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需要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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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管钱”到“管家”:家族信托如何守护家族财富?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01 15:33
家族信托的定义与功能 - 家族信托是一种依据委托人意愿通过定制化方案将合法资产委托给持牌受托人实现合规资产隔离、保值增值、税务筹划与代际传承的法律架构[3] - 家族信托具有法律独立性与长期稳定性 财产一旦设立即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有效隔绝婚姻变动、债务纠纷或继承争议带来的财产分割风险[4] - 家族信托覆盖一个人或家庭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财产规划与分配需求 远不止于一纸合同 而是一项系统性的财富治理工程[3] 家族信托的市场认可与增长 - 上海信托家族信托客户数量从三年前的1200户增至12000户 三年间实现10倍增长[4] - 家族信托从2012年在国内落地以来 随着居民财富持续积累与产业代际传承浪潮的到来 已逐渐在中国破土生长[2] - 财富管理核心从追求短期收益转向锁定长期确定性 家族信托正是这种确定性的最佳载体之一[5] 家族信托的应用场景 - 100万元可设立家庭信托 1000万元可设立标准家族信托 仅一张保单也能设立保险金信托 不同资产规模家庭均可找到适合类型[3] - 针对子女挥霍担忧可约定30岁前每月仅领取基本生活费 30岁后稳定就业或创业可提高分配额度 创业可申请信托资金作为启动金[4] - 针对残障成员家庭可设立特殊需要信托 明确资产收益专门用于医疗、护理与日常开支 解除家长后顾之忧[4] 家族信托的核心优势 - 资产独立机制通过将家族资产提前转移至信托名下 实现财富与企业风险、个人债务相隔离[7] - 财产确权功能在复杂家庭关系中尤为重要 可通过明确资产来源、受益人范围及分配规则从源头避免继承纠纷[7] - 传承规划功能可实现生前规划身后自动执行 细化规则如子女完成高等教育可领取50%信托收益 孙辈出生追加20%资产分配[8] 家族信托的服务创新 - 上海信托推出人生账户服务体系 整合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特殊需要信托等多种模式 构建一体化服务平台[8] - 服务创新涵盖不动产信托、特殊需要信托、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养老信托及慈善信托等领域[4] - 一体化服务平台纳入资金、保单、股权、债权等多类资产 支持经营风险隔离、财富保值增值、传承规划及养老安排等多元目标[8] 家族办公室的协同作用 - 家族办公室以一站式综合服务能力成为家族信托不可或缺的支撑平台 需法律、税务、投资、家族治理等多领域专业知识支撑[9] - 上海信托信睿家族管理办公室成立12年 依托宏观策略团队、投资决策团队、财富管理团队、运营管理团队和客户服务团队高效协同[9] - 核心优势在于金融+服务+生态深度融合 不仅管理客户资产 更关注家族软实力建设如制定家族宪章、组织家族教育活动、对接慈善资源[9] 家族信托的需求驱动因素 - 低利率时代下银行理财、国债等传统稳健类产品收益率持续下行 家族信托凭借稳健增值与风险隔离双重属性成为财富守护压舱石[13] - 中国60岁以上人口占比超20% 老龄化进程加快使高净值人群开始认真思考父母养老保障与子女生活安排[13] - 现代家庭财富结构涵盖股权、知识产权、跨境资产等多类别形态 财富传承涉及企业治理、税务合规、家族精神延续等复杂事项[14]
发挥信托本源功能实现“为民所托”
金融时报· 2025-08-14 02:21
行业转型发展 - 资产服务信托成为信托行业转型发展的主力 其中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在"三分类"中居首位[1] - 特殊需要信托在19个业务品种中崭露头角 正处于理论与实践并行的发展阶段[1] - 中国信托业协会2025年确立《我国特殊需要信托服务模式探究》专题研究课题 旨在研究服务模式并提供有效信托服务供给[1] 服务对象界定 - 特殊需要信托的"特殊"指受益人具有特殊性 即"特定受益人" 而非需求具有特殊性[2] - 设立主要动因是受益人因失能失智丧失财产自主决策能力 需求通常是正常生活需求[2] - 业务实践对受益人范围理解不统一 需明确界定服务对象[2] 服务体系建设 - 需要处理信托当事人与监护人 执行人 监察人的关系[3] - 监护制度是重要法律制度 与是否设立信托无关[3] - 信托公司建议将监护人设置为指令权人或保护人 以行使"管事"职责并避免决策主体缺位[3] 服务规范机制 - 信托合同和相关文件是意定约束 各方需遵守执业规范[4] - 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承担主体责任 负责信托财产管理即"管钱" 履行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4] - 需建立"管事 管钱 做事 监督"四位一体协同联动服务机制 各方各司其职确保受益人权益最大化[4] 服务评价创新 - 业务处于发展初期 "首单落地"具有信任破冰和品牌宣传作用[5] - 需建立可推广 可评价 可拓展的多类型试点模式[5] - 鼓励信托公司合作创新 包括灵活设置财产门槛 丰富非现金形式 拓展服务场景等[5] 服务价值提升 - 具有重要社会价值 是制度基础设施建设的创新 兼顾私益自治和公共服务融合[5] - 信托公司是必要非充分角色 特殊需要信托是各类服务机构协同合作的平台[5] - 信托 保险 康养 监护 公益慈善服务可基于平台发挥各自优势[5] 政策环境支持 - 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7月发布《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 将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提升至更高层面[6] - 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 各管理部门需探索监管协同新模式 引导规范服务并优化权益保障[6]
上半年信托收入与净利双降:信托业仍未走出转型阵痛 盈利模式重构成当务之急
中国经营报· 2025-08-10 03:55
行业盈利现状 - 2025年上半年53家信托公司信托业务收入181亿元,同比下降11.38%,净利润164亿元,同比下降2.83%[1][7] - 行业营业收入315.91亿元(2025H1)vs 322.28亿元(2024H1),利润总额203.13亿元vs 210.98亿元,同比降幅分别为1.98%和3.72%[2][4] - 固有业务收入120.93亿元,同比增长16.72%,成为盈利主要支撑[4] 业务结构分化 - 传统信托业务持续萎缩导致收入下滑,但利润降幅(2.83%)小于收入降幅(11.38%),反映降本增效成效[4] - 头部机构表现分化:中信信托净利润同比增长13.63%,光大信托同比下降40.81%,五矿信托下降38.82%[6] - 部分中小信托公司逆势增长:上海信托净利润同比+52.22%,中海信托+72.20%,渤海信托+102.10%[6][9] 转型挑战与原因 - 新旧盈利模式交替:传统"利差主导"模式萎缩,新"管理费+绩效分成"模式尚未成熟[11] - 成本压力上升:合规成本增加叠加数字化转型投入,2024年行业利润同比腰斩45.52%至230.87亿元[11][13] - 存量风险处置压力:不良资产减值和风险项目处置持续侵蚀利润[11] 业务转型方向 - 监管推动"三分类"改革:向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并重模式转型,过渡期至2026年5月[11][12] - 创新业务布局:科技信托、绿色信托、知识产权信托等新兴产业领域,以及家族信托、养老信托等财富管理服务[16] - 差异化发展路径:头部机构布局全业务链,央国企背景公司聚焦产业链金融,区域中小机构发展特色服务信托[17] 未来展望 - 短期仍处阵痛期:新业务培育需时,主动管理能力建设短期内难显著改善盈利[18] - 长期优势显著:依托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双轨发展,有望形成差异化服务生态位[17] - 盈利模式重构:通过科技投入和专业服务提升附加值,建立类型化收费体系[16][17]
专业是信托业的立身之本
金融时报· 2025-08-08 07:52
信托,曾被认为是高净值人士的专属。无论是百万元的起购门槛,还是上千万元的家族信托,都给 人一种"高冷"的印象。在信托业以及一些信托公司迅速发展的同时,资金池运作、通道业务风险频出, 也埋下了刚性兑付等发展隐患。面对行业风险,监管利剑果断出手,一系列引导行业规范发展的政策出 炉,转型也成为信托公司生存的必由之路。 在转型要求下,服务是当前信托业的主要着力点。从信托业数据看,服务信托规模已占据约半壁江 山。也正因为服务,信托制度以及信托公司的社会价值不断得以彰显,越来越多的百姓发现,信托原来 多种多样,能做的事非常多。例如,社会上有以保障未成年人、心智障碍者、生活不能自理的残障人 员、失能失智老人等特殊需要人群为目的的特殊需要信托;破解预付费管理难题的预付类资金服务信 托;在物业服务中引入信托制度的物业管理服务信托;将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从而使得资产盘活的不 动产信托;还有上海近日发布的国内首个取水权行政管理服务信托等。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份涉 及77项条款的制度方案之所以受到各方关注,不仅是因为修订时隔18年,还因为这是一个事关27万亿元 市场的基 ...
让每一份托付都成为温暖守护
金融时报· 2025-08-08 07:52
特殊需要信托行业背景 - 中国自闭症患者总数超过1000万人 其中0-14岁患者约200万人[1] - 2024年10月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北京市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提出探索以养老为目的的特殊需要信托[1] 特殊需要信托产品特性 - 为特殊需要群体提供长期性、特定性和复杂性支持 包括生活照料、教育培训、就业支持和医疗康复等服务[3] - 具有财产独立性、信托财产目的特定、受托人信义义务约定俗成等核心特性[4] - 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形成互补关系 受托人需具备除财产管理外的事务管理能力[4] - 非营利组织作为受托人可增强信托公信力[4] 行业实践进展 - 上海国际信托、外贸信托、中诚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已在特殊需要信托领域开展实践[4] - 北京市通州区完成全国首例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 委托人为70岁居民 受益人为其40岁自闭症独子 受托人为国投泰康信托[5] - 信托财产为通州区房产 用途包括提供居住场所和支付终身照护费用[5] 不动产信托登记创新 - 在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标注信托产品名称 法律上明确房产作为信托财产的属性[7] - 通过房产转让方式完成产权过户 无需现金交易 大幅降低资金和时间成本[7] - 买卖双方缴纳契税后即可申请办理转移登记[7] 行业意义与发展前景 - 信托公司通过特殊需要信托展现金融服务领域的创新能力 拓展业务边界并丰富金融产品体系[4] -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为金融服务民生领域开拓全新路径 被定义为"普惠型财富管理载体"[7] - 通州区案例标志着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7]
特殊需要信托:困局中破解“托付”难题
金融时报· 2025-08-08 07:52
核心观点 - 特殊需要信托是为特殊需要人群设计的信托服务方案 兼具业务属性和社会保障功能 目前处于发展萌芽阶段 需通过多方合作解决落地难题 [1][5][7] 行业参与情况 - 截至2023年末共13家信托公司开展业务 总规模1.65亿元 目前开展公司数量已约20家 [3] - 信托公司通过"特殊需要+家族""特殊需要+保险金""特殊需要+养老""特殊需要+慈善"等创新型业务嫁接满足客户需求 [5] - 实践层面自2019年开始探索 已有数百位家长为孩子设立类特殊需要信托 [2] 业务模式特点 - 具有特定性 长期性和复杂性三大特征 受托人需作为核心枢纽链接多方利益群体 [5] - 实现资产风险隔离 构建风险防火墙 提供全周期资产服务 精准实现财富传承意愿 [4] - 采用"信托+社会组织监督"模式 为资产托管和子女照护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 [5] 客户需求场景 - 年近80岁无子女客户通过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 实现房产出租收益与遗产传承 [3][4] - 孤独症患者母亲采用"保单+信托+服务"模式 通过年金保险积累财富 信托账户定向支付三类费用 [6] - 服务对象涵盖失能老年人约3500万人(占全体老年人11.6%)及心智障碍者约1200万至2000万人 [7] 发展挑战 - 公共性与个性化服务高成本之间存在匹配难点 [7] - 出现信托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需要信托公司垫付就医照护费用的情况 [8] - 面临社会认同度不足 监护组织缺失 托养机构匮乏 不动产信托税收较高等制度配套缺失问题 [8]
以信托财产独立性重构纳税主体
金融时报· 2025-08-08 07:52
文章核心观点 - 特殊需要信托为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提供长期生活保障和财产保护 但不动产信托的高额税负阻碍了其普惠化发展 需要从法理上明确信托计划的纳税主体地位并建立公平税制[1][4][7] 特殊需要信托制度价值 - 信托财产隔离功能为孤独症患者、失智失能老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保障 通过受托人、指令权人和监察人三重机制实现长效保护[2] - 北京通州案例中70岁委托人将500万元房产置入信托 为其40岁孤独症儿子提供居住保障和专业照护资金支持[2] - 相比直接继承 信托能避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面临的财产管理困境和家庭纠纷[2] 不动产信托普惠化突破 - 北京试点允许普通家庭用自有住房设立信托 一线城市房产价值数百万元远超现金储蓄 使特殊需要信托进入普通家庭[3] - 试点解决了信托财产产权不清和房产交付烦琐两大障碍 但税负过高仍是主要障碍[4] 信托税负结构分析 - 不动产信托需缴纳契税、房产税和所得税 500万元房产(网签价200万元)在信托架构下总税负显著高于自然人持有[4][5] - 契税为自然人3倍:法人税率3%税款6万元 vs 自然人税率1%税款2万元[5] - 持有阶段年房产税额外0.24万元(按租金5000元的4%) 15年累计3.6万元[5] - 处置阶段所得税率25%:升值300万元部分税款75万元 vs 自然人满5唯一住房免税[5] - 三项合计额外税负达82.6万元 严重抑制普通家庭设立意愿[4][5] 税收公平诉求 - 特殊需要信托虽属私益信托 但客观上减轻政府社会救助负担 应享有与自然人持房相同的税率公平而非税收优惠[6] - 自住房产用于居住时高额税负有失公平 中国政法大学学者支持"税收公平"原则[6] 法理破局方案 - 信托税负畸高源于物权主体不明确 税务机关按法人税率对信托公司征税[7] - 建议明确信托计划为独立纳税主体 税率介于自然人与法人之间[8] - 自住房信托用于居住时税率应接近自然人 商业经营时接近法人[8] - "保险箱模型"形象说明信托计划作为财产集合体应独立承担纳税义务[10] - 信托法第17条明确信托财产承担自身税款 需通过司法解释确认信托计划的民事主体地位[11] 学术与政策支持 - 多位信托法专家支持信托计划作为纳税主体 正在推动相关学术研究和法修订[12] - 通州案例成为北京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首单 为全国制度创新提供实践样本[1][12]
减轻税费负担,北京设立慈善信托力促特需家庭不动产信托普惠化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05 07:49
特殊需要信托发展现状 - 我国失能老年人约3500万占全体老年人的11.6%预计2035年将达4600万 [2] - 心智障碍者约1200万-2000万人包括智力发育迟缓、自闭症等群体 [2] - 特殊需要信托正成为解决心智障碍者和失能老人长期照护的有效工具 [3] 不动产信托政策突破 - 2023年11月国务院批复方案探索建立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机制 [3] - 2024年底北京发布通知明确不动产信托定义及登记流程 [3] - 2024年4月北京通州完成全国首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 [4] "信托补贴信托"创新模式 - 运河基石慈善信托最高补贴2万元/户用于支付契税等设立费用 [1][5] - 由8位市民与北京慧众慈善基金会共同出资设立 [1][5] - 华宝信托担任受托人邮储银行为保管行大成律所为监察人 [1][7] 不动产信托实践案例 - 通州居民以自有住房设立特殊需要信托为孤独症子女提供终身照护 [4] - 房产信托受让环节契税税率高于个人持有且处置时所得税率达20% [5] - 通州区已推动不动产信托和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双试点落地 [6] 社会价值与制度意义 - 直接减轻特殊家庭经济压力推动保障性信托普及 [6] - 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解决民生痛点的创新探索 [6] - 促进信托成为"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的普惠型财富管理载体 [6]
北京不动产信托普惠再升级 “运河基石”慈善信托为特殊需要家庭助力
新华财经· 2025-08-04 09:11
慈善信托设立 - 北京运河基石慈善信托于8月1日正式生效 由通州区民政局和两区办倡议发起 八位北京市民及北京慧众慈善基金会共同作为委托人出资设立[1] - 信托旨在为北京特殊需要家庭提供不动产信托设立的资金支持 专项资助契税等费用 每个获批家庭最多获2万元资助[2] - 华宝信托担任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 邮储银行担任保管行负责资金安全 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监察人监督信托运行[3] 不动产信托发展 - 国务院2023年11月批复方案明确探索建立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的登记机制[1] - 北京市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首单于今年4月2日在通州区落地 70岁居民以自有住房设立信托为孤独症儿子提供终身照护[2] - 通州区依托两区政策优势 推动全国首单不动产信托和首批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案例落地[3] 社会影响与可持续性 - 该信托是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解决民生痛点的有益探索 直接减轻特殊需要家庭经济压力并推动社会认知普及[2] - 引入慈善基金会作为委托人可提升信托可持续性和社会影响力 基金会将建立专项捐赠通道吸纳社会爱心资金[3] - 不动产信托日益成为解决心智障碍者 失智失能老人等特殊需要人群长远照护和财产保障问题的有效工具[1]
昆仑信托董事长的这份建议,获得监管部门答复
证券时报网· 2025-07-11 06:35
特殊需要信托发展建议 - 宁波市人大代表王峥嵘提出推进特殊需要信托发展的六方面建议 [1][2][3] - 建议包括引导多方参与、加大宣传力度、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政策支持与引导、完善评估机制、开展专业培训 [2][3] 多方参与与服务网络构建 - 鼓励政府部门、公益组织、信托公司、律所和社区服务机构共同构建特殊需要信托服务网络 [2] - 宁波金融监管局将持续打造多方参与的特殊需要信托服务网络 [4] 宣传与跨部门合作 - 建议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普及特殊需要信托的理念和政策优势 [2] - 宁波金融监管局与民政局等部门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参与《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修订 [4] 政策支持与税收优惠 - 建议对特需家庭转移到信托专户的不动产实行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 [3] - 宁波市国税局将向上反映诉求争取更大政策支持,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5] 评估机制与专业培训 - 建议建立多维度评估体系精准识别困难人群 [3] - 宁波市民政局已建立困难群众综合评估机制,实现16个部门38项数据共享 [5][6] - 建议开展专项培训提升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对特殊需要信托的实践能力 [3] 慈善信托发展与监管 - 宁波金融监管局督促信托公司提升慈善信托的资金筹集、过程监控和受益人管理能力 [4] - 加强慈善信托风险防控保障稳健发展 [4] - 持续推动宁波市慈善信托领域的探索创新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