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002590)
搜索文档
万安科技Q3实现营收12.95亿元,净利润同比增长9.33%
巨潮资讯· 2025-10-27 03:07
核心业绩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5亿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的11.53亿元增长12.34% [2][3] - 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83.66万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的5747.20万元增长9.33% [2][3] - 2025年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572万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的5128.18万元增长8.65% [2][3] - 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营业收入34.6亿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的30.37亿元增长13.93% [2][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亿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的1.45亿元增长2.43% [2][3]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3亿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的1.21亿元增长1.6% [2][3] 单季度与累计财务指标对比 - 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2元,与上年同期调整后数据0.12元相比无变化 [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29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的0.3元下降3.33% [3] - 第三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1%,较上年同期调整后的2.27%下降0.17个百分点 [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95%,较上年同期调整后的5.71%下降0.76个百分点 [3] 现金流量状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亿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的1.64亿元大幅增长33.87% [3][4] - 现金流增长主要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资金管控效率提升 [4] 资产负债状况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60.08亿元,较上年度末调整后的60.49亿元减少0.66% [3]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0.03亿元,较上年度末调整后的30.28亿元减少0.83% [3] 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 第三季度非经常性损益合计711.66万元,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891.18万元 [3]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464.7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达2861.35万元,是核心来源 [3] - 联营企业投资收益的非经事项也贡献部分收益,有效支撑净利润表现 [3]
万安科技(00259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6 07:48
会议通知与召开 - 公司需提前三天通知独立董事并提供资料[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会议出席与决议 - 专门会议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专门会议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6] 授权与事项审议 - 授权委托期限原则上不超5个工作日[4]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4] 档案保存与制度生效 - 专门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7]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修改[7]
万安科技(00259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6 07:48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7] - 标的资产净额占比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7] - 标的营业收入占比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7] - 标的净利润占比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7] - 交易成交金额占比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8] - 交易产生利润占比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8] 对外投资流程 - 对外投资先形成草案,经初审、论证后提交审议[10] - 获批后总经理组织实施,业务部门落实[12] 投资管理与披露 - 财务部记录核算,审计部门年末检查,子公司定期报报表[14] - 对外投资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万安科技(00259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6 07:48
总经理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5] - 七种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4] 总经理职责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可提请聘任或解聘相关人员[5] - 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制度应听取工会和职代会意见[6] 总经理办公会 -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11][14] - 秘书或相关负责人提前2天通知参会人员[13] - 会议记录保管期不少于十年[13]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
万安科技(00259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6 07:48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担任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5]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超2年[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职责情况报告[9] - 监督选聘过程,违规时报告董事会处罚责任人[18] - 关注变更事务所、拟聘所受处罚等情形[1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1/2以上独立董事可向董事会提出聘请议案[9]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 聘期一年,可续聘[12] 文件保存与改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 改聘情形包括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15] - 审核改聘提案时可约见相关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5] 变更流程与费用 - 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议案后提前30天书面通知前任事务所[15] - 拟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9] - 公司和事务所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1]
万安科技(0025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6 07:48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开临时会议[2] - 董事长接提议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3] 会议通知与出席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3]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 决议规则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 - 对外担保还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7]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重审[9] - 秘书安排记录,董事签字确认[10]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执行情况[10] - 会议档案秘书保存十年以上[11]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 - 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12]
万安科技(00259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6 07:48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7] 其他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需报告[8] 报告流程与制度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文件递交或传真给董事会秘书[11]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3] - 公司负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包括多类人员[13] - 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制定相应制度并指定联络人,报证券部投资备案[13]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13] -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应敦促重大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14] 信息管理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15]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培训[15]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5]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17]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7]
万安科技(00259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6 07:48
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2个月[7] - 年度业绩预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半年度业绩预告需在半年度结束15日内进行[10]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5]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特定情形需预告,满足特定条件可免披露[10]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快报应包含本期及上年同期营业收入等数据和指标[12][13]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及金额超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21][2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金额超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23] 股东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等需信息披露[26][28] 信息披露职责分工 -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宜[29]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需确保信息及时报告[31] 信息披露流程 - 董事会秘书评估需披露信息后起草文件,经审定或审批后提交交易所审核披露[34] 其他 - 公司应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32]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需报告原因等并定期报告进展[37] - 公司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48] -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49]
万安科技(00259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6 07:48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较大属内幕信息[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出售或报废超30%属内幕信息[5] 登记备案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保存至少10年[11] - 披露年报、半年报、高送转方案、股权激励方案时报备登记表[12]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公开后2个工作日报送登记表及备忘录[13] 登记备案流程 - 知情人告知董秘,董秘组织填表核实,知情人到证券部登记归档[13] 信息管理措施 - 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重大信息专人报送保管[15]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确认签署保密协议或承诺[16] 违规处理 - 发现知情人违规核实追责,2个工作日报送深交所和浙江证监局[18]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
万安科技(002590)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0-26 07:48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 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 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 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 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 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