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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需要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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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以老养残”家庭百年之忧:探索特殊需要信托税收政策新路径
新华财经· 2025-11-26 14:01
文章核心观点 - 行业正积极探讨通过优化税收政策,以推动特殊需要信托的发展,使其成为解决“以老养残”家庭困境的关键金融工具,并致力于使其从面向富人的财富管理工具转变为普惠性的民生保障制度 [1][2][7] 特殊需要信托的定义与价值 - 特殊需要信托是一种将财产管理与特定账户需求紧密结合的金融工具,其服务对象主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或智力残疾人,并可扩大至失能失智老人,核心价值在于解决此类群体父母去世后的财产安全与生活保障问题 [2][3] - 该信托工具兼顾服务个性化和财产安全性两大优势,能有效解决特殊需要群体的安老和托孤问题,并避免社会监护人的道德风险 [3] - 行业专家指出,社会对信托存在“舶来品”、“富人财富管理方式”、“金融避税工具”三大认知误区,制约了制度发展,实际上信托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已在实践中广泛运用 [2] 行业发展现状与挑战 - 特殊需要信托的发展实践已迎来阶段性成果,但信托财产登记公示及相关税收政策的设计是当前值得进一步研究与配合的领域,以促进其更广泛落地 [4] - 一个现实案例显示,一位70岁单身母亲希望为40岁的自闭症儿子设立不动产信托,税收成本是普通家庭设立此类信托时关注的核心因素之一,不动产信托设立过程中的税收负担优化将更有利于其惠及更多家庭 [4] - 当前政策存在模糊地带,例如个人通过信托取得大额收益后缺乏明确的征税法律依据,以及房产信托登记后是否视同销售征收契税在各地执行不一,这给税务机关带来了执法风险 [7] 税收政策优化建议与设计思路 - 专家建议把握税制改革窗口,如《增值税法》实施、社区家庭服务税收政策到期续订等契机,推动多部委联合出台涵盖直接税与间接税的综合优惠体系,并可通过“名单式管理”明确产品边界与享受主体 [6] - 在所得税方面,可依据特殊需要信托的特殊性,结合实质课税原则判断纳税义务归属;在财产行为税方面,北京市已在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方面开展试点,建议地方政府进一步研究相关支持政策的可行性 [5] - 从征管实践角度,建议推动设立“特殊需要公益信托”或与现有慈善信托衔接,发展第三方照护服务非营利组织并利用现有养老、社区服务税收优惠政策,地方政府可通过财政补贴、地方税种优惠减轻税负,并规范信托收益个人所得税的征管 [6] - 解决政策问题的根本路径需从三方面推进:推动信托制度与民法典协调完善;加强顶层设计以明确税收政策依据;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与协同服务 [7] 行业发展的宏观背景与驱动因素 - 国家高度重视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需要群体的权益保障与民生服务,“以老养残”家庭的困境尤为凸显,高龄父母需照料无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重任 [2] - 研究聚焦于首都人口老龄化、残疾人保障需求突出的现实背景,旨在通过税收政策的优化适配,让制度兼具民生温度与实践可行性 [2] -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和残疾人对美好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长,特殊需要信托作为破解“以老养残”家庭难题的关键工具,其重要性愈发凸显 [7]
多地试点不动产信托
第一财经资讯· 2025-11-24 04:15
行业背景与核心问题 - 中国心智障碍群体规模约为1200万至2000万人,其中孤独症谱系人群约1400万人 [2] - 社会公共服务与政府财政支持存在“支持断层”,主要聚焦于学龄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成年心智障碍者及其老年家长的家庭照护面临挑战 [2] - 46%的20至39岁心智障碍者和34%的40岁及以上心智障碍者长期处于“在家”安置状态,就业机会少,社会参与度低 [11] 特需信托发展现状 - 特殊需要信托逐渐发展成为解决大龄心智障碍群体照护的创新金融工具 [2] - 2023年,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国内官方首次提出“特殊需要信托”的业务类别 [5] - 2024年,北京和上海相继落地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房产等非资金资产可进入信托 [2][13] - 特需信托在相关家庭中的知晓度达61%,不到3年内有133位受访家长设立特需信托 [3] 市场需求与家庭财务规划 - 家长为心智障碍人士未来生活预算的费用平均为123万元,预计可维持平均生活周期为15年 [3] - 六成以上心智障碍者家庭为中低收入小家庭,家庭平均月花费为5871元,其中43%花在心智障碍者身上 [11] - 对特需信托感兴趣的多为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年收入超过20万元,月生活开支接近8000元 [10] 特需信托面临的挑战:需求侧 - 监护人难寻、难信、难做是核心困境,39%的被调研者反映没有可委托的亲属监护孩子或代管财产 [8] - 社会监护机构刚起步,与家长信任度低,且缺乏统一的职责与监督标准,28%的被调研者反映找不到可委托的社会组织 [8] - 家长对社会监护组织愿意支付的资金意愿不高,平均意愿支付费用为1471元/月 [8] - 特需信托资金门槛偏高,起步资金多为30万元以上 [10] 特需信托面临的挑战:供给侧与制度 - 信托机构反映特需信托服务利润微薄、事务繁杂、落地周期长 [3] - 从“房产入托”到“房产变现”的流程和规则有待畅通 [3][13] - 信托税制构成障碍,房产转入信托面临受让环节契税为个人持有三倍、持有环节房产税、处置时所得税达20%等高额税费 [14] - 监护人和受托人的责任边界存在模糊地带,例如指定服务机构倒闭后由谁帮助受益人变更服务提供方的问题 [9] 行业展望与建议 - 业界呼吁政府从顶层设计、系统构建方面进一步完善加强特需信托 [3] - 建议明确信托财产转移视同家庭内部传承,免征增值税,使以房产为主要资产的家庭可以放心设立特需信托 [14] - 将房产(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中住房占比69.3%)和股权等非资金资产纳入信托,可极大拓展用于保护特殊需要人士的财产范围 [12]
多地试点不动产信托
第一财经· 2025-11-24 04:06
行业背景与市场痛点 - 中国心智障碍群体规模约1200万至2000万人,其中孤独症谱系人群约1400万人[4] - 社会公共服务和政府财政支持主要集中于学龄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成年心智障碍者及其老年家长面临“支持断层”[4] - 46%的20至39岁心智障碍者和34%的40岁及以上心智障碍者长期处于“在家”安置状态,就业机会少且社会参与度低[12] 特需信托发展现状 - 特需信托在相关家庭中的知晓度达61%,近三年内有133位受访家长设立特需信托[4] - 家长为心智障碍人士未来生活预算的费用平均为123万元,预计可维持平均生活周期为15年[4] - 2023年原中国银保监会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提出“特殊需要信托”业务类别[7] - 2024年以来,北京、上海等地启动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房产等非资金资产可纳入信托[4][15] 特需信托面临的挑战 - 供给方挑战:服务利润微薄,信托机构反映“不赚钱”,事务繁杂且落地周期长,房产变现机制待畅通[5] - 需求方“人财事”三重困境:监护人难寻(39%家庭无亲属可委托监护)、资金门槛高(起步资金多超30万元)、服务体系适配度低[5][10][12] - 监护人与受托人责任边界模糊,例如指定托养服务机构倒闭后变更服务方的责任归属不明确[11] - 不动产信托税负高,受让环节契税为个人持有的三倍,持有环节需缴房产税,处置时所得税达20%,额外总税负达数十万元[16] 行业改进方向与建议 - 业界呼吁政府从顶层设计和系统构建层面完善特需信托,例如明确信托财产转移视同家庭内部传承并免征增值税[16] - 需进一步厘清房产变现的机制和程序问题,确保信托财产有效承接与监管[15] - 社会监护组织发展需政策支持,家长对社会监护的支付意愿平均为1471元/月,当前机构生存压力大且专业性不足[10]
“重阳敬老·法护银龄”金融养老与意定监护公益讲座在通州顺利举办
证券日报网· 2025-10-29 13:50
活动概述 - 活动主题为金融养老与意定监护公益讲座 聚焦特殊需要信托与意定监护知识普及 [1] - 活动名称为"重阳敬老·法护银龄"金融养老与意定监护公益讲座——特殊需要信托与意定监护知识普及行动 [1] - 活动于10月29日下午在北京市通州区举行 [1] 特殊需要信托的创新与应用 - 特殊需要信托被强调为一项创新金融法律工具 [1] - 不动产信托"全国首单"案例在通州区进行试点实践并起到示范作用 [1] - 通过将房产等不动产纳入信托架构 可有效保障资产安全并实现持续稳定的现金流 [1] - 信托收益可精准用于受益人(尤其是失能失智人士)的长期照护 显著提升其生活品质与尊严 [1] 行业协同模式与意义 - 活动采用"金融+法律+统战"的协同模式 [2] - 该模式为解决全社会面临的养老助残难题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北京城市副中心样本" [2] - 此举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在"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建设中探索金融赋能民生福祉的特色之路 [1]
爱的守护:中诚信托首次为湾区家庭设立特殊需要信托
第一财经· 2025-10-18 04:09
核心观点 - 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成功设立首单专为心智障碍家庭定制的特殊需要信托,标志着为特殊群体提供财富保护和照护需求服务进入新阶段 [1] - 该信托通过“保险+信托+服务”的综合解决方案,为心智障碍患者提供穿越父母生命周期的终身照护保障 [1][2] - 公司作为金融国企,致力于推动信托制度与公益服务深度融合,构建更系统、更温暖的特殊群体支持体系 [2][3] 信托设立背景与案例 - 信托委托人为一名自闭症儿童的母亲,其核心诉求是解决“家长离世,孩子失依”的终极焦虑,为孩子提供制度化的终身保障 [1] - 委托人将其在人保寿险投保的关爱星星年金险作为信托财产交付给公司,并设立特殊需要信托 [1] - 全球每160名儿童中就有1名患有自闭症,中国孤独症患者已超1300万人,并以每年近20万人的速度增长 [2] 信托产品结构与功能 - 该信托是公司首单“关爱星星”特殊需要信托,针对智力障碍、唐氏综合征、自闭症谱系等发展障碍成员家庭的特殊需求 [2] - 产品通过法律架构设计,依托信托、保险等制度工具,与第三方服务机构联动,构建“保险+信托+服务”综合解决方案 [2] - 信托具备“财产独立、专款专用、持续支付”三大核心功能,确保患儿在父母失能或离世后能获得稳定的生活支持与专业康复服务 [2] 公司战略与社会责任 - 公司发挥信托制度在财产隔离、资金管理与定向支付方面的独特优势,不断完善特殊需要信托服务体系 [2] - 公司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推动信托制度服务于更广大的群体,为受益人提供持续、稳定的金融与生活保障 [2] - 未来公司将继续携手多方探索更具专业性和可持续性的服务模式 [3]
为特殊群体提供金融保障
金融时报· 2025-08-14 02:54
核心观点 - 特殊需要信托为解决心智障碍家庭和无子女老人的民生保障问题提供了可行路径 正在江苏等地通过多方协作模式进行实践探索 [2][3][4] 行业需求背景 - 中国有8500多万名残疾人 其中心智障碍者约1200万至2000万人 [1] - 全国60岁以上无子女老人约1250万人 预计2035年将增至3100万人 [1] - 假设5%心智障碍者设立特殊需要信托 可为60万至100万人解决后顾之忧 [4] 业务模式创新 - 无锡出现"信托架桥、政府兜底"运作模式 国联信托"恒心24001号"为首单特殊需要信托 [3] - 特殊需要信托需民政部门、信托公司、服务机构、监护人、公益慈善组织等多方通力协作 [3] - 江苏信托推出2.0升级版"惠佑致远恒爱系列" 聚焦养老场景服务特殊需要老年人 [3] 服务架构特点 - 可汇聚金融、法律、公证、慈善、照护等多领域资源 [4] - 运行机制能与监护、遗嘱、保险等民事工具深度衔接 [4] - 实现对特定受益人的全生命周期照护 [4] 行业发展意义 - 提升信托工具可及性并丰富运用场景 展现信托制度普惠力量 [4] - 利用信托财产独立和风险隔离优势 成为信托公司回归本源转型发展的重要业务方向 [4]
为“托孤与养老”织好安全网
金融时报· 2025-08-14 02:21
特殊需要信托产品特点 - 臻鑫系列特殊需要信托将现金及保单存入信托账户 由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进行专业管理 且三方权责明确分离 受托人负责资金管理 服务指令权人负责人身性监护决策 监察人进行独立监督 [1] - 信托财产不仅用于特殊需要人员的医疗 托养等刚性支出 还预留部分资金满足委托人的养老需求 [1] - 通过信托财产的闭环管理 资金直接支付给指定服务机构 有效防范传统监护模式下财产被挪用或侵占的风险 [2] 特殊需要信托功能价值 - 信托作为资源整合平台 能够连接医疗 养老 居家照护等多元化服务供应商 构建全生命周期服务闭环 [2] - 通过信托制度的法律保障 既缓解特殊需要家庭的托孤焦虑 也为老龄化社会中的自主养老提供可持续方案 [2] - 为特殊需要家庭提供财产管理+人身监护+生活照护的全周期保障 具有明显的制度优势与社会价值 [1][2] 市场拓展与创新实践 - 上海启动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 心智障碍家庭户均674.8万元房产资产(抽样统计)已有望纳入信托 [3] - 公司调研了934个残障家庭需求 构建信托架构—专业服务—社会协同的全方位解决方案 [3] - 开创性探索信托监管+预付保障机制 建立服务机构资金管理体系 并落实监护支持+责任保障方案 [3] 行业发展与社会意义 - 特殊需要信托通过金融创新实现社会公平与人文关怀 为构建中国特色养老金融体系提供重要参考路径 [2] - 根据不同家庭实际需求不断优化升级的特殊需要信托 已成为破解托孤与养老困境的关键之举 [2] - 金融创新真正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 为特殊需要群体未来提供更坚实依托 [3]
让每一份托付都成为温暖守护
金融时报· 2025-08-08 07:52
特殊需要信托行业背景 - 中国自闭症患者总数超过1000万人 其中0-14岁患者约200万人[1] - 2024年10月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北京市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提出探索以养老为目的的特殊需要信托[1] 特殊需要信托产品特性 - 为特殊需要群体提供长期性、特定性和复杂性支持 包括生活照料、教育培训、就业支持和医疗康复等服务[3] - 具有财产独立性、信托财产目的特定、受托人信义义务约定俗成等核心特性[4] - 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形成互补关系 受托人需具备除财产管理外的事务管理能力[4] - 非营利组织作为受托人可增强信托公信力[4] 行业实践进展 - 上海国际信托、外贸信托、中诚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已在特殊需要信托领域开展实践[4] - 北京市通州区完成全国首例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 委托人为70岁居民 受益人为其40岁自闭症独子 受托人为国投泰康信托[5] - 信托财产为通州区房产 用途包括提供居住场所和支付终身照护费用[5] 不动产信托登记创新 - 在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标注信托产品名称 法律上明确房产作为信托财产的属性[7] - 通过房产转让方式完成产权过户 无需现金交易 大幅降低资金和时间成本[7] - 买卖双方缴纳契税后即可申请办理转移登记[7] 行业意义与发展前景 - 信托公司通过特殊需要信托展现金融服务领域的创新能力 拓展业务边界并丰富金融产品体系[4] - 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为金融服务民生领域开拓全新路径 被定义为"普惠型财富管理载体"[7] - 通州区案例标志着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7]
特殊需要信托:困局中破解“托付”难题
金融时报· 2025-08-08 07:52
核心观点 - 特殊需要信托是为特殊需要人群设计的信托服务方案 兼具业务属性和社会保障功能 目前处于发展萌芽阶段 需通过多方合作解决落地难题 [1][5][7] 行业参与情况 - 截至2023年末共13家信托公司开展业务 总规模1.65亿元 目前开展公司数量已约20家 [3] - 信托公司通过"特殊需要+家族""特殊需要+保险金""特殊需要+养老""特殊需要+慈善"等创新型业务嫁接满足客户需求 [5] - 实践层面自2019年开始探索 已有数百位家长为孩子设立类特殊需要信托 [2] 业务模式特点 - 具有特定性 长期性和复杂性三大特征 受托人需作为核心枢纽链接多方利益群体 [5] - 实现资产风险隔离 构建风险防火墙 提供全周期资产服务 精准实现财富传承意愿 [4] - 采用"信托+社会组织监督"模式 为资产托管和子女照护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 [5] 客户需求场景 - 年近80岁无子女客户通过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 实现房产出租收益与遗产传承 [3][4] - 孤独症患者母亲采用"保单+信托+服务"模式 通过年金保险积累财富 信托账户定向支付三类费用 [6] - 服务对象涵盖失能老年人约3500万人(占全体老年人11.6%)及心智障碍者约1200万至2000万人 [7] 发展挑战 - 公共性与个性化服务高成本之间存在匹配难点 [7] - 出现信托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需要信托公司垫付就医照护费用的情况 [8] - 面临社会认同度不足 监护组织缺失 托养机构匮乏 不动产信托税收较高等制度配套缺失问题 [8]
华宝信托探索慈善信托新模式 为特殊需要群体构筑长远保障
证券日报· 2025-08-06 07:19
项目概况 - 北京运河基石慈善信托正式成立 由华宝信托作为受托人 在北京市通州区政府指导支持下设立[1] - 项目通过专项资助特殊需要家庭设立不动产信托 破解信托税费痛点 为北京特殊需要困难群体构建可持续保障体系[1] - 首期资金专项补贴北京地区特殊需要家庭设立不动产信托的契税费用 单户最高资助2万元[1] 行业背景与需求 - 我国老龄化进程加速及特殊需要群体照护需求增长 以不动产为主要信托财产的特殊需要信托成为解决家庭长期照护资金难题的重要工具[1] - 今年4月北京市通州区完成全国首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 70岁田女士将房产置入特殊需要信托为其自闭症儿子锁定终身照护保障[1] - 当前不动产信托设立涉及契税等费用让许多家庭望而却步 客观上制约这项财富管理工具的普及[1] 创新模式与架构 - 采用"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模式 由八位热心市民与北京慧众慈善基金会共同出资发起[1] - 项目通过"特殊群体终身照护保障+慈善信托"架构设计实现多重突破[2] - 不同于传统慈善信托资金捐赠模式 发挥信托财产独立性优势 将捐赠资金定向用于补贴信托设立税费 形成"资助—设立—运营"闭环机制[2] 行业意义与影响 - 践行普惠金融 精准解决民生痛点 通过慈善信托资金补贴直接降低家庭设立不动产信托成本[2] - 服务养老金融 探索多方协同保障网络 为失能失智老人及其家庭提供基于不动产的可持续养老金融解决方案[2] - 激活不动产信托潜能 推动房产等非金融资产转化为长期照护资本 助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的现代照护体系[2] - 持续培育特殊需要信托市场 一个项目聚集信托工具在特需信托、不动产信托、慈善信托等多个需求场景下的运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