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十项内容[9] - 半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七项内容[10]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审计,半年度报告一般可不审计[10] 业绩预告披露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2] - 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披露[12]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披露[12] 其他披露要求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对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5][18] 会议通知与披露 - 年度股东会应在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发通知[20]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期至少2个交易日之前发通知[21] - 股东会召开前10日股东提临时提案,公司应在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21]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和重大信息,投资者未得知时应实时披露临时报告[14] - 董事会决议涉及须经股东会表决事项或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2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2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2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由深交所公开[27]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的30%需立即披露[3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动需披露[35] - 重大合同涉及购买事项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36] - 重大合同涉及销售事项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36]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40]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信息披露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4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项[4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文件及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3] -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3] - 公司相关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45]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门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监督情况[4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沟通及监督核查等工作[46] - 信息发布需经制作、审核、报送交易所、公告等程序[48]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49]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49]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50] 其他制度规定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亦同[53]
涛涛车业(30134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