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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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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0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8 11:14
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审计行为、提升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2] - 内部审计定义为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通过系统方法审查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 [3] - 审计范围涵盖公司及分/子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和经营管理 [3] 审计机构与人员设置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部为其专门工作机构,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接受监督 [4] - 审计部需配备专职人员且独立于财务部门,人员需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或法律等专业背景 [5][6] -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控股子公司需配合审计部工作,不得妨碍其履职 [7] 审计职责与范围 - 审计部需评估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并审计财务资料合法性、合规性及真实性 [10] - 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重点关注潜在舞弊行为,重大问题需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10] - 审计覆盖所有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业务环节,包括销售、采购、资金管理、投资等 [11] 审计权限 - 审计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参加相关会议、检查财务数据及计算机系统 [15] - 可对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并对严重问题采取临时制止措施 [15] - 有权查核账户、监盘资产,发现资产流失时可责令停止并追责 [19][20][21] 审计程序 - 审计计划需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重要审计需提前2日通知被审计单位 [24][25] - 审计结束后需出具报告并督促执行,被审计单位需限期整改并反馈落实情况 [26][27] - 审计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重要档案需规范管理 [13][28] 奖励与处罚 - 对表现突出的审计人员给予表彰,对违规被审计单位可警告、通报批评或追责 [29][30] - 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将追究责任,审计人员若渎职、隐瞒问题或谋私利将从严处理并可能承担刑责 [31][32] 附则 - 制度术语与《公司章程》一致,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33][34]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审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35][36]
海新能科: 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0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8 11:14
董事会技术委员会设立背景 -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技术核心竞争力,提高技术规划和技术决策能力而设立 [2] - 设立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交所创业板监管指引等法规 [2] 技术委员会组成结构 - 由5-7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含1名独立董事 [3] - 委员由董事长或至少两名董事提名后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3]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会任命,可指定代行职责人选 [5] 委员会职责权限 - 研究并提出科技发展、新产品研发及中长期技术规划建议 [7] - 对重大技术投资和研发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7] - 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8] 议事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1次定期会议,紧急情况下可临时召开 [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10] - 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 [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 [13] 委员任期及调整机制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任 [6] - 委员不适任时经董事会同意可自动失去资格并补足人数 [6] 其他规定 - 使用术语与《公司章程》保持一致 [16]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19][20]
海新能科: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5年0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8 11:14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制定目的为规范选聘行为、提升审计质量,依据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制度[3] - 适用范围包括定期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其他法定审计可参照执行[3] - 审计委员会承担选聘决策核心职责,包含7项具体职能:制定政策流程、启动选聘、审议文件、建议机构人选、监督评估、提交年度履职报告等[3] 选聘流程与标准 - 选聘方式按金额分级:简单采购/比选采购/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需保障程序公平并公示结果[8] - 评价要素权重设置:质量管理水平≥40%,审计费用报价≤15%,其他要素包括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资源配置等[10] - 审计费用基准价计算采用平均值公式,原则上不设限价,确需设置需说明合理性[11][12] 审计机构管理要求 - 续聘条件需通过全面评估且符合持续管理要求,最长连续聘任年限不超过10年[5][14] - 改聘触发情形包括:执业质量缺陷/人员配置不足/丧失业务能力/违反持续管理要求等[6][7] - 审计费用年变动超20%需在信息披露中说明原因,聘任期内可据物价指数等因素调整[13]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年报需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项目合伙人信息,变更时需说明前任情况[16] - 选聘档案保存期限至少10年,需确保信息安全并设置保密条款[17][18] - 审计委员会每年需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3]
海新能科: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0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8 11:1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Beijing Haixin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4] - 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6日,由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20]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9,720,302元,已发行普通股2,349,720,302股 [6][21] - 公司住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二层299,邮政编码100195 [5] - 公司于2010年4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 [3] 公司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非食用植物油加工、生物基材料制造、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等 [15] - 涉及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等新能源领域 [15] - 经营范围还包括石油制品制造与销售、成品油批发、新型催化材料销售等 [15] - 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业务 [1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116]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21]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50] - 公司设立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32][3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 [38] - 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 [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 [42] - 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44]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等 [88]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需经股东会审议 [51] - 重大资产交易标准为总资产30%以上或营业收入50%以上且金额超5,000万元 [24]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经股东会批准 [25]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发行原则 [16][17]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 [2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25% [30] - 公司可因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回购股份 [25] 董事会职权 -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17] - 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17] -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117] - 聘任或解聘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117]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17]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包括表决结果等详细信息 [102]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披露 [89] - 公司应配合股东投票权征集工作 [90]
海新能科: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0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8 11:14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行为、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 [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触发情形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 [2] - 股东会召开需聘请律师对召集程序、人员资格、表决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3]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时,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与否 [4][5]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按期反馈或拒绝,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未履职时股东可自行召集 [5][6]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审计委员会或股东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6][12]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且无违规情形,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前提交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审核并公告 [7][14]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提案内容、股权登记日及表决方式 [8][9][16]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及关联关系等 [17]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会议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网络表决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且需保证股东参会权利不受限制 [10][11][20] - 表决权按股份数量行使,关联股东需回避,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自有股份无表决权 [14][15][32]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其他提案逐项表决,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33][36][37] 决议与记录 - 决议需当场公布结果并公告,内容包括表决方式、结果及法律意见书结论,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 [17][18][41]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涵盖审议过程、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答复等内容,董事及召集人需签字确认 [18][19][43]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时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控股股东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 [20][47] 附则 - 规则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 [21][51][53]
海新能科:8月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8 11:05
公司动态 - 海新能科第六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2] -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的议案》等文件 [2] 财务数据 - 2024年1至12月份海新能科营业收入构成为:新型能源占比51.86%,化工占比47.61%,其他业务占比0.53% [2] 市场信息 - 海新能科股票代码为SZ 300072,收盘价为3.48元 [2]
海新能科(300072)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0:46
风险投资范畴 - 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业务[2] - 5种情况不属于风险投资,含作为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3] - 以战略投资买其他上市公司超10%股份且拟持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非风险投资[3]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不得用募集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风险投资[3][4] - 超募资金永久补流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风险投资[8] 投资计划与范围 - 公司依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定证券和衍生品投资计划及方案,批准后实施[10] - 公司证券投资限于国内主板等A股、B股及其衍生产品[12] 管理职责分工 - 专业部门负责风险投资日常交易与结算管理,执行前中后台分离原则[14] - 财务管理部负责风险投资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15] 衍生品投资规定 - 投资前制定会计政策,确定计量及核算方法[15] - 套期保值持仓规模不超现货90%,有严重亏损或新开展企业两年内不超50%[18] - 持仓时间一般不超12个月或现货合同规定时间[18] 报告与审计制度 - 重大亏损等3个工作日报告和连续周报,至亏损处理完[22] - 资金账户超限额5个交易日将超部分划入指定账户[22] - 定期审计每年一次,与年度财务审计同时进行[24] - 重大亏损等3个工作日向董事会报告并建立周报[24]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一次[25] 责任追究与制度生效 - 建立损失责任追究制度,重大损失业绩考核扣分或降级[29]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修改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4]
海新能科(30007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0:4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6][7] 股份锁定与转让 - 上市满一年公司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9]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事和高管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9]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末登记股份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0] - 董事和高管任职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25%[12]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12]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基数[12] - 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 [21] 减持与增持 - 减持计划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8] - 减持计划含拟减持数量、来源等信息[14]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5]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起不超6个月[23] - 增持期限过半或每累计增持2%需披露进展[24] - 增持主体完成或提前终止计划通知公司披露[25] 交易限制 - 董事和高管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16] - 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8] - 上市公司特定人员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39] 其他 - 公司可追究违规董事和高管责任[27][28] - 公司记录并披露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41] - 制度术语若无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30]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1][32]
海新能科(30007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08月)
2025-08-08 10:46
审计委员会构成与选举 - 审计委员会由5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任期与增补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其他董事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及时增补,未达到前暂停职权[6] 部门关系 -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 内部审计部门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2] 职责与报告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1]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进度[12] - 发现公司风险应披露相关信息,未发现则披露无异议[11] 检查与会议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4]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十日内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7] - 审计委员会可接受特定股东请求提起诉讼,未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9] - 定期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经召集人认为必要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25] - 召开定期会议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5][28] 记录与回避 - 会议记录保存不得少于10年[30]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一般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董事会可撤销结果要求重新表决[32] 实施细则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5]
海新能科(30007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08 10:46
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6]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及时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诉讼仲裁需报告[7] 重大风险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属重大风险事项[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1] 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向董秘预报[14] - 重大信息报告人员知悉后先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6]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9]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准确报送定期报告资料[19] 内部管理要求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明确职责程序,指定联络人报备案,资料第一责任人签字[19] - 董事等人员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21] - 董秘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沟通和培训[21] 责任与制度生效 - 重大信息未及时或未上报追究责任,造成损失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