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30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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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涛车业(30134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9 12:17
资金往来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3]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4] - 应防范关联方占用资金、资产和资源[5] 关联交易结算 - 关联交易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6] 对外担保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需多层审议[8][9] 资金占用处理 - 按月编制关联资金占用和交易情况汇总表[11]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抵债有规定[9][10] 责任与处罚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13] - 董事会处分协助侵占资产责任人,罢免严重责任董高[16] - 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担连带责任[16] - 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责任人行政及经济处罚[16] - 违规致占用资金、担保给投资者损失,追究法律责任[16] 其他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发生资金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章程规定执行[18] - 制度与国家法律不一致时以法律为准[1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及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8]
涛涛车业(301345)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9 12:17
董事选举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以上选两名及以上董事用累积投票制[2] - 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人选[5] - 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人选[5] 投票权计算 - 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权数=所持股份总数×应选独董人数[10] - 选举非独立董事投票权数=所持股份总数×应选非独董人数[10] 当选规则 - 董事当选需得票超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过半数[12]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处理规则[12] - 候选人得票相同处理规则[12] 特殊情况处理 - 股东会选举未列出情况协商不成按过半数股东意见办理[15]
涛涛车业(301345) -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025-09-19 12:17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全过程及下属企业或合伙企业[2] 保密管理 - 确定国家秘密密级需先采取保密措施并报请相关部门[3] - 提供涉密文件需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国家档案局批准及签保密协议[3][5] 协议与监管 - 与证券服务机构服务协议不符时应协商修改[6] - 境外监管机构检查需通过跨境监管合作机制并经同意[7] 检查追责 - 公司应定期自查并可视情况检查证券服务机构[7] - 违反制度将依法追究责任[8]
涛涛车业(30134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19 12:17
年报披露制度 - 制度适用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相关人员[3] 重大差错界定 - 财务报表重大会计差错资产、负债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诉金额占比超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8]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变动超20%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8]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9] 责任追究 - 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1][12] - 恶劣情况从重处理,阻止后果从轻处理[11][13] - 董事等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董事会定[1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5]
涛涛车业(30134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9 12:17
内部审计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工作[2] - 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细则[3] - 设立内部审计部对财务和内控监督,对董事会负责[5] 审计检查频率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7]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情况检查并报告[9]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20] 报告提交要求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9] - 内部审计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9] - 内部审计部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1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26] 审计工作权限及证据要求 - 内部审计工作有报送资料、审核检查等权限[14] -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23]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12][24] - 内部审计部门对重要事项及时审计[18][20] - 内部审计部门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21]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人员奖励与约束机制[2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0] - 制度与国家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规定为准[30]
涛涛车业(301345)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9-19 12:17
互动易平台制度 - 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发布及回复应诚信、客观,不涉未公开重大等信息[4][7] - 证券部为归口管理部门[1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制定等[12]
涛涛车业(30134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9 12:17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十项内容[9] - 半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七项内容[10]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审计,半年度报告一般可不审计[10] 业绩预告披露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2] - 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披露[12]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披露[12] 其他披露要求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对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5][18] 会议通知与披露 - 年度股东会应在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发通知[20]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期至少2个交易日之前发通知[21] - 股东会召开前10日股东提临时提案,公司应在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21]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和重大信息,投资者未得知时应实时披露临时报告[14] - 董事会决议涉及须经股东会表决事项或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2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2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2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由深交所公开[27]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的30%需立即披露[3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动需披露[35] - 重大合同涉及购买事项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36] - 重大合同涉及销售事项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36]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40]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信息披露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4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项[4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文件及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3] -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3] - 公司相关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45]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门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监督情况[4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沟通及监督核查等工作[46] - 信息发布需经制作、审核、报送交易所、公告等程序[48]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49]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49]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50] 其他制度规定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亦同[53]
涛涛车业(30134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9 12:17
担保制度 -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监督制度,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及日常管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合规性复核及信息披露[2] 担保对象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3] - 公司可对符合特定条件企业担保,对特定情形企业不得担保[5][7] 担保流程 - 决定担保前财务部门要调查评估被担保方资信并要求提供资料[12] - 关联担保关联董事无表决权,董事会相关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多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股东会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14][15] - 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按权益比例担保特定情形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可对不同资产负债率控股子公司预计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实际发生及时披露[16][17] - 提供反担保比照担保规定执行,按金额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18] - 为第三方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需经多部门审核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0][21] - 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由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后执行并报公司披露信息[21] - 除规定情形外,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担保需经自身和公司财务部门审核[22] 合同签署 - 经决定后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担保合同,合同内容形式应合法[24] - 担保合同条款先由董事会办公室审查,必要时律师事务所审阅[24] - 订立格式合同财务部门应审查义务性条款,有风险拒绝担保并报告董事会[24] - 担保合同应确定债权人等条款[24][25] 反担保手续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时财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完善法律和登记手续[26] 信息披露 - 经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须及时披露,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还等情形也应及时披露[28]
涛涛车业(30134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9 12:17
高管任期与履职 - 总经理及班子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 特定情形下应停止履职或30日内解除职务[6] - 候选人近36个月受处罚等情况需披露[6] 高管辞职与代职 - 总经理提前三个月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7] - 班子其他成员向总经理提交辞职报告[7] - 总经理代职超两个月提请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12] 高管权限 - 总经理在规定权限内审批交易[11][12] - 总经理可向副总经理等转授权[21] 高管职责 - 副总经理受委托分管工作并签发业务文件[13] - 财务负责人审核预决算并提交财务报告[14] - 总经理拟定计划预算并组织实施汇报[15] 制度制定与管理 - 员工薪酬福利制度由总经理组织制定[21]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2] -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审核董事会批准[19]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主持[27][32] - 会议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并记录[31][3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1]
涛涛车业(30134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9 12: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三名并至少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能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6]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13] 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独立性管理 - 独立董事需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意见[9] - 提名人不得提名利害关系人作为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3] 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25] - 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2] 专门会议 - 专门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24]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过半数同意[2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5] 公司支持 - 公司应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28]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8]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7] - 董事会秘书确保独立董事信息畅通[28]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8] 津贴与制度修改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9] - 本制度修改由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