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维通信(30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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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 - 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8-14 13:33
股权激励计划 -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41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42%[2] - 激励对象不超过11人[2]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4] - 考核年度为2024、2025、2026年[6] - 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比例40%,第二个30%,第三个30%[5] - 2024、2025、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为25%、50%、100%[7] - 2024年8月21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0] - 2024年9月10日授予11人41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9.10元/股[11] 业绩与归属情况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61,605,544.10元,剔除费用后668,793,595.77元,较2023年增长28.27%[16] - 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满足条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16] - 1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C以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16] - 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11名,可归属164万股[14] - 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9日[15] 其他事项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952,468,6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0.50元[12]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9.15元/股调为9.10元/股[12] - 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17] - 本次归属激励对象不含持股5%以上股东,董高决议日前6个月无买卖股票情况[22] - 本次归属对公司财务、经营、股权结构无重大影响,股权分布仍具上市条件[29]
信维通信(300136)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8-14 13:33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4年8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 - 2024年8月26日至9月4日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公示[11] - 2024年9月1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4年9月10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12] - 2025年8月14日会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和归属条件成就议案[12] 权益分派与授予价格 - 2024年权益分派以952,468,6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0.5元[14] - 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由9.15元/股调为9.10元/股[14] 归属情况 - 2025年8月14日通过第四期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议案[15] - 11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164万股[15] - 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4年9月10日,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9日[15] 业绩考核 - 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25%,实际28.27%,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16] - 1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均为C以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16] 其他 - 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18] - 吴会林等11人已获授410万股,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164万股,占比40%[18] - 激励对象获授公司股票均未超总股本1%[18] - 本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需办理后续手续[20]
信维通信(300136) -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14 13:33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4年8月21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8] - 2024年9月1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9] - 2024年9月10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410万股限制性股票[11] - 2025年8月14日,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和归属条件成就议案[11] 激励计划数据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9.15元/股调整为9.10元/股[11][15] - 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164万股,占获授总数40%[21] 业绩情况 - 以2023年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实际增长率28.27%[18] 归属条件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18][19]
信维通信(300136) - 监事会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08-14 13:30
股权激励 - 公司监事会审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2] - 拟归属激励对象11名,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 - 同意为1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归属数量164万股[3]
信维通信: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14 13:14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7.03亿元,同比下降1.1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亿元,同比下降20.18%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9亿元,同比大幅增长79.74% [1] - 第二季度单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34.02万元,同比增长65.12% [6] 主营业务发展 - 主营业务涵盖天线及模组、无线充电模组、EMI/EMC器件、高精密连接器、声学器件、汽车互联产品及被动元件 [6] - 消费电子是主要下游应用市场,商业卫星通信、智能汽车、物联网/智能家居是新兴重要下游市场 [6] - 天线业务保持市场领先地位,无线充电业务受益于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及智能汽车对Qi2.x等标准模块的快速渗透 [7] - 精密结构件业务获得客户新机型导入及大客户订单持续拉动,轻薄耐腐不锈钢电池壳业务形成持续订单 [7] 技术创新与研发投入 - 自主研发的LCP天线模组已服务北美大客户,开展移动通信、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卫星通信领域的LCP高性能毫米波天线解决方案研究 [7] - 在UWB业务领域拥有丰富技术储备及专利布局,提供天线+模组+开发板综合解决方案,应用于智能汽车钥匙、智能门锁、物联网及智能家居产品 [8] - 成功研发多款高端MLCC产品并通过大客户测试,在材料、配方、先进工艺和关键设备等方面获得60余项专利 [9] - 持续夯实高分子材料、磁性材料、陶瓷材料、散热材料等核心材料平台,LCP薄膜、柔性覆铜板等产品已在国内外客户量产应用 [10] 新兴业务进展 - 商业卫星通信领域新增北美客户预计2025年下半年实现批量供货,同时积极拓展国内新势力商业卫星通信客户 [9] - 智能汽车领域持续深化与国内外主流主机厂及Tier1供应商合作,新增多项核心供应商资质并获得多个量产供货定点项目 [9] - 车载雷达、大功率无线充电模块、USB Hub及定制化线束、连接器等核心产品取得显著进展 [9] - 新型电磁屏蔽器件、散热器件及精密结构件获得客户认可,智能汽车业务布局预计在未来2-3年为公司成长提供有力支撑 [9] 国际化布局与产能建设 - 在全球拥有26家子公司、11个研发中心和5个主要生产基地,业务覆盖8个国家18个地区 [9] - 越南、墨西哥两大海外基地产能得到显著提升,进一步完善国际化合作网络 [9] - 深圳新总部基地正在加速建设,强化深圳技术研发+智能制造的核心作用 [9] 技术发展趋势 - 积极把握5G-A/6G、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趋势 [10] - 开发柔性可重构天线、卫星通信相控阵天线、毫米波雷达缝隙波导天线、高频封装天线等前沿技术 [11] - 在无线充电领域储备NFC无线充电、Qi2.0/Ki、高自由度充电技术 [11] - 在高速连接器领域研发满足高频高速需求的轻量化、高频低损耗介电材料 [11]
信维通信: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13:14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5年8月2日送达 应参会董事9名 实际参会9名 会议由董事长彭浩主持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2025年半年度报告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报告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 [1] 公司章程及经营范围变更 - 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修订)等法规 修订对照表及新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议案以9票同意通过 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治理制度修订与制定 - 董事会审议通过17项治理制度修订及制定议案 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核心制度 所有议案均以9票同意通过 其中第(1)至(4)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2][3] 董事会换届选举 - 提名彭浩、彭宇斐、周进军、虞成城、单莉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李莉、李天明、夏俊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以9票同意通过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 [4]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因2024年权益分派实施 将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15元/股调整为9.10元/股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议案以5票同意通过 [5] - 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 11名激励对象可归属164万股限制性股票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议案以5票同意通过 [5][6] 股东大会召开安排 - 决定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 议案以9票同意通过 [7]
信维通信: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13:1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国荣召集主持 全体3名监事实际出席 [1] 半年度报告审核结果 - 监事会审核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 - 确认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规定 [1] - 认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实际 [1]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2] - 调整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2] - 该议案获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一致通过 [2] 股权激励归属条件达成 - 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 可归属数量为164万股 [2] - 1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全部合格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 公司将按规定为1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 该议案获全票通过 [2]
信维通信: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14 13:14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决定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下午14:0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具体时间为上午9:15-9:25 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09:15-15:00 [1] 参会资格与方式 - 截至2025年9月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有权出席并表决 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 - 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第38层公司会议室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携带身份证明 股票账户卡 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2] 会议审议事项 - 会议审议事项包括非累积投票提案和累积投票提案 其中议案6为选举非独立董事 采用等额选举 应选人数为5人 议案7为选举独立董事 采用等额选举 应选人数为3人 [2][3] - 累积投票方式下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查无异议 [3] - 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 会议登记办法 - 法人股东登记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持股凭证等 自然人股东登记需出示股票账户卡 本人身份证等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4]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 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4日17:00 登记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第38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57 [4][5]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 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 反对或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5][6] -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上午9:15-9:25 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需先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投资者服务密码 [7][8] 授权委托与参会登记 - 授权委托书需填写委托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等信息 并对各提案的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进行明确指示 [8][9] - 参会股东登记表需填写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等信息 本表复印有效 [9]
信维通信: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天明)
证券之星· 2025-08-14 13:1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李天明作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且提名人与候选人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1] - 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1][3]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领域的必要工作经验 [4]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中任职,亦不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5][6] - 候选人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与公司及其关联方无重大业务往来 [6][7] 合规性承诺 - 候选人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也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7][8]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且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8] - 候选人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保独立履职,并在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时及时辞职 [9][10] 任职限制 - 候选人当前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8] - 候选人承诺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符合要求 [10]
信维通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4 13:13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退休、罢免或解任等离职情形 [1] - 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报告之日生效并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3]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新一届董事会选举决议通过后自动离职 [4] - 股东会可依法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解任时董事可要求赔偿 [5]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依公司管理制度及劳动合同规定 [7] - 高级管理人员因重大失职被解聘的,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 [8]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限制 - 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破产责任等9类情形者不得任职 [9][3][4] - 违反任职资格规定的选举或聘任行为无效,任职期间出现情形的需解除职务 [4]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 离职人员需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数据资产及未了结事务清单 [10] - 涉及重大事项的离职人员需接受离任审计 [11] - 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离职人员需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否则需赔偿损失 [12] 离职后义务与限制 - 离职后仍需履行忠实义务及保密义务,职务责任不因离任免除 [13]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及衍生品种 [14] - 需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核查 [15] - 执行职务时违规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16] 责任追究机制 - 对未履行承诺或违反义务的离职人员,董事会可追偿直接损失及预期利益 [17] - 被追责人员可在15日内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影响追责措施执行 [18]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