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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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破解碳市场发展关键难题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02 21:51
碳市场制度建设 - 形成"强制+自愿""政府+市场""国内+国际"立体化碳排放交易制度体系 [1] - 明确强制碳市场与自愿碳市场的定位、发展目标及相互关系 [2] - 通过优化配额管理制度完善碳定价机制 包括总量控制、有偿分配和配额储备等手段 [5] 市场发展现状 - 全国碳市场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市场 累计成交量6.94亿吨 累计成交额477.16亿元 [2] - 自愿碳市场累计成交250.16万吨 累计成交额2.1亿元 [2] - 强制碳市场覆盖电力、钢铁、水泥等20多个行业 新增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及四氟化碳、六氟化二碳温室气体 [3] 市场机制完善 - 引入金融机构、非履约主体及自然人等多元交易主体 [3] - 支持金融机构推进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 [3] - 采用拍卖、定价发售等市场化定价机制反哺低碳项目开发 [5] 数据质量监管 - 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严厉打击数据造假行为 [4] - 完善全链条技术规范和标准 提升监测、报告和核查(MRV)能力 [4] - 建设数智化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审定核查机构退出机制 [4] 产业发展机遇 - 可再生能源和工业节能降碳领域迎来新发展机遇 [5] - 新型电力系统和氢氨醇储、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领域获得发展契机 [5] - 碳清除和资源化利用、企业碳管理和碳金融服务领域存在市场机会 [5]
开启中国碳市场建设新征程,激发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内生动力|碳市场建设解读①
中国环境报· 2025-08-28 23:19
碳市场定位与功能 - 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政策工具 [1] - 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和以碳市场为主体建立完善碳定价机制的功能要求 [1] - 全国碳市场建设部署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中国碳市场建设进入新征程 [1] 市场机制作用 - 建立全球覆盖排放量最大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2] -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励全社会参与绿色低碳行动 [2] - 企业可自主选择履约路径通过技术改造减少排放或购买配额填补缺口 [2] 碳定价机制影响 - 碳价真实反映减排的边际成本与社会价值成为资本流动的风向标 [3] - 引导金融资源、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加速从传统高碳产业向清洁低碳领域流动 [3] - 资本资源更倾向于为低碳技术研发注资技术资源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防控 [3] 减排激励机制 -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速电力、冶金、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清洁能源替代 [4] - 建立配额有偿分配机制并将拍卖收入反哺低碳领域有序发展碳配额质押融资等金融工具 [4] -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加速生态系统碳汇、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前沿技术产业化 [4] 市场体系构建 - 强制市场与自愿市场互为补充同向发力共同构成完整碳市场体系 [5] - 强制市场参与主体为具有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法律义务的高排放企业 [5] - 两个市场通过配额清缴抵销机制实现互通互联形成政策合力 [6] 政府与市场关系 - 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有机统一政府构建制度框架与风险防控体系 [6] - 市场聚焦资源配置效能释放通过丰富交易产品扩展交易主体提升活力 [6] - 平衡"放得活"与"管得住"关系既激发市场活力又加强监管维护秩序 [6] 发展阶段规划 - 现阶段强调碳市场服务减排的主体功能打造国家控碳减碳主阵地 [7] - 未来逐步增强市场金融属性发展碳期货、碳期权等金融产品 [7] - 加强碳市场建设顶层设计统筹处理与能源安全产业链安全的关系 [7] 全国与地方市场协调 - 全国碳市场加快扩大行业覆盖范围试点碳市场覆盖行业和企业数量逐步减少 [8] - 地方试点碳市场继续发挥政策试验田功能在扩大覆盖范围完善调控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 [8] - 为全国碳市场建设发展探索经验 [8]
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新华社· 2025-08-27 02:51
总体要求与目标 -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兼顾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发展需要 坚持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 [2] - 到2027年实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2] -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形成减排效果明显 规则体系健全 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2]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 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 根据行业发展状况 降碳减污贡献 数据质量基础 碳排放特征等 [3] - 科学设定配额总量 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 到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3] - 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 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 建立配额储备和市场调节机制 [3]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发展 - 建立科学完备的方法学体系 针对可持续发展效益显著 社会期待高的重点领域加快方法学开发 [5] - 倡导党政机关 企业 社会团体等积极使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 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 [5] - 完善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规则 提高国际认可度 服务有关行业企业国际履约和产品碳中和 [5] 碳市场活力提升措施 - 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6] -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 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 [6] - 加强交易行为监管 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 操纵市场等行为 建立重点排放单位履约风险评估预警和管理制度 [6] 碳市场能力建设 - 推动建设全链条 数字化 智能化的全国碳市场管理系统 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 [7] - 加快修订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 实施碳排放核算分类管理 完善基于排放因子法的核算体系 [7] - 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核查机构实施认证机构资质管理 明确准入条件 行为规范和退出机制 [8] 数据质量监管与信息披露 - 压实重点排放单位履行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的主体责任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碳排放数据质量内部管理制度 [8] - 综合运用大数据 区块链 物联网等技术提升监管水平 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8] - 重点排放单位 注册登记机构 交易机构等及时公开排放 履约 交易 质押等相关信息 接受社会监督 [8] 组织实施与国际合作 - 生态环境部加强碳市场建设统筹协调 系统推进任务落地落实 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和监管指导 [9] - 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机制 加大对碳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 [10] - 积极参与《巴黎协定》相关碳市场机制规则制定 推动技术 方法 标准 数据国际互认 [10]
全国碳市场中长期发展时间表、路线图明晰
证券日报· 2025-08-26 16:28
碳市场顶层设计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推动建设更有效、更有活力和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市场 [1] - 该文件是全国碳市场里程碑式的顶层设计文件 为碳定价机制发挥更大作用奠定制度基础 [1] - 文件系统性布局 明确全国碳市场中长期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1] 碳市场体系建设目标 - 全国碳市场体系由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共同构成 [2] - 到2027年目标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2] - 到2030年目标为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并建成与国际接轨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2]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现状 - 截至2025年7月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约6.81亿吨 成交额约467.84亿元 [3] - 2024年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共2096家 配额清缴完成率接近100% [3] - 2025年纳入钢铁、水泥和铝冶炼行业 丰富履约主体 [3]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现状 - 截至2025年7月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6.03万吨 成交额2.08亿元 [3] 市场建设具体举措 - 提出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 完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加强对试点市场的指导和监管 [3] - 扩大行业覆盖范围逐步纳入其他高排放行业 增加配额总量和交易需求 [4] - 完善配额分配与管理 优化初始配额分配方式 引入配额储备机制或调整机制 [4] - 增强市场流动性探索扩展交易主体至金融机构 逐步打破以履约交易为主的局限 [4] - 统筹区域试点与全国市场 逐步整合地方碳市场实现全国统一运行 [4] 提升市场活力措施 - 在丰富交易产品、扩展交易主体和加强市场交易监管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5] - 推动碳市场与绿色金融协同 鼓励碳质押和碳回购等融资工具 将碳资产纳入金融体系 [5] -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稳妥推进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5] -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 [5] 交易主体扩展意义 - 当前市场参与者以控排企业为主 导致市场呈现履约驱动和潮汐交易特征 [5] - 扩展交易主体有利于激活市场流动性 改善交易结构并形成连续价格信号 [5][6] - 引入多元主体可提升市场有效性 改变目前活跃度受履约周期影响的状况 [6]
中央层面明确碳市场路线图,释放哪些信号
第一财经· 2025-08-26 14:36
核心政策规划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明确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碳市场 有计划分步骤扩大实施范围和扩展参与主体 [3] - 目标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3] - 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并建成诚信透明 方法统一 参与广泛 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3] 配额分配机制转变 - 目前实行以强度控制为思路的基准线法免费分配配额 企业配额量与产量挂钩 未设配额上限约束 [5] - 到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 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 [5] -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意味着全国碳市场将具有更强的约束力和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碳减排成本 [5] 有偿分配实践与国际经验 - 配额分配方式分为免费分配(历史排放法 历史碳强度下降法或行业基准线法)和有偿分配(拍卖竞价或固定价格购买) [6] - 许多国家排放交易体系初期以免费分配为主 但效率不足 有偿分配是必然选择并以拍卖竞价形式为主 [6] - 广东省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显示 石化 交通 数据中心等控排企业免费配额比例为95% 自愿纳入的纺织 机场 公共建筑企业免费配额比例为97% 新建项目企业有偿配额比例为10% 较2023年度多数领域企业的有偿配额比例提升1到4个百分点 [7][8] 碳价趋势与市场覆盖 - 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8月26日收盘为69.69元/吨 与上周均价约72元/吨相比略有下跌 [10] - 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6.9亿吨 累计成交额474.8亿元 [10] - 碳价从启动日的48元/吨开盘价一度涨至105元/吨 如今稳定在70元/吨左右 今年强制碳市场覆盖范围从发电企业扩展到钢铁 水泥 铝冶炼四个重点行业 [10] - 长期来看碳价将处于缓慢上升态势 因强制碳市场覆盖行业更多 配额获取成本更高 总量控制上限更明显 [10] 自愿减排市场与抵消机制 - 全国碳市场分为重点排放单位履行强制减排责任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激励社会自主减排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11] - 控排企业可在自愿减排市场中购买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 按1:1比例抵消不超过5%的碳排放配额缺口 [11] - 短期内进一步放开抵消比例可能性不大 因过高的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比例将冲击全国碳市场 削弱碳减排效果并导致碳价稳定性下降 [11] 碳金融与国际合作 - 金融机构和企业对于参与碳金融抱有高度热情 《意见》提出丰富交易产品 扩展交易主体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包括建立完善碳质押 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12] - 《意见》提出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相关碳市场机制规则制定 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公正转型 加强碳市场领域交流合作 推动技术 方法 标准 数据国际互认 [12] - 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尚未与国际碳市场进行连接 但随着国内碳市场运行规则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加强国际互认应作为重点方向予以支持 [13]
碳市场建设迎来政策利好 金融创新与价格机制双轮联动
中国经营报· 2025-08-26 07:15
政策推动碳市场发展 - 8月25日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明确支持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和完善碳定价机制 标志着碳资产金融化进程加速 [1] -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完成三个履约周期的配额交易与清缴工作 市场流动性持续提升 [1] 碳质押融资实践进展 - 截至2025年7月末 广东省通过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累计开展碳排放权抵押融资业务34笔 抵押碳排放权849.97万吨 融资金额达1.14亿元 主要集中在造纸和发电行业 [2] - 九江银行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林业碳汇收益权为质押 向武宁县林业投资有限公司发放300万元绿色贷款 [3] - 北京银行南京分行落地海洋碳汇质押贷款 以企业拥有的海洋碳汇远期收益权作为补充增信质押手段 参考CCER交易近一月平均价格评估五年计入期经济价值 [3] 碳定价机制完善 - 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行情显示 8月25日收盘价70.34元/吨 较前一日上涨0.06% [6] - 2025年1月1日至8月25日 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成交量59665129吨 成交额4404659467.75元 [6] - 政策要求规范重大政策信息发布和完善市场交易风险预防预警程序 开展价格跟踪评估 推动形成合理交易价格 [4] 碳价对产业转型影响 - 碳价格作为资本配置核心要素 在优化企业绿色投资决策和改善信用风险状况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 - 需要推动碳价有序升高至新合理水平 以引导高排放企业转型并调动金融资源支持绿色转型 [5] - 有序提升碳价格将推动高排放企业对光伏 风电 储能等绿色低碳技术的巨大需求 [7] 新能源产业支撑能力 - 2024年中国企业在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榜单中达255家 营收占比53% 明显超过包括美国在内的其他国家企业 具备为高排放产业转型提供绿色低碳技术的能力 [5]
中办、国办重磅发布,事关全国碳市场建设!
新华社· 2025-08-26 03:47
全国碳市场建设总体目标 - 到2027年实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1][4] -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1][4] - 2030年建成诚信透明 方法统一 参与广泛 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形成减排效果明显 规则体系健全 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1][4]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 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 根据行业发展状况 降碳减污贡献 数据质量基础 碳排放特征等 [5] - 建立预期明确 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 [5] - 到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 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 [5] - 统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地方试点碳市场 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不再新建地方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6]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发展 - 建立科学完备的方法学体系 针对可持续发展效益显著 社会期待高 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的重点领域加快方法学开发 [8] - 倡导党政机关 企业 社会团体等积极使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 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 [8] - 完善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规则 提高国际认可度 服务行业企业国际履约和产品碳中和 [8] 碳市场交易机制完善 - 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9] - 建立完善碳质押 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规范开展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活动 拓展企业碳资产管理渠道 [9] -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 [9] -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 [9] 碳排放数据管理体系建设 - 健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 加快修订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 条件成熟后转化为国家标准 [10] - 实施碳排放核算分类管理 完善基于排放因子法的核算体系 探索开展基于自动监测的碳排放核算 [10] - 加强碳排放关键计量器具配备 使用和管理 依法进行检定或校准 制定计量技术规范 开展碳排放计量审查 [10] - 实施重点排放单位关键参数月度存证 [10] 市场监管与合规体系 - 完善重点行业核查技术规范 明确核查要点和要求 规范核查流程 [11] - 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核查机构实施认证机构资质管理 明确准入条件 行为规范和退出机制 [11] - 加强碳排放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管理 建立违规机构清出机制 [11] - 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11] 政策协同与国际合作 - 加强全国碳市场与绿电 绿证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 制度衔接 [13] - 制定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和交易收费规则 完善全国碳市场资金清算机制 提高资金清算效率 [13] - 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相关碳市场机制规则制定 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公正转型 [14] - 加强碳市场领域交流合作 推动技术 方法 标准 数据国际互认 [1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经济日报· 2025-08-25 21:47
总体要求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兼顾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发展需要 [2] - 坚持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碳市场 有计划分步骤扩大实施范围和参与主体 [2] - 主要目标为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2] - 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建成诚信透明 方法统一 参与广泛 与国际接轨的自愿减排市场 [2]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 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 根据行业发展状况 降碳减污贡献 数据质量基础 碳排放特征等因素 [3] - 建立预期明确 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 明确市场中长期碳排放配额控制目标 [3] - 科学设定配额总量 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 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3] - 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 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 建立配额储备和市场调节机制 [3] - 统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地方试点市场 鼓励试点市场在扩大覆盖范围 完善市场调节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 [4]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 建立科学完备的方法学体系 针对可持续发展效益显著 社会期待高的重点领域加快方法学开发 [5] - 强化自愿减排项目开发 审定 实施及减排量核查等全链条管理 项目业主和审定核查机构要恪守诚信原则 [5] - 倡导党政机关 企业 社会团体在绿色供应链管理 大型活动等方面积极使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 [5] - 完善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规则 提高国际认可度 服务行业企业国际履约和产品碳中和 [5] 碳市场活力提升 - 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7] - 建立完善碳质押 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规范开展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活动 拓展企业碳资产管理渠道 [7] -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7] -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 [7] - 加强交易行为监管 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 操纵市场等行为 建立履约风险评估预警和管理制度 [7] 碳市场能力建设 - 推动建设全链条 数字化 智能化的全国碳市场管理系统 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 强化服务功能 [8] - 健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 加快修订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 条件成熟后转化为国家标准 [8] - 实施碳排放核算分类管理 完善基于排放因子法的核算体系 探索开展基于自动监测的碳排放核算 [8] - 加强碳排放关键计量器具配备 使用和管理 依法进行检定或校准 制定计量技术规范 开展碳排放计量审查 [8] - 完善重点行业核查技术规范 明确核查要点和要求 规范核查流程 确保审定核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8] 数据质量监管与技术服务 - 压实重点排放单位履行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的主体责任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碳排放数据质量内部管理制度 [9] - 地方生态环境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碳排放数据日常监督管理 运用大数据 区块链 物联网等技术提升监管水平 [9] - 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核查机构实施认证机构资质管理 明确准入条件 行为规范和退出机制 [9] - 加强碳排放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管理 建立违规机构清出机制 积极培育咨询 检验检测 审定核查等技术服务业 [9] - 重点排放单位 注册登记机构 交易机构等根据要求及时公开排放 履约 交易 质押等相关信息 [9] 组织实施保障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对碳市场建设运行的政策支持 [10] - 生态环境部加强碳市场建设统筹协调 组织实施和跟踪评估 系统推进任务落地落实 [10] - 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为碳市场建设提供法律支撑 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相关立法研究 [11] -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机制 依法开展相关领域检察公益诉讼 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 [11] - 加强全国碳市场与绿电 绿证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 制度衔接 制定注册登记和交易收费规则 [11] 国际交流合作 - 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相关碳市场机制规则制定 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公正转型 [11] - 加强国际磋商和对话交流 推动技术 方法 标准 数据国际互认 多渠道宣传我国碳市场建设做法和经验 [11]
中办国办发文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 支持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中国证券报· 2025-08-25 21:10
政策目标与时间框架 - 到2027年实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1] -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建成诚信透明 方法统一 参与广泛 与国际接轨的自愿减排市场 [1] - 形成减排效果明显 规则体系健全 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1] 市场覆盖范围与配额管理 - 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 依据行业发展状况 降碳减污贡献 数据质量及碳排放特征等 [2] - 建立预期明确 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 [2] - 明确市场中长期碳排放配额控制目标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 行业特点 低碳转型成本等因素 [2] 区域市场协调与创新 - 统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地方试点碳市场 现有试点需规范建设运行并助力区域绿色低碳转型 [2] - 鼓励试点市场在扩大覆盖范围 完善市场调节机制 创新监管手段 发展碳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 [2] - 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明确不再新建地方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 碳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 - 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3] - 建立完善碳质押 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规范开展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活动 [3] - 以全国碳市场为主体建立完善碳定价机制 利用价格发现功能为绿色金融提供有效价格信号 [3] 交易主体扩展与参与 -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1][3] -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1][3] -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 [3] 市场监管与风险防控 - 规范重大政策信息发布 完善市场交易风险预防预警及处置程序 开展全国碳市场价格跟踪评估 [4] - 加强交易行为监管 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 操纵市场等行为 [4] - 建立重点排放单位履约风险评估预警和管理制度 防范履约风险 [4] - 加强对碳金融活动的监督管理 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 法治化原则做好金融服务 [4]
中办、国办发文: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 支持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上海证券报· 2025-08-25 20:09
全国碳市场建设目标 - 到2027年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1] -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1] - 形成减排效果明显 规则体系健全 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1] 碳市场发展现状 - 2021年7月正式启动 成为全球覆盖碳排放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1] - 首批覆盖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200家 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50亿吨 [1] - 2025年3月首次扩围 新增钢铁 水泥和电解铝三大高耗能行业约1500家重点排放单位 [1] - 当前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占比达到60%以上 [1] 配额管理制度 - 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及碳排放双控要求科学设定配额总量 [2] - 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 到2027年对排放总量相对稳定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2] - 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分配方式 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 [2] - 建立配额储备和调节机制平衡市场供需 增强市场稳定性和流动性 [2] 金融机构参与机制 - 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3] -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3] - 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3] -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 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3] 市场监督与协同机制 - 加大对碳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 [3] - 加强全国碳市场与绿电 绿证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和制度衔接 [3] - 制定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和交易收费规则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