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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涛车业(30134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涛涛车业涛涛车业(SZ:301345)2025-09-19 12: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三名并至少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能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6]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13] 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独立性管理 - 独立董事需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意见[9] - 提名人不得提名利害关系人作为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3] 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25] - 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2] 专门会议 - 专门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24]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过半数同意[2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5] 公司支持 - 公司应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28]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8]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7] - 董事会秘书确保独立董事信息畅通[28]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8] 津贴与制度修改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9] - 本制度修改由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