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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纤维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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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002254) - 2025年5月1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5-15 09:04
市值管理 - 公司通过夯实主业竞争力、优化资本结构、强化投资者沟通和回报等方式实现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动态平衡 [2] 业务合作 - 芳纶涂覆隔膜产品已进入国内多家头部电池企业的技术认证体系,与星源材质合作,共同出资设立烟台星和电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正与多家头部电池企业推进定制化开发,技术路线覆盖全场景需求 [2][6] 财务相关 - 一季度氨纶和芳纶盈利情况、二季度芳纶盈利情况需关注定期报告;拆迁补偿款具体内容见相关公告,按会计准则确认资产处置损益 [2][3][4][9] 股东信息 - 对于网友询问股东数的建议,公司将予以关注和考量 [5] 新规应对 - 电池安全新标准出台,公司会积极跟进 [6] 产品应用 - 芳纶涂覆等产品正在半固态电池中进行验证,针对全固态电池的应用正在研发相关材料 [7][10] 高管减持 - 公司高管减持是个人资金需求,与公司前景无关 [9] 业务规划 - 2025 年销售各类纤维及深加工产品约 10 万吨,加速增量业务成果落地,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盈利占比,推动芳纶涂覆隔膜等项目见效,全年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10] 股票回购 - 限制性股票回购对象是股权激励授予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并非无限售流通股份 [10] 业绩与价格差异 - 调研中行业价格即时变化陈述与定期报告公司多项业务综合经营成果反映不同,业绩变动幅度锚定上年同期 [11]
芳烃橡胶早报-20250514
永安期货· 2025-05-14 11:24
芳烃橡胶早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所依据的信息均来源于交易所、媒体及资讯公司等发布的公开资料或通过合法授权渠道向发布人取得的资讯,我们力求分析及建议内 容的客观、公正,研究方法专业审慎,分析结论合理,但我司对信息来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依据的信息和建议不会 发生任何变化。我们提供的全部分析及建议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您的任何投资建议及入市依据,您应当自主做出期货交易决策,独立承担 期货交易后果,凡据此入市者,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我司在为您提供服务时已最大程度避免与您产生利益冲突。未经我司授权,不得随意转 载、复制、传播本网站中所有研究分析报告、行情分析视频等全部或部分材料、内容。对可能因互联网软硬件设备故障或失灵、或因不可抗力 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信息中断、延迟、遗漏、误导或造成资料传输或储存上的错误、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统篡改或伪造变造资料等,我司均不承担 任何责任。 研究中心能化团队 2025/05/14 P T A 日期 原油 石脑油 日本 PX CFR 台湾 PTA内盘现 货 POY 1 50D/4 8F 石脑油裂 解价差 PX加工差 PTA加 工差 聚酯毛利 PTA平衡 负荷 PTA负 ...
泰和新材: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4 10:15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42,706,083元(含税)[1] - 分红总额计算方式为(总股本862,945,783股-回购账户股份8,824,123股)×0.5元/10股[1][4] - 按除权前总股本计算的每股现金分红为0.0494887元/股[4] 分配对象与实施时间 - 权益分派对象为2025年5月2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2日[2]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机构划入资金账户[3] 税务处理 - 通过深股通持有的股份(香港投资者、QFII/RQFII)每10股派0.45元(税后)[2] - 个人投资者持股期限≤1年需补税0.05元/10股,持股>1年免税[2] - 证券投资基金中香港投资者份额按10%征税,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2] 特殊股份处理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824,123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1][4] - 若股权登记日前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变动,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调整总额[2] 除权价格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4887)元/股[4] - 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将相应调整[4]
万凯新材: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5-14 09:25
保荐工作概况 - 保荐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为万凯新材 保荐代表人为张磊和李鹏飞 [1] - 保荐机构每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次 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与信息披露一致 [1] - 保荐机构发表专项意见11次 均未提出非同意意见 [1] - 保荐机构于2024年12月24日开展培训 内容涵盖投资者保护、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监管法规 [1] 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 - 2024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997.48万元 业绩由盈转亏 [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409.86万元 [1][2] - 毛利率同比下降3.14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收入下降1.71% [1][2] - 业绩变动主因包括聚酯瓶片新增产能集中投放导致行业加工费下降 以及较高的存货跌价准备 [2] 保荐机构变更与监管情况 - 原保荐代表人杨磊杰因个人原因离职 由李鹏飞接替 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 [2] - 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因未充分核查关联方情况及资金流水核查程序存在瑕疵 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2] - 中金公司因在思尔芯科创板IPO保荐服务中未勤勉尽责 被中国证监会处以没收保荐业务收入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3] - 中金公司已就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积极推进整改 [3] 承诺履行与合规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事项均得到履行 未出现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2] - 保荐机构未发现公司存在需关注的重大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财务资助等领域均无问题 [1][2]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开展
中国化工报· 2025-05-14 02:34
在强化专业供给方面,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为导向,重点遴选、培育一批既懂行业又懂数字化的 服务商,针对性开发一批行业属性强、赋能效果优的"小快轻准"解决方案,市场化、常态化支撑细分行 业中小企业开展高质量数字化转型。 在加强路径引领方面,以试点工作为契机,重点鼓励和支持人工智能、数据要素等新技术、新要素,以 及"链式"转型、集群园区转型等新模式在中小企业的探索应用,系统性发掘一批场景适配好、赋能价值 高的创新实践。 据悉,今年试点工作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纤维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等 重点行业,重点任务包括围绕企业需求,突出转型实效;供需双向发力,强化专业供给;鼓励探索创 新,加强路径引领;强化机制创新,夯实要素保障;加强经验总结,持续优化举措等5方面内容。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选取的细分行业应体现自身产业基础和特色优势,具有产值规模较大、中小企 业集聚度较高、改造潜力较深、改造后效益提升明显的特征,避免分散。同时,还要结合不同行业特 点,深入梳理行业共性改造需求,分业分级推进试点企业的数字化改造。 具体来看,在突出转型实效方面,要求精准把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际需求,剖析"不愿转、 ...
质疑不断!氨纶龙头关联重组告败
中国基金报· 2025-05-14 00:32
资产重组终止 - 华峰化学宣布终止60亿元资产重组计划,原拟收购华峰合成树脂100%股权(40.4亿元)和华峰热塑100%股权(19.6亿元)[2][5] - 重组方案因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股东主导投票,19项议案均未获通过,赞成票比例未超47%[6][8] 中小股东反对原因 - 标的资产溢价过高:华峰合成树脂评估增值率506.96%,华峰热塑增值率478.49%[8] - 标的公司2024年大额分红合计20亿元(华峰合成树脂15.56亿元,华峰热塑4.6亿元),导致负债率攀升至75.75%和85.21%[8][9] - 华峰热塑在分红4.6亿元同时短期借款增加3亿元,引发市场质疑[8] 公司财务状况 - 华峰化学2022-2024年归母净利润持续下滑,分别为28.44亿元(-64.17%)、24.78亿元(-12.85%)、22.2亿元(-10.43%)[9] - 2025年一季度营收63.14亿元(-5.15%),归属净利润5.04亿元(-26.21%),扣非净利润4.6亿元(-29.92%)[9] - 截至5月13日公司市值353.3亿元[9] 交易结构细节 - 交易对手方为控股股东华峰集团及实控人尤小平家族,构成关联交易[5][6] - 议案十四表决结果显示:同意47.0399%,反对9.9788%,弃权42.9813%,未达2/3通过门槛[6]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 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补充公告
20万吨尼龙6切片项目 -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为20万吨尼龙6切片项目,实施主体为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1] -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占地面积64,059.43平方米,已获得不动产权证书[2] -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3条尼龙6连续聚合生产线、1条特种尼龙试验线、1套MVR蒸发浓缩回收装置,具备生产工程塑料级、薄膜级等高端差异化产品能力[3] - 建设周期与进度:总计划2年8个月,2022年12月开工,截至2024年12月累计投入53,792.62万元,土建工程合同金额14,416.89万元(优惠5%),安装工程合同金额12,700万元(优惠19%)[3] - 投资构成:总投资89,912万元,其中使用终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2,800万元,其余由公司自筹[4] - 工艺流程:三线采用国产工艺生产工程塑料级切片,四线五线采用进口工艺生产半消光和全消光切片[5] - 原材料供应:主要原料液体己内酰胺通过管道输送供应充足,其他辅料通过汽车运输[6][7] - 经济效益: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8.87%,静态投资回收期10.95年[7] - 环保措施:环保投资626万元,年运营费用约606万元[9] - 政策支持: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属于鼓励发展的差别化功能性化学纤维领域[11][12] 5万吨己二腈项目 -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为5万吨/年己二腈项目,实施主体为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16] -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占地面积145,547.25平方米,已获得不动产权证书[17] -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己二腈和氢氰酸生产装置及配套辅助设施[18] - 建设周期与进度:总计划3年,2021年11月开工,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延期至2025年12月完工,截至2024年12月累计投入100,020.09万元,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41,000万元(土建优惠4.5%,安装优惠13%)[18] - 投资构成:总投资148,689.11万元,其中使用终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7,300万元,其余由公司自筹[19] - 工艺流程:采用丁二烯直接氢氰化技术生产己二腈,安氏法生产氢氰酸[21] - 原材料供应:主要原料丁二烯、天然气等通过长期合作协议和市场采购保障[22][23] - 经济效益: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8.05%,静态投资回收期11.31年[24] - 环保措施:环保投资9,650万元,年运营费用约1,213.54万元[26] - 战略意义:突破国外技术垄断,解决"卡脖子"问题,延伸公司下游产业链[28] 行业与政策背景 - 尼龙6项目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差别化功能性化学纤维产业政策,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11][12] - 己二腈项目响应国家解决关键材料"卡脖子"问题的政策导向,实现技术国产化突破[28] - 平顶山市正在建设"中国尼龙城",推动千亿级尼龙产业基地发展,项目将完善当地产业链配套[14] - 尼龙6项目采用进口与国产结合的先进连续聚合技术,设备国产化率高,投资和运行成本显著降低[15] - 己二腈项目采用丁二烯直接氢氰化法,具有工艺流程短、投资低、节能环保等优势[30]
南京化纤扣非七年累亏16.7亿 拟16亿重组南京工艺转型谋变
长江商报· 2025-05-13 23:12
主业持续低迷与重组背景 - 公司原有业务粘胶短纤、莱赛尔纤维、PET结构芯材生产和景观水供应持续亏损,2024年净利润亏损4.49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4.61亿元,同比增亏142.63%和131.84% [1][6] - 2018年至2024年连续七年扣非净利润亏损,累计亏损约16.74亿元 [1][6] - 亏损原因包括莱赛尔纤维市场价格下行、原料进口木浆价格上涨、子公司金羚生物基生产成本与售价倒挂、风电业务价格下跌等 [6] 重组方案细节 - 重组包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三部分,总交易价格16.07亿元 [2][3] - 拟置出全部资产及负债(账面价值5.57亿元,评估值7.29亿元,增值率30.84%),置入南京工艺100%股份(账面价值10.31亿元,评估值16.07亿元,增值率55.89%) [4] -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亿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产业化应用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3] - 交易对方新工集团、新工基金、机电集团均为关联方,南京市国资委保持实控人地位不变 [4] 置入资产南京工艺情况 - 2023年和2024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93亿元和4.97亿元,净利润7880.68万元和4.1亿元,扣非净利润7762.55万元和7871.22万元 [1][6] - 2024年末资产总额15.27亿元,负债总额4.97亿元,所有者权益10.31亿元 [7] - 主营业务为滚动功能部件研发生产销售,将帮助公司切入装备制造核心零部件行业 [4] 业绩承诺安排 - 若2025年完成交易,2025-2027年业绩承诺资产1租金净收益分别不低于2319.45万元、2433.62万元、2562.33万元,资产2收入分成额分别不低于1235.82万元、970.55万元、769万元 [7] - 若2026年完成交易,2026-2028年业绩承诺资产1租金净收益分别不低于2433.62万元、2562.33万元、2689.90万元,资产2收入分成额分别不低于970.55万元、769万元、624.75万元 [7] 业务转型方向 - 交易完成后主营业务将变更为滚动功能部件研发生产销售,实现从化纤行业向装备制造核心零部件行业的战略转型 [2][4] - 通过注入成熟产品线、客户群和技术人才快速实现业务升级 [4]
南京化纤重大资产重组草案出炉 主业有望“脱胎换骨”
证券日报· 2025-05-13 16:09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 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 [2] - 拟置出资产作价7.3亿元 拟置入资产作价16.07亿元 差额约8.77亿元 [4] - 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亿元 其中4.19亿元用于南京工艺滚动功能部件国产化关键高端制造装备产业化应用项目 [3] 交易结构 - 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全部资产、负债与控股股东新工集团持有的南京工艺52.98%股份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 [2] - 拟向新工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南京工艺52.98%股份与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 [2] - 南京工艺剩余的47.02%股份拟向新工基金、机电集团等13名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3] 财务表现 - 2021年至2024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5亿元、-1.77亿元、-1.85亿元、-4.49亿元 [3] - 2025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23.68万元 [3] -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均有所提升 有利于增强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4] 业务转型 - 重组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滚动功能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4] - 南京工艺主要从事以滚珠丝杠副、滚动导轨副等为代表的滚动功能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4] - 持续亏损的传统业务被剥离 注入盈利能力较强的滚动功能部件业务 [5] 业绩承诺 - 业绩承诺方承诺南京工艺投资性房地产2025-2027年承诺租金净收益分别不低于2319.45万元、2433.62万元和2562.33万元 [5] - 技术类无形资产2025-2027年承诺收入分成额分别不低于1235.82万元、970.55万元、769万元 [5] 行业专家观点 - 重组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资产质量 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为未来发展注入新活力 [5] - 南京工艺将获得更广阔的资本运作平台 有助于加速业务拓展和市场份额提升 [5] - 建议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 推动技术创新 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5]
三年亏损超8亿!南京化纤启动重大资产置换,能否扭转乾坤?
格隆汇· 2025-05-13 08:19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 公司计划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1] - 拟置出资产作价7.29亿元,拟置入资产作价16.07亿元,差额8.77亿元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支付 [1] - 交易方案包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三个部分 [3][4] 交易结构细节 - 重大资产置换涉及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与新工集团持有的南京工艺52.98%股份等值部分置换 [4][5]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覆盖新工集团持有的南京工艺52.98%股份差额部分及13名对象持有的47.02%股份 [4][5] -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亿元,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新工集团拟认购不低于1亿元 [4][5] 财务数据与估值 - 拟置出资产评估值7.29亿元,交易价格7.29亿元 [4] - 拟置入资产评估值16.07亿元,交易价格16.07亿元 [4] - 公司总市值64亿元,股价17.47元/股,当日下跌3.53% [1] 业务转型与影响 - 交易前主营业务为粘胶短纤、莱赛尔纤维、PET结构芯材生产和销售及景观水供应 [5] - 交易后主营业务将变更为滚动功能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5] - 本次交易被定义为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升级 [13] 股权结构变化 - 交易前控股股东为新工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南京市国资委 [5] - 交易后新工集团及下属企业合计持股比例42.91% [5][6] - 新工基金、机电集团等新进股东通过交易获得持股 [6] 经营业绩表现 - 2022-2024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1.77亿元、1.85亿元和4.49亿元,累计亏损超8亿元 [7] - 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66亿元 [7] - 2025年一季度营收7313.16万元,同比下滑31.24%,归母净利润亏损5323.68万元,同比下滑63.26% [8][9] 行业背景与政策环境 - 粘胶短纤2024年市场份额96.17%,产量达429万吨 [10] - 行业受政策推动向绿色化、高端化转型,《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强化环保要求 [12] - 原料进口木浆、液碱价格上升,煤炭价格降幅不足以扭转局面 [9] 业绩承诺与保障 - 新工集团、新工基金、机电集团作为业绩承诺方对南京工艺特定资产进行业绩承诺 [6] - 若业绩承诺资产未达累积承诺业绩数,业绩承诺方需对公司进行补偿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