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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欧家居(00279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0 12: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1]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1]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9]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定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1]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继续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2]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25]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26]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8]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8]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8] 会议相关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17]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方式[26]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6] 信息披露与报告 - 独立董事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27][28]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6]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执行,修改亦同[30]
帝欧家居(00279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0 12: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4]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8]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9] -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23]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成员,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24] - 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独立董事主持[24]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25] 其他规定 - 成员出现不适合任职情形自动失去资格,需补足人数[6] - 公司审计监察部为日常办事机构[6] - 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无法形成意见则提交董事会[25] - 董事会秘书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其他人列席[25] - 必要时可要求相关人员列席并提供信息,可聘请中介机构[25] - 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至少十年[26]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2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32]
帝欧家居(00279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0 12:17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需有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交易审批 - 非日常交易(不含关联交易等)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项指标需董事会审议批准[6] - 日常交易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董事会审议批准[8]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董事会审议批准[8] 担保与资助 - 公司其他对外担保事项须董事会审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为关联人担保有额外规定[9] - 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除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部分情况可免[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会秘书筹备组织[1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审计委员会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1]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12]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至少10日和24小时通知相关人员[12] 会议变更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一日发出,不足一日会议日期应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5]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做好记录[15] 委托出席 - 董事委托出席需遵循多项原则,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17] 提案表决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一般需超过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财务资助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4] - 董事出现关联等情形应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可形成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3][25]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重大变化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28]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出席董事等内容及表决结果[29]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0] 决议公告与落实 - 董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按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办理[32]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实施情况,在后续会议通报执行情况[32]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32]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32]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中“以上”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32]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32]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32]
帝欧家居(00279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0 12:1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7] 提案与通知时间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0] 投票时间规定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5] 延期或取消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会议形式 - 股东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7] -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7]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7]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30]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财务资助需股东会审议[30]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31] 董事会批准事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34] 合同金额审议 - 涉及购买原材料等事项,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五亿元[36] - 涉及出售产品等事项,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五亿元[36] 候选人提名 - 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0] - 公司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40] 会议记录与决议撤销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6]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48]
帝欧家居(002798) - 帝欧家居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罗华伟
2025-06-20 12:16
独立董事提名 - 帝欧家居董事会提名罗华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8][9]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谴责等情况[12]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1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4]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4] - 若被提名人不符要求,提名人将督促其辞职[14]
帝欧家居(002798) - 帝欧家居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桥云
2025-06-20 12:16
独立董事提名 - 张桥云被提名为帝欧家居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要求[6][7] - 具备五年以上履职必需工作经验[6] - 无禁止任职情形及违规记录[8][9] - 担任独董公司数量及任期合规[10]
帝欧家居(002798)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6-20 12:1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3] - 董事任期三年[4] 股份持有情况 - 朱江控制的水华智云持股2318.7122万股,占比5.72%[10] - 刘进持股3101.6189万股,占比7.66%[11] - 陈伟持股3005.5597万股,占比7.42%[14] - 吴志雄持股3042.1897万股,占比7.51%[17] - 郭智勇、张桥云、骆玲、罗华伟不持股[18][21][23][24] 董事会会议与人员变动 - 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3]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5] - 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吴朝容等不再任职[6] 候选人条件 - 独立董事候选人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5]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二分之一[5]
帝欧家居(002798) - 帝欧家居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骆玲
2025-06-20 12:16
董事会提名 - 帝欧家居董事会提名骆玲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8][9]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谴责等情况[12]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等符合要求[14]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14] - 若被提名人不符任职情形,提名人及时报告督促辞职[14]
帝欧家居(002798) - 帝欧家居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骆玲
2025-06-20 12:16
独立董事提名 - 骆玲被提名为帝欧家居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骆玲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6][7] - 骆玲近十二个月无限制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处罚等不良记录[8][9] - 骆玲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过往任职合规[10] - 骆玲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及任期合规[10]
帝欧家居(002798)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06-20 12:16
债券与股本 -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公开发行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150000万元[3] - 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6月17日,“帝欧转债”累计转股20430267股,250000股来源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4] - 公司总股本将由384967682股增加至405147949股[4] -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84967682元增加至405147949元[4]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6]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经营期限自1994年3月14日至2050年12月20日[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数量限制[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数量限制[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部门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11]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12] 会议相关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有轻微瑕疵且未实质影响决议的,不影响决议效力[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2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2] - 成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3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4]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披露中期报告[32]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5天通知[3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