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信林(688685)

搜索文档
迈信林(68868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28 10:15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披露内容 - 持股5%以上股东相关情况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临时报告[16] - 公司应披露所有可能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的事项[7] - 公司应披露业绩波动、行业风险等针对性信息[8] - 公司应披露可能对核心竞争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9]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最迟在交易确定时披露[18]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18]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9] - 公司收购、合并等导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19] 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多部门审核,由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8] - 临时报告编制经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长签发后披露[29][30] 相关方责任 - 董事、高管应保证定期和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披露,不得委托无关方编制文件[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情况变化等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0] 档案管理 - 公司证券部负责记录保存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并归档[35]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35] - 证券部留档保管以公司名义对监管等单位的正式行文[35]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应改正,造成损失需赔偿[41,42] - 泄露内幕信息造成损失应赔偿并担责[42,43] - 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应处理非法持股并赔偿[42,43]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51]
迈信林(688685)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7-28 10:15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5] 审计工作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出具报告[13]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1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核实评价意见[14] 审计职责 - 审计部对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等进行检查监督[5] - 审计部对审查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并监督落实[13] - 审计部对公司各内部机构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评估[9] - 审计部对公司各内部机构等的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9] - 审计部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关注检查舞弊行为[9] - 审计部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等事项时需关注履行审批程序等内容[16][17] 审计证据与底稿 -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记录在工作底稿[10]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18] 人员管理 - 公司可通过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指导[21] - 审计部可对模范遵守制度的部门和个人提奖励建议[21] - 审计部可对违规部门和个人提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建议[21] - 公司会对认真履职的内部审计人员适当给予奖励[21]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会被董事会给予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2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迈信林(68868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28 10:15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人[7] - 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担保除外),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拟发生交易金额(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8] - 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6] 财务资助与增资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7] - 公司及其关联人向公司控制的关联共同投资企业以同等对价同比例现金增资,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17] 委托理财要求 - 公司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委托理财,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相关内容[18]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委托理财额度[20] 关联交易特殊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3] 关联交易披露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2]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或出售资产达披露标准且标的为公司股权,需披露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26]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相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且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等[26] 关联交易实施 - 经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28] - 经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由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28] - 经总经理批准的关联交易由相关部门实施[29] 董事会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2]
迈信林(68868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28 10:15
资金协议与置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六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2] 资金使用限制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1]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3] 资金归还与公告 - 补流到期前归还资金至专户,归还后二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4] - 董事会会议后2日内公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5] 超募与节余资金处理 - 至迟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5] - 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审议并披露信息[15] - 节余资金用于其他用途需董事会审议通过[15] - 节余资金低于1000万元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6]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23] - 保荐或财务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3] - 年度结束后保荐或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5] - 董事会在专项报告中披露核查和鉴证报告结论[25] 募投项目变更 - 四种情形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董事会决议等[18] - 项目在公司及子公司间变更主体或地点不视为改变用途[19] - 变更后募投项目应投资主营业务[21] - 拟变更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公告多项内容[22]
迈信林(68868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28 10:1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法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审议[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10]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审议[10]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审议[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应审议[12] - 交易标的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审议[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审议[12]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审议[12]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审议[12]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2]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22]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23]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5]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8] 表决权与投票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规,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4]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4] - 单一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股东会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5]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43]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6] 其他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5]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但轻微瑕疵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44]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39]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43] - 本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47] - 本规则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48]
迈信林(688685) -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28 10: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3月21日核准首次发行2796.6667万股普通股,5月13日在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542.6667万元人民币[8] -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6425万股普通股[1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542.6667万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东相关 - 发起人张友志认购5100.00万股,持股比例79.38%[17]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30日内执行[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就董事等违规行为请求诉讼[3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79]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89]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2] 信息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95]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100] 利润分配 -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现金分红总额与当年净利润之比不低于10%[13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80%[134]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7] 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56] - 公司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另有约定除外[157] - 清算组应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申报债权[163] 章程相关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4] - 章程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175] - 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5]
迈信林(68868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8 10:15
董事制度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 兼任职务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1/2[5] - 特定情况应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6] - 现任董事会等可提名董事候选人[7]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0][11][12]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建议撤换[13]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两个交易日内披露[13] - 董事离职应办妥移交,保密义务任职后仍有效[13]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14]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董事长[18] 董事会权限 - 有权决定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类交易事项并披露[22] - 权限内对外担保需经特定审议通过并披露[23] - 有权决定特定关联交易并披露[23] - 有权决定四类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并披露[23] 董事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27]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2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2日送达通知及材料[27] - 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并披露[28] - 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召开临时会议[28]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通过有规定[37]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规定[39]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采用其他方式[33]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等方式[38] - 董事表决意向有规定,未选等视为弃权[39] - 应做会议记录,相关人员签名[42] - 会议记录包含特定内容[43]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42] - 本规则作为附件,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7] - 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违规致损有赔偿规定[45]
迈信林(68868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7-28 10:15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为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7]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沟通渠道建设 - 公司需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保证线路畅通[8] -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8] 说明会相关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分红等说明会[10] - 特定情形下公司必须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11]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提前公告并事后披露情况[10] 活动记录与诉求处理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后应汇总发布活动记录[13] - 公司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投资者保护机构维护投资者权益活动[14] - 公司对投资者诉求承担处理首要责任并及时答复[14] 媒体与职责 - 公司应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关注报道并适当回应[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内容[15] 人员与档案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部具体负责[16] - 公司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有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规情形[16]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17] - 公司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17]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记录活动情况[18]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迈信林(68868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28 10:15
减持规定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8]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 离婚分割股份后各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9] 买卖限制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5]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5]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2] - 现任董事、高管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2] 减持计划 - 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2]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均需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3] 股份变动披露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 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6] - 公告内容含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16] 其他规定 - 具有其他身份的董事和高管遵守相关增减持规定[17] - 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7] - 董事和高管确保特定自然人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18] - 办法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16] - 办法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其他规定为准[17]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7]
迈信林(688685) -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暨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2025-07-28 10:15
人事变动 - 张友志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仍任董事长等职[3] - 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王启为公司总经理[4] 股权情况 - 张友志与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3,488,273股,占比36.78%[3] -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启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 王启信息 - 王启1985年6月出生,2010年3月加入迈信林[8] - 王启系张友志配偶弟弟,与其他大股东无关联[8]