跨年内容已成为年轻群体重要的跨年仪式,而不仅仅是娱乐消遣,公司致力于通过满足多种内容需求来增加平台与用户的情感链接 [8] - 年轻用户习惯于在公司平台观看和分享跨年内容,2024年跨年节点,平台上相关视频超过14万条 [8]
台资银行首笔数字人民币“货币桥”跨境业务落地
中国经营报· 2025-12-16 02:14
文章核心观点 - 富邦华一银行苏州分行与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合作,成功落地了台资银行的首笔数字人民币货币桥跨境业务,标志着公司在数字人民币前沿领域的领先实践 [1] 业务与技术 - 此次业务依托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平台,该平台由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香港金融管理局、泰国中央银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中央银行在国际清算银行香港创新中心指导下联合发起 [1] - 平台采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协助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高效完成了货物贸易跨境汇款 [1] 平台优势与影响 - 货币桥平台允许四大中央银行在同一个平台上发行和交换各自的央行数字货币 [1] - 与传统跨境支付体系相比,该平台大幅缩短支付链路,实现交易全流程从“按日结算”到“分钟到账”的跃升 [1] - 该平台解决了跨境支付中成本高、效率低及透明度低等难题,使企业的国际采购计划更可控、生产安排更精准、资金使用更高效 [1]
同仁堂起诉子公司,涉虚假标注南极磷虾油
中国经营报· 2025-12-16 01:33
事件概述 - 北京同仁堂于2025年12月15日发布声明,宣布已启动司法程序,起诉其控股51%的子公司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1] - 起诉起因是媒体报道一款标注“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经销”的“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其相关成分涉嫌虚假标注[1] 涉事产品与问题 - 涉事产品为“99%高纯南极磷虾油”,标注由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并由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经销[1] - 该产品在网页宣传中声称“高含量”、“智利进口原料”、“高度提纯”、“1粒≈100只磷虾”,其磷脂标识值为43%[1] - 然而,检测结果显示该款产品的磷脂含量为0,与标识值严重不符[1] - 专家指出,南极磷虾油产品应含有磷脂成分,涉事产品涉嫌造假[2] 公司采取的行动 - 北京同仁堂在获悉情况后,立即责令子公司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该涉事产品[1] - 公司对涉事产品开展了全流程核查与追溯[1] - 北京同仁堂声明指出,该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2] - 公司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以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2] 相关监管与市场反应 - 2025年12月11日,上海市消保委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文,称知名企业疑似造假,并将约谈相关企业[1] - 上海市消保委计划约谈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和经销商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要求其对产品真实情况作出解释[2] - 记者调查发现,在主要电商平台上,被上海市消保委点名“打假”的产品已比较少见[2] - 但仍有部分店铺在销售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的南极磷虾油凝胶糖果,该商品也在显著位置突出显示“北京同仁堂”字样[2] 公司股权结构 - 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由北京同仁堂控股51%[1][4] - 其余两名股东为个人,分别为李声义和杨晓斌[1][4] -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4%的股份[4]
中汽协付炳锋:L3级自动驾驶车型获许可标志我国自动驾驶汽车产业迈入新阶段
中国经营报· 2025-12-15 16:54
行业政策与监管框架 - 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附条件许可两款L3自动驾驶车型产品,标志着中国自动驾驶汽车产业正从“技术验证”加速迈向“量产应用”新阶段 [1] - 政府以包容审慎监管护航前沿技术安全落地,体现了国家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思路 [1] - 工信部牵头,会同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构建“产品准入+上路通行”双轨机制,联合制定规则、并行审查,为产业划定安全基线并为创新留足空间 [1] - 本次发布贯彻了“制度先行、试点破冰、梯次推广”的总体思路,让符合标准的产品接受市场检验,释放“有法可依、有路可跑”的量产应用红利 [1] 产业链影响与生态构建 - L3级别自动驾驶的落地是涵盖整车、零部件、软件算法、通信、数据服务等多主体协同的系统性工程 [2] - 政策要求企业建立覆盖整车、系统、数据、运行等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从“供应关系”转向“共生关系” [2] - 此次许可将带动新出行、新保险等衍生业态发展,加速形成安全高效、融合开放的产业生态 [2] -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将组织行业企业落实上路要求,搭建技术交流与经验共享平台,协助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共性难题 [3] 企业责任与未来发展 - 获得许可的汽车企业应发挥先行示范作用,申报准入通道持续敞开,按照“成熟一个、许可一个”的原则有序推进 [2] - 企业应严守安全底线,在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过程中不断打磨技术成熟度,完善安全验证 [3] - 企业需强化数据治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与网络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数据可溯源、风险可控 [3] - 企业应探索商业闭环,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可持续的商业模式,为后续规模推广应用积累经验 [3] - 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推进,为中国汽车技术创新和迭代升级注入了强劲动力 [3]
复星医药拟14亿元控股绿谷医药 后者核心产品已停产1年
中国经营报· 2025-12-15 16:12
收购交易核心信息 - 复星医药拟出资14.12亿元人民币,通过收购原股东部分股权及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投资控股绿谷医药[5] - 交易完成后,复星医药将持有绿谷医药51%的股权,绿谷医药经评估的估值为16.74亿元人民币[5] 标的公司绿谷医药概况 - 绿谷医药的核心产品为治疗阿尔茨海默症的甘露特钠胶囊,该产品于2019年11月获国家药监局有条件批准上市,并于2021年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5] - 因注册批件到期,甘露特钠胶囊自2024年11月起已停产,国家药监局数据库目前无法查询到该药品[5] - 该药品在重新开展商业化生产和销售前,需补充完成上市后确证性临床试验并获得国家药品审评部门批准,目前相关临床试验已在开展中[5] - 2024年6月,绿谷医药传出了甘露特钠胶囊相关办公区和生产区关闭的消息[7] 绿谷医药财务与经营状况 - 财务数据显示,绿谷医药在多个报告期期末的所有者权益较低,2024年年末所有者权益为-1643万元人民币,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5] - 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30日,绿谷医药的所有者权益分别为2298万元人民币、-1643万元人民币和1036万元人民币[6] - 2023年,绿谷医药实现营业收入3.7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3148万元人民币;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7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7077万元人民币[6] - 2025年1月至9月,绿谷医药实现营业收入1.0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6761万元人民币,因核心产品停产,业绩出现巨亏[5][6] - 2025年起,绿谷医药的收入和利润均较上年出现不同程度下降[6] 绿谷医药面临的合规与监管问题 - 2025年10月20日,绿谷医药因回扣问题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40万元人民币[7] -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为提升药品销量,自2022年7月至2024年7月,绿谷医药通过虚构会议、编造参会人员名单等方式,以支付“讲课费”、提供宴请等形式向医生进行利益输送[7] - 在此期间,绿谷医药共计违规开展学术会议587场,产生的讲课费高达60.98万元人民币,餐饮费用达22.36万元人民币[8] 收购目的与后续计划 - 复星医药表示,此次收购旨在进一步丰富其在中枢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领域治疗产品管线矩阵,持续完善市场布局[7] - 收购完成后,复星医药将持续有序推进甘露特钠胶囊的上市后确证性临床试验,以使该药品尽快获得国家药品审评部门批准[7] - 此外,公司也将适时启动该药品相关适应证的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