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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落实国家公园法,专家这样说(上)
中国自然资源报· 2025-09-19 06:53
核心观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于2025年9月12日通过 将于2026年1月1日施行 标志着国家公园体系建设进入法治化阶段 旨在保护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 构建国土空间保护新格局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2] 管理体制 - 法律明确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 确立国务院主管部门、有关部门、管理机构及地方政府的协同管理架构 并建立跨区域协调机制 以解决多头管理和权责交叉问题 [13] - 需平衡垂直与属地管理间的权责利 通过生态补偿与利益共享机制 如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偿因保护受限地区 并优先聘用当地居民及扶持特许经营 实现保护与发展协同 [15] - 协调机制需实体化与常态化 对跨省国家公园设立中央牵头的常设协调办公室 赋予综合协调权和监督权 建立负面清单和督办机制 确保保护目标与执法标准统一 [17] - 综合执法需与原有体系衔接 通过地方立法明确管理机构执法权与程序 加强执法人员跨领域培训 并建立周边地区执法联动机制 防止违法行为逃避监管 [19] - 保障体制长期稳定需资金保障 建立以中央财政为主、地方配套为辅、社会资本参与的长效机制 并构建统一智慧管理平台 运用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支撑科学决策 [21] 民生改善与公众参与 - 法律坚持全民公益性 鼓励公众参与保护 并通过机制促进民生改善 实现生态保护与富民双赢 需统筹保护与发展 强化法律落实 [21] - 构建公众参与生态保护共同体 让老百姓从保护中获得经济收益 法律规定维护集体土地权利人权益 优先聘用当地居民为生态管护岗 需以民生需求为出发点 建立多方协同治理格局和常态化沟通机制 [23] - 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片区集体土地占比66.6% 居住3350多人 传统产业依赖自然资源 需破解保护与发展矛盾 [24] - 武夷山推广生态茶园模式 套种近2万株树木 建设4000多亩生态茶园 提升茶叶品质 并规范特许经营 吸纳195名居民担任管护等岗位 带动1200余名村民从事旅游服务 实现护生态与谋生计双赢 [28] - 园地协同需管理机构与政府树立一盘棋思维 在法律支撑下 于一般控制区开展科普和生态旅游等活动 加强访客管理 确保生态保护前提下形成共生共荣发展共同体 [30] - 武夷山建立一中心四服务机制 以服务社区为核心 支持绿色产业等项目 将主景区日环境容量控制在3.2万人次以内 并推动生态价值转化 引导村民发展民宿和旅游 创新划定4252平方公里保护发展带 发展环境友好产业 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良性互动 [31] - 法律要求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实施分区分类差别化补偿 武夷山落实11项补偿内容 对129.29万亩生态公益林按每年每亩32元补偿(比区外高9元) 赎买1.42万亩商品林 对9.08万亩毛竹林给予每年每亩118~149.5元补偿 并对7.76万亩集体山林实行景观补偿 保障林农权益 [33] 监测与监管 - 监测工作需围绕保护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目标 开展长期连续多元、多维、多尺度的生态大数据监测 包括生态要素状态及长期动态变化 以及社会、文化、经济等关联要素 [38] - 法律鼓励科技研究与应用 加强监测网络体系建设 国家林草局已建立生态感知系统 形成互联—感知—大数据智慧化管理模式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实现实时监测全覆盖 集成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 监测生物多样性及人为活动 预警人兽冲突风险 [40] - 监管覆盖管理、规划、执法和社会监督多层 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加强统筹 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管理机构建立巡护制度 配备人员和装备 加强站点建设 记录生境变化并制止违规行为 有关部门定期评估并公布状况 实行考核评价制度 对问题突出地区约谈整改 [42] - 执法层面强化综合执法 管理机构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建立执法协同机制 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 首批5个国家公园中4个由管理机构实行资源环境一体化综合执法监督 [43] - 规划层面国家公园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监管系统 总体规划可规定差别化管控措施 包括季节性管控 社会监督层面管理机构需公开工作情况 接受监督 [44]
我市多地入选国家级幸福家园行动共建名单
南京日报· 2025-09-19 02:35
入选名单与意义 - 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街道、雨花台区雨花街道、西善桥街道西善花苑社区、板桥街道绿洲社区和赛虹桥街道小行社区成功入选2025年城乡社区高质量发展幸福家园行动共建名单 [1] - 此次入选标志着南京在推动城乡社区高质量发展、构建人民幸福生活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1] 特色治理实践 - 雨花台区板桥街道绿洲社区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有42栋住宅楼、居民2806人,通过深挖南京中船绿洲机器有限公司集体文化与红色基因,建立厂史回忆馆展示百余件展品,再现67载奋斗历程 [2] - 栖霞区燕子矶街道打造“幕燕行知”治理品牌,构建“街道—社区—网格—楼栋”四级联动体系,并部署智能梯控系统、为高龄独居老人安装智能守护设备以提升数字治理能力 [3] - 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西善花苑社区通过“老少融合”方式组建“爱伴银龄”志愿服务队,为213名独居老人服务,挖掘培育居民骨干及热心商户400余人,孵化14支自组织志愿队伍 [3] - 燕子矶街道创新打造“燕子集”市集品牌,每月定期汇聚小吃、手作、非遗展演等,激活滨江消费并促进邻里互动 [3] 多元协同共建机制 - 燕子矶街道通过“红链党建枢纽”整合区域资源,与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等10家单位共建“幕燕行知”红色实境教育路线,并创新“政企金、产学研”协同机制 [4][5] - 南化新村社区设立“解忧杂货铺”,由检察官、法官、律师组成“专家解忧团”与居民“草根解忧团”定期提供矛盾调解服务 [5] - 雨花台区雨花街道依托“南京南站区域党建联席360”机制,在1600平方米的党群服务中心内吸纳355家企事业单位、236名“两新”组织党员,开展系列服务并成立“360红小蜂”志愿服务队吸引新就业群体参与治理 [5] - 雨花台区赛虹桥街道小行社区建立9个“红色话匣子”议事厅、选拔150余名“红色楼栋长”,创新吸纳辖区多元主体成为“红色合伙人”,新投入使用的嵌入式服务综合体集托育、养老、助餐、健身、文化等功能于一体 [6] 创新方向与未来规划 - 此次入选单位代表了不同类型社区的治理创新方向,其共同点在于以党建为引领,激活内生资源与外部合作,形成可持续的良性发展 [7] - 下一步入选单位将与全国其他共建社区加强交流,对接专家资源,在智慧治理、服务融合、机制创新等方面进一步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幸福家园建设“南京经验” [7]
锚定“人海和谐”建设海洋生态
经济日报· 2025-09-17 22:07
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建设成效 - 海洋生态状况总体稳中向好,珊瑚礁和红树林生态系统状况以优良为主,河口和海湾生态系统基本稳定 [1] - 珠海全方位构建海岛生态系统,整治修复受损岸线累计3.9千米、边坡复绿5公顷、裸地复绿24公顷,全岛森林覆盖率提升至64% [1] - 生物多样性持续恢复,中华白海豚、海龟等珍稀物种得到有效保护,2017年至2021年珠江口中华白海豚数量稳定在约2600头 [1] 国家政策与方案支持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提出"八个坚持"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2] - 生态环境部实施《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方案》,重点建设110余个美丽海湾以系统提升海湾生态环境质量 [2] 协同治理与开发保护模式 - 加强陆海统筹、河海联动,推动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各区域一体化机制 [3] - 明晰政府、企业、公众等主体责任,形成以政府主导、多元共治的格局以提升整体治理效能 [3] - 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例如将生态脆弱区划入海洋生态开发与保护红线 [3] - 推进岸线和滩涂湿地保护恢复、生态系统常态化监测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强海洋污染协同治理 [3] 科技赋能海洋生态保护 - 实施"科技兴海"战略,通过观测、模拟、预测三位一体途径精准掌握海洋生态环境变化 [4] - 利用人工智能赋能海洋生态治理,借助智能机器人、无人机、卫星等高科技产品动态监测红树林、珊瑚礁、中华白海豚等 [4] - 突破海洋领域"卡脖子"技术难题,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透明海洋"和"智慧海洋"建设 [4]
让“烟火气”不扰民!上海再出措施
国际金融报· 2025-08-28 12:54
外摆位政策框架 - 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外摆位设置 提升街区"烟火气"的若干措施》 为外摆位设置提供科学规范指引并有效提振消费 [1] - 政策是对4月《关于进一步优化设摊治理 提升城市"烟火气"工作方案》的细化和提升 全市现有设摊点位997处 包括管控点66处 疏导点438处 特色点493处(含外摆位376处 特色集市117处) [2] 区域规划与管理机制 - 外摆区域需经科学民主评估 考虑街区功能定位 道路条件 人流密度及居民区距离等因素 适宜场所包括设摊特色点 商圈 园区 景区 广场 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等 [2] - 建立经营业态"白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鼓励法定节假日及"五五购物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适度延长外摆经营时间 [3] - 属地管理部门需定期评估外摆位设置情况 实施动态调整机制 对反复投诉或整改不力点位调整或取消设置 [5][6] 设施规范与安全标准 - 外摆位设置需与区域风貌契合 确保安全稳固整洁美观 市政道路需保留2米及以上连续通畅人行空间 不得占用非机动车道和盲道 [3] - 禁止利用外摆位直接加工食品 仅提供餐饮成品 需配备防护设施和消防器材 禁止乱倒污水和私拉电线 [4] - 属地管理部门需在划定区域增加公共照明 垃圾收集容器 移动厕所等配套服务设施 [4] 多元协同治理体系 - 倡导建立自律组织 畅通投诉渠道 探索"多格合一""街道吹哨 部门报到"等共商共治机制 [5] - 上海各区已通过公众号公示设摊"一张图"(开放区域) "一张表"(点位信息) "一套流程"(申请渠道) 并形成治理办法与典型案例 [6]
“电鸡”集中停放充电 每组不超20个端口
南方都市报· 2025-08-28 05:16
行业背景与论坛概况 - 首届深圳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论坛以"智绘湾区 骑迹未来"为主题 聚焦行业安全管理痛点与产业创新 旨在构建多元共治的出行生态[1] - 论坛发布广东省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规范》 编号DB44/T 2703—2025[1] - 政府机构 科研院校 行业协会及产业链企业代表共500余人参与论坛[1] 行业挑战与发展方向 -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深圳市民重要出行方式 但面临消防安全 交通秩序 电池质量和充电设施不足等管理挑战[2] - 需平衡便利与安全 发展与秩序的关系 通过多元共治破解难题[2] - 深圳将推广智能电池 充电桩和物联网监管技术 完善全链条标准体系[2] 技术推广与社区服务 - 论坛启动"换电之城进社区"项目 推动安全换电服务进入社区以解决居民充电难题[3] - 广东省电动车商会提出"电动自行车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服务平台" 强调数字化监管重要性[3] 充换电设施运营规范 - 集中充换电设施需符合GB 50057建设标准 充电端口每组不超过20个 组间需设置防火隔墙或间距[4] - 运营场地需公示基础信息 充电操作指示 收费标准 24小时服务电话及安全注意事项[4] - 运营单位需每周进行安全巡检 每季度进行定期安全检查[5]
2025首届深圳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论坛成功举办
南方都市报· 2025-08-26 06:47
论坛背景与意义 - 首届深圳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论坛以"智绘湾区,骑迹未来"为主题 聚焦行业安全管理痛点难点与产业创新 致力构建多元共治的出行生态 [1] - 论坛汇聚政府机构 科研院校 行业协会及产业链企业代表共500余人 围绕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系统性解决方案进行探讨 [1] -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深圳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方式 是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维系民生百态和新业态发展 [1] 行业现状与挑战 - 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持续增长 消防安全 交通秩序 电池质量 充电设施不足等管理挑战成为城市治理新课题 [1] - 行业需要平衡"便利"与"安全"及"发展"与"秩序"的关系 以多元共治破解现实难题 [1] 政策与标准建设 - 广东省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规范》(DB44/T 2703—2025)在论坛期间正式发布 [1] - 论坛推动形成"党委领导 政府负责 部门协同 企业主责 社会参与 科技支撑"的治理新格局 [2] - 深圳将完善全链条标准体系 积极推广智能电池 充电桩和物联网监管等技术 [2] 技术创新与应用 - 论坛举行"换电之城进社区"启动仪式 推动安全换电服务走进社区 解决居民充电难题 [2] - 广东省电动车商会执行会长介绍"电动自行车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服务平台" 强调数字化监管重要性 [2] - 深圳作为改革创新前沿 将通过技术标准升级和智慧监管应用筑牢市民安全防线 [2] 论坛成果与展望 - 论坛通过政策解读 技术分享与仪式启动 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共识与行动落地 [2] - 深圳将持续探索可持续 可推广的治理方案 为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和行业健康发展注入新动力 [2]
阳光下的守护丨重庆渝中公安创新“网约房”治理新模式
环球网· 2025-08-20 11:02
行业规模与市场背景 - 重庆渝中区作为热门旅游核心区 2025年春节假期吸引游客超千万人次[1] - 区域内网约房数量达1.6万余间 主要分布在高楼公寓和居民小区中[1] - 网约房作为新兴住宿业态 依托互联网平台提供在线选房和密码解锁服务 深受年轻人青睐[1] 监管体系创新 - 2024年底出台全国首个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网约房管理试行办法》 明确公安部门为主管单位并细化10余个部门职责[3] - 建立"一房一码"动态管理机制 每间网约房需通过"渝快办"平台申报并生成唯一房源码[3] - 已发放房源码1.3万余个 实现房源底数清、情况明的管理目标[3] 技术应用与效率提升 - 通过"畅住助手"小程序实现实名认证和手机蓝牙解锁门禁 登记准确率从不足60%提升至100%[5] - 智能门锁普及率达74.83% 为经营者年均减少手动登记时间超2万小时[5] - 实施四色管理制度(绿蓝黄红) 初始10分绿码 低于6分红码强制下架[5] 协同治理成效 - 成立网约房自治联盟并制定《经营自律公约》 2025年以来协同处置纠纷近400起[6] - 涉网约房警情同比下降33.8% 有效化解邻里干扰和价格纠纷等矛盾[6] - 通过"渝快办"和"畅住助手"实时收集投诉并自动流转至多部门协同处置[6] 未来发展规划 - 依托"畅住助手"小程序为住客提供个性化旅游推荐 为经营者接入智慧营销系统[6] - 政府通过数据分析优化资源配置 推动网约房从安全薄弱点转变为治理亮点[6] - 当前1600家经营者参与治理 实现政府治理与行业发展的良性互动[7]
大城善治重在“绣花功夫”
经济日报· 2025-08-19 22:04
城镇化发展阶段转变 - 中国城镇化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 城市发展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增效阶段 [1] - 2024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 但伴随城市规模扩大出现基础设施不足 公共服务滞后等"城市病"问题 [1] - 城市治理需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剧 利益诉求多元化等新挑战 需通过精细化治理提升运行效率 [1] 智慧城市与数字治理 - 智慧城市建设需依托大数据 云计算技术构建智能中枢 实现数据互联共享提升治理效能 [2] - 技术应用可精准识别城市运行问题 实现安全风险早预警早处置 提升治理精准度 [2] - 需破解政府部门"数据孤岛"问题 完善数字空间安全防范体系 通过制度创新补齐治理短板 [2] 民生导向的治理实践 - 城市治理需聚焦群众关心的老旧小区改造 公交优化 历史街区活化等具体问题 [3] - 各地创新举措推动"见物"与"见人"结合 实现城市发展"高度"与"温度"的统一 [3] - 治理模式需从政府包揽转向政府 市场 社会多元共治 催生更多细分服务提升能级 [3]
积极探索保护城市生物多样性
经济日报· 2025-08-13 22:05
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 - 生物多样性是衡量城市生态健康状况的关键指标,也是保证城市韧性的重要因素,能够增强城市生态系统的适应能力与恢复能力 [1] - 生物多样性既是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品质的重要载体,也是增进居民生活幸福指数的关键要素 [1] - 生物多样性为生态旅游、绿色经济等新兴产业赋予资源支撑,促使城市经济朝着低碳化方向发展 [1] 我国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进展 -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首次将"城市生物多样性"作为重要事项进行战略部署,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任务 [1] -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广东潮州市等地制定市级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深圳、青岛等城市修订本地规划,政策体系更加完备 [1] - 生物多样性评价指标融入国家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的评定体系,上海市提出"生境花园"建设理念,济南市探索创建生态廊道桥 [1] 当前面临的挑战 - 部分城市对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视程度不够,蓝绿空间分布零散且缺乏连通性 [2] - 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尚未实现全域覆盖,难以为保护工作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2] 强化科技赋能的措施 - 加快构建覆盖全域的智能监测网络,运用遥感技术、传感器及人工智能算法对生物群落展开即时追踪和系统性分析 [2] - 打造城市生物多样性大数据平台,整合监测数据、科研成果及生态信息资源,利用云计算和数据分析工具挖掘数据价值 [2] - 运用基因技术研究珍稀濒危物种,开发人工繁育技术,完善种群结构、提升品质水平 [2] 深化多元共治的举措 - 构建跨部门合作机制,明确职责边界,避免监管盲区或职能重叠 [2] - 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利用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拓宽社会意见表达渠道 [2] - 以政策激励引导企业将生物多样性纳入发展战略规划,对主动开展保护工作的予以支持 [2] - 促使社会组织在科普宣传、志愿活动等方面担当桥梁角色,降低公众参与门槛 [2] 融入空间规划的方案 - 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纳入总体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转化为刚性约束指标 [3] - 优化设计生态廊道网络,整合公园、湿地、林地等关键节点,塑造连续完整的生物迁徙通道 [3] - 创建基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土地开发强度分区机制,在城市更新项目中预留生态保育空间 [3] - 健全规划环评制度,将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归入项目审批前置程序,构建规划执行效果的动态监测与反馈体系 [3]
价格法修订,筑牢“反内卷”关键防线
搜狐财经· 2025-08-01 04:51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旨在治理企业间“内卷式”价格竞争,通过完善定价机制、明确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和法律责任,为数字经济等新业态构建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企业从价格战转向技术创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1][2][6] 价格法修订的背景与目标 - 针对网约车、共享单车、外卖等平台经济领域出现的低价倾销等“内卷式”竞争,此类竞争导致企业巨额经营亏损与社会资源浪费,并弱化企业创新能力,阻碍产业升级 [2] - 本次修订是价格法自1998年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旨在回应数字经济带来的价格监管挑战,并与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共同构成反内卷的防线 [1] 修订内容的核心方向 - 完善政府定价相关内容,定价机制从“定水平”转变为“定机制”,要求政府在制定指导价或定价时开展调查并听取消费者等各方意见 [3] - 进一步明确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针对新经济问题纳入“利用算法实施价格串通”、“基于个人信息的价格歧视”等条款 [5] - 健全价格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明确平台企业在价格行为中的连带责任,以保护平台生态内中小经营者 [5] 修订带来的积极转变 - 推动消费者角色转变,使其从“产品接受者”转变为“定价参与者”,通过意见表达直接影响定价过程,借鉴了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成熟实践 [3] - 通过遏制恶性价格战,倒逼企业将资金转向生产研发,从而提升劳动者报酬水平,保障零售、物流等领域灵活就业者的合法权益 [4] - 价格治理体系转向适配数字经济发展,规范“大数据杀熟”、算法定价歧视等新型价格问题,为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营造“以质取胜”的发展环境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