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301345)

搜索文档
涛涛车业(30134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9-19 12:17
信息披露时间 - A股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0] - H股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3个月内披露[10]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13] 财务报告审计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必须审计[11] 募集资金审核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年度审计时对其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12] 信息披露原则 - 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5] - 内幕信息披露前,知情人不得违规操作[5] - 依法披露信息报送指定交易所,发布时间不先于指定媒体[5] - 不得用新闻发布代替报告、公告义务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6] - 可自愿披露相关信息,遵守公平披露原则[7] 需披露的股权及股东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6][19][3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3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发通知[22]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在原定日期至少2个交易日之前发通知[22] - 股东会召开前10日股东提临时提案,公司2日内发补充通知[22] 其他需及时披露事项 - 董事会决议涉及特定事项或重大事件及时披露[22]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披露临时报告[16] - 开展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披露临时报告[16]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有影响书面告知公司[17] - 变更名称、注册资本等立即披露[17] - 控股、参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履行披露义务[20] 交易及合同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及时披露[2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满足一定条件及时披露[2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满足不同标准及时披露[27] - 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及时披露[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披露[30]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35] - 营业用主要资产状况变化超总资产30%披露情况及影响[36] - 重大合同(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等)满足条件需披露[38] 信息管理与制度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管理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负责人[4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及信息披露文件保存10年[44]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门定期向董事会报告[47] - 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47] - 信息发布经制作、审核、报送、公告等程序[48]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活动[49] - 投资者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董事会秘书全程参与[49]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5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52] - 制度于2025年9月发布[53]
涛涛车业(30134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9 12:17
董事会秘书任期与聘任 - 任期3年,届满可续聘[4]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13] 任职资格与培训 - 候选人应参加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17] - 任职期间公司应保证其参加培训[17] 职责范围 - 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股权管理等事务[7][8][9][10][11] 解聘与继任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1个月内解聘[13]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4] 其他规定 - 聘任和解聘需公告并提交资料[13][15] - 重大会议应告知列席并提供资料[19] - 重大决定前应征询意见[19]
涛涛车业(301345)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9-19 12:1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规则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通知规则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时间间隔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延期取消规则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投票时间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表决权规则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8] 投票权征集规则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8] 累积投票制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或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8] 资料保存规则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十年[33] 提案实施规则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33] 决议撤销规则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4]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38] - 时间为2025年9月[38]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7]
涛涛车业(301345)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9-19 12:1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至少由三名非执行董事或独立董事组成[5]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6] - 公司现时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前任合伙人两年内不得任成员[6]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6] - 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有权提议聘请或解聘、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费用及条款[9]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1] - 至少每年与审计师开会两次[12]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并督促实施年度计划[12] - 监管财务汇报、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检讨政策及实务[13] - 检查外聘审计机构函件及管理层回应[14]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并提交报告[17] - 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费用及合同[1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按需开临时会议[20] - 提前3天通知成员并提供资料,紧急可口头通知[2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22] 信息披露 - 及时披露人员构成、背景、经历及变动情况[25] - 披露年度履职情况,含职责履行和会议召开情况[25] -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2] 实施细则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发行H股在港交所上市日起生效[27]
涛涛车业(301345) - ESG 管理办法 (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9-19 12:17
ESG制度原则 - 采用国内国际ESG主流标准兼顾原则制定制度[2] ESG管理体系 - 管理体系包括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和ESG工作小组[5][6] ESG职责分工 - 董事会审批相关策略、目标与进度,审定报告[6]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制定规划和策略,审议重大事项[6] - ESG工作小组贯彻战略,负责信息收集和报告编制[6] 其他策略 - 可聘请外部专家或机构推进工作[7] - 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建立沟通机制[7][8] - 董事会评价内控有效性纳入相关职责[8]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日起生效[13]
涛涛车业(301345) -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9-19 12:17
公司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2022年11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33.36万股[8] - 公司发起人为曹马涛、涛涛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7月15日前认购股份数分别为2850万股、150万股,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000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3]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按规定程序办理[25]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六种情形除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需符合两个条件之一[26][27][28]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等情况时,可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收购本公司股份[28]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五种[25][2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3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4]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4]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40]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43]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43]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请求子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诉讼或直接诉讼[44]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6]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6]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6] -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案[6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89]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90]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人[119]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13] - 公司收到董事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13]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2年内仍然有效[11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3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1] 各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5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1] -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3名,提名委员会成员为4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3名[154]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54] 公司经营与财务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销售等一般项目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等许可项目[17][18] - 公司经营宗旨是以自有品牌全球化为战略目标,为消费者提供“无限户外驾乘体验”,成为行业领先的新能源智能出行品牌企业[17]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17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4] -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为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意见,优先现金分红[177]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具备条件时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178] - 现金分红条件为该年度或半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17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20%[180] - 公司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预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82]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85]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186]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8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196]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97] - 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91]
涛涛车业(301345)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9-19 12:17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4] 任职规定 - 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9]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0]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0] 细则生效 - 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自H股在联交所上市日起实施[13] - “以上”含本数,“超过”“过”不含本数[13]
涛涛车业(30134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19 12:17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生效,60 日内补选[4]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收到生效[4] 任职限制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 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0] 追责机制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3] - 离职人员对追责有异议,15 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5]
涛涛车业(301345)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9-19 12: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4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4] 提名与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董连续任职不超6年[4] 会议规则 - 提前3天通知,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8][10] - 委员最多接受一人委托,独董委托独董出席[9]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细则上市日生效[10][12]
涛涛车业(30134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19 12:17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管理原则 - 薪酬管理遵循公平等原则[3] 管理职责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政策[5] - 董事会决定高管薪酬,股东会决定董事薪酬[5] 薪酬形式 - 非独立董事和高管采用年薪制[7] -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7] 其他规定 - 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算薪酬[11] - 特定情形不发年终奖金或津贴[9] - 薪酬调整依据含同行业增幅和通胀水平[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